與舊制相比,房地合一稅 2.0 也做出 5 個主要修正,包含短期套利者將課重稅、法人比照個人課稅、跨大房地課稅範、土地漲價總數設上限,以及 5 種交易不受影響。 在房地合一稅法通過之前是採土地、建物分開的雙軌制,如果是因為土地交易而獲得的利潤就按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是因為房屋交易而得的利潤則是按實價課徵所得稅。 因財政部公告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2年以下之房屋、土地:20%。 依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持有房屋、土地期間認定適用稅率: 1.
在轄區的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及建物移轉登記,需繳納登記規費,規費計算方式是申報價值或權利價值乘上0.1%~0.2%費率。 不動產買賣雙方當事人如要向地政機關辦理過戶時,必須依照規定格式簽署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即俗稱的公契,並按照契約訂立的價款0.1%金額貼印花稅票,才能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民眾向法院標購房屋,也是買賣行為的一種,拍定人應於法院發給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並檢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契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居間仲介不動產買賣獲取佣金或酬勞金,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規定之執行業務所得,應據實報繳綜合所得稅。 依修正後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款第2目規定,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交易房地同樣需繳交本款房地合一所得稅。 1、取得成本項目: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所有權使用期間可增加房屋價值且非2年內所能耗竭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等。
何謂房地合一稅: 適用範圍
房屋土地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的費用,如交易時所支付的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必要費用,得提示證明文件減除之;未提示費用證明文件或所提示費用證明文件的金額未達成交價額5%者,可按成交價額5%認定費用。 經地方稅稽徵機關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51條規定核准減除的土地改良費用,依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或免稅證明書所載「改良土地費用」金額認定。 個人自105年1月1日起交易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都屬房地合一新制的課稅範圍。 當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或房屋時,須繳交土地增值稅。
- 房地合一稅一律採核實課稅,也就是依照買賣契約價認定,稅額的計算公式為:(出售總價-原始取得成本-必要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 適用稅率。
- 與舊制相比,房地合一稅 2.0 也做出 5 個主要修正,包含短期套利者將課重稅、法人比照個人課稅、跨大房地課稅範、土地漲價總數設上限,以及 5 種交易不受影響。
- 4.補足1.0版避稅漏洞:新增規定交易未上市櫃、未興櫃股票或出資額時,交易額度若超過總股份或總出資額的一半,且該公司股權或出資額50%以上是由國內房地構成,也得納入2.0版課稅,防堵假借公司股權移轉之名、行房地交易之實的避稅行為。
- 沒有繳交移轉費用相關證明文件的所得人,會由稽徵機關依查得資料核定費用;無查得資料,得按成交價額 3% 計算其費用,並以 30 萬元為限。
- 眾所矚目的房地合一稅2.0即將上路,持有期間未滿5年的屋主將受到最大影響,未來若想賣屋,或是規劃資產傳承,都必須留意短期交易所衍生的高額稅負。
- 北區國稅局強調,土地增值稅繳款書上金額為0元(免稅),不代表該農地就是屬於經地方稅稽徵機關核發「土地增值稅不課徵證明書」情形,民眾千萬不要以為只要拿到農用證明,土地增值稅又免稅,就誤認一定不用課徵房地合一稅。
- 房地合一時價課稅是世界潮流,會讓炒房現象減少、海外資金減少,但只能治標不治本。
透過繼承、贈與得到的房屋、土地,並不是用當初被繼承人買入房屋、土地的金額,再按照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的價值為準來作為取得成本喔! 而是要以繼承、受贈當下的房屋評定現值以及公告土地現值作為取得成本。 假設我們出售的時這塊土地的公告土地現值為 40 萬元,之前買進的時候土地申報的移轉現值為 30 萬元,那麼土地漲價總數額就會是 10 萬元( 何謂房地合一稅 40 萬減 30 萬)。 並訂定計算稅額時可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上限,及明訂未能提供費用證明文件情形,只能以成交價3%作為費用,上限新台幣30萬,避免有心人士藉墊高成本、費用避稅。 3.課徵對象納入預售屋:持有5年內出售都得適用重稅,在預售屋一般持有期間僅2至3年情況下,效果等於一網打盡,只要轉賣預售屋獲利,就得負擔35%或45% 稅負。
何謂房地合一稅: 土地與土地之交換
若持有時間為 1 年半,依法在 2 年內稅率為 45%,應繳納 180 萬;若持有時間在 3 年,依法在 2~5 年內稅率為 35%,應繳納 140 萬元。 因此,國稅局建議納稅義務人可視本身經濟狀況、出售目的或財務規畫,選擇最佳出售時點。 同時,國稅局也提醒,民眾出售適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的房地,經計算不論有無應納稅額,均應依規定辦理申報,請納稅義務人務必多加留意,以免因未依規定申報,而遭受處罰。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2022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將於同月30日(星期三)截止,該署提醒納稅義務人儘早繳納,如繳款書遺失或尚未收到者,請即向土地坐落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物分屬不同所有權人而共同出租時,該土地租賃收入及房屋租賃收入,均得減除43%必要損耗及費用。
