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網決標公告詳解

尤其需要撰寫服務建議書的標案,廠商在備標時已經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不太可能會在得標之後還棄標。 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九款辦理之公告,其屬招標公告或資格審查公告者,應另以英文刊登下列事項;其屬其他公告者,依條約或協定之規定。 註一:所稱特殊情形,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為商業性轉售或用於製造產品、提供服務以供轉售目的所為之採購,其決標金額涉及商業機密,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者。 二、有政府採購法第104條第1項第2款情形者。

記得要在截標前「送達」機關指定的收件地址。 若用郵局、快遞等方式寄送,但途中出了差錯而無法在期限內送達,機關也是不會收件的。 採購規格請優先使用已取得政府認可之相關標章(環保、節水、節能等)使用許可,而其效能較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

政府採購網決標公告: 招標資訊

雖然大多的案子都是總包價法,但是機關為了了解廠商在預算的使用及分配上是否合理(或合乎預期),會請廠商提供經費詳細表。 經費詳細表又名詳細表、詳細價目表、標價清單、服務費用估算表、經費分析表、經費明細表、報價單。 政府採購網決標公告 三用文件是招標文件、廠商投標報價、機關決標後簽訂契約的「三合一文件」,又名: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 有些機關的電子領標作業說明會規範:「廠商自本系統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後,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但經本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意思是若下載的招標文件電子檔如果要copy給同事、甚至line 到自己手機,都需要經過機關同意。
  • 為了要能夠公平透明的評鑑後續擴充是否仍由原廠商執行,有些機關會訂定後續擴充的評鑑作業要點,並放在招標文件中。
  • 授權範圍包含:與開標或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及相關事宜。
  • 更遑論負責系統維運的中華電信,並不會因為機關上傳的檔案較大,而暴增系統運作所需要的成本。
  • 從《體大射箭器材及耗材採購案》就可以看到,光是將器材、耗材相關訊息透過LINE傳給特定廠商,就有可能被提起公訴,移送法辦。
  • 附加說明上次契約價金總價為新臺幣(以下同)269萬6,000元整(12個月),本次(第2次)契約變更加帳134萬8,000元整,變更後契約價金總價為新臺幣404萬4,000元整。

政府標案的投標評選簡報是很特殊的簡報類型,並非簡報視覺做得漂亮,講者說得動聽就能拿下。 在投標廠商的服務建議書中,內容符合需求是基本條件,如果是 BOT 、ROT 這種結構複雜、牽涉層面廣的案型,團隊與政府機關的關係維繫、評選簡報前的運籌帷幄,皆是彰顯實力的一環。 為了讓「請廠商提供報價單」這件事情也變得公開透明,因此,機關可以依照採購法第34條第1項,在電子採購網上公開向所有廠商徵求報價或參考資料。 只要言之有物、引述法條有理有據;若的確只有少數特定廠商能夠投標,則一併提供相關事證。 政府標案急診室曾協助多項工程、勞務、財物採購案提出疑義或異議,由於理由充分,機關幾乎都從善如流,更正招標公告,讓更多廠商能夠參與標案、公平競爭。 懷疑政府機關綁標,當然就是趕快在期限內向機關提出異議,讓機關有改進的機會啊!

政府採購網決標公告: 公共建設計畫執行

3.高額的機關文件費:有的案子才100、200萬甚至只有幾十萬,卻收取100元甚至200元的機關文件費,加上系統使用費20元、文件代收費5元,光是下載標案就要125元的成本。 會下載標案來看的,通常是從機關那裏已經大略知道標案內容,因此覺得可以來投標的廠商。 雖然不見得是「內定了」,但總之是「機關知道會有廠商來標,不缺廠商」。 試想,廠商的服務建議書等於工作的詳細內容,怎麼可能在決標之後還讓機關予取予求的隨意添加工作事項?

  • 廠