房地合一稅於 2016 年上路,此為房地合一稅 1.0。 而近期政府為了減少投資客炒房、哄抬房價等情況,所以於 2021 年 7 月推出並實施了房地合一稅 2.0。 按前開課稅稅基(即課稅所得)計算在4百萬元以下免稅;超過4百萬元部分,按10%稅率課徵 3. 房地合一稅,簡單來說是指你在賣房子之後要課的稅,它會依照你賣出的時間點來決定要課稅的%數,在這樣的狀況下,它就能避免短期炒房的狀態,並鼓勵大家長久持有房子,也能夠讓這個整個社會上的房屋買賣結構更健全。 何謂房地合一稅 不論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都可以享有「重購退稅」優惠,其條件限制和「一生一次」大致相同,但「土地所有權人必須為同一人」,假如舊屋房地登記在先生名下,新屋房地登記在太太名下,就無法退稅。 陳俊宏提供一個「一生一次」的節稅撇步,如果名下有多筆不動產,只要在同一天簽立買賣契約和同時送件,且所有不動產都符合「一生一次」相關規定,就能全部適用優惠稅率。
何謂房地合一稅: 營利事業之房地合一稅新制,分成境內與境外在台是否有固定營業場所等三種。各有不同的申報規定。
至於嵌入式之冷暖氣設備、空氣交換設備、兼做櫥櫃使用之隔屏等,在查核準則及裝修條例分別被認為屬應資本化或室內裝修的內涵,惟實務上未必能被稽徵機關接受,若遭稽徵機關核減,納稅人仍可舉證其符合作業要點第13點的規定。 雖然政府為防錯殺,依據財政部所公布的非自願賣房的排除情形訂有豁免條款,但修法時沒預料疫情會如此嚴重,造成民眾可能要賣房子,才有錢度過難關,應是「非自願」,卻不在豁免條款之列。 因此謝坤成表示,公會絕對贊同政府打炒房的用意,但在疫情的非常時期,房地合一稅2.0貿然上路,反而傷民,呼籲政府應暫緩上路。 由持有1年內出售課45%,延長至2年內,並將持有逾1年、未滿2年課35%規定,拉長為持有逾2年、未滿5年。 若是自住者,自住時間超過6年〈詳備註〉,則有400萬元的免稅額,超過400萬元部分則採10%的減免稅率。 © 2022 Gogolook Co., Ltd. 本公司通過國際資訊安全標準 ISO27001、國際隱私資訊標準 ISO27701、銀行等級傳輸驗證。
房地合一稅2.0新制上路,建議營利事業盤點所持有之房地或相關權利,以及被投資公司持有房地狀況,帳載明確區分各項房地或相關權利之持有期間、交易之成本及費用,以求稅負最佳化及避免稅額計算錯誤。 課稅標的納入預售屋與特定股權:原先轉讓預售屋或以股權交易形式出售房地,均不在房地合一課稅範圍內,本次修法納入此兩項課稅標的,目的同樣是為了抑制短期炒作,並遏止個人以公司股權形式來買賣房地產套利。 而上述的股權交易,指的是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持股(或出資額)過半數的營利事業股份,且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價值的50%以上是由我國境內房地所構成。
何謂房地合一稅: 短期套利者將課重稅
2.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的房屋(不包括依農業發展條例申請興建的農舍)、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的土地,且該房屋、土地的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者。 沒有查到資料:根據當初取得的房屋評定現值、公告土地現值,依照政府提供的消費者物價指數進行調整,來取得成本。 房地合一稅2.0版也訂定計算稅額時可以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上限,及明訂未能提供費用證明文件情形,只能以成交價3%作為費用,上限新台幣30萬,避免有心人士藉墊高成本、費用來避稅。 何謂房地合一稅 原本境內的法人買賣房地產,在1.0版本都是課稅20%,被認為是漏網之魚,而且是大魚!
財政部一度未能守住理念與立場,更罔顧民間團體的聲音,差點讓不公不義打敗「房地合一稅」。 儘管最後在行政院的主導下有所矯正,卻嚴重延宕時程,以致必須用逕付二讀的方式強渡關山。 台南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黃明成批評此制「稅率過高」,並且認為只要超過一五%以上都算過高。 他表示,政府施政是要創造「均富」社會,而不是「均貧」社會。 回應巢運夜宿行動,內政部今將召開整體住宅政策專家學者座談會,並對社會住宅計畫滾動式檢討。
何謂房地合一稅: 財產交易所得稅和房地合一稅,傻傻分不清嗎?
無論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只要買屋及賣屋之時間(以完成移轉登記之日為準)差距在2年以內, 何謂房地合一稅 且符合所得稅法有關自住房屋、土地之規定,即可申請重購退稅。 新制房地合一稅於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在此之前登記取得的不動產為舊制,不動產買賣時土地只課徵增值稅,不課徵所得稅,房屋課徵交易所得稅。 農地出售給公司法人,誤認已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即不用課徵房地合一稅,致未依規定申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而遭補稅處罰。
遺憾的是,仍有「明年起算的日出條款」與「四百萬的免稅額度過高」兩大漏洞,將是新稅製成效的重大隱憂。 房地合一稅草案轉向輕稅,張盛和說,他知道最理想的方式是全部併入綜合所得、全部累進課稅;但問題是無法通過立法院,「完美的版本若過不了,只是空談」…張盛和前天向行政院長毛治國報告房地合一稅。 張盛和解釋,如果採累進稅率,投資客將成立「一人公司」、適用百分之十七的營所稅,「到時什麼都課不到」,不如法人和自然人都課同樣的稅率。 營利事業以自有土地與其他營利事業合建房屋,自土地取得之日起算5年內完成並銷售該房地者;營利事業提供房地參與都更及危老重建者,其取得房地後的第一次移轉,且持有期間在5年之內交易者,均維持適用20%之稅率。 境內法人(包含本國法人及有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法人)比照個人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課稅,非境內法人(以下指無固定營業場所外國法人)亦延長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之持有期間(詳附表),以抑制營利事業短期炒作不動產,並防杜個人藉由設立營利事業短期買賣房地,規避稅負。 以下就整理民眾最常見的「房地合一稅〈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5大誤解,提醒民眾在出售房地時,應仔細釐清房地合一相關申報規定,以免發生補繳應繳稅額、遭國稅局處以新臺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或是所漏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等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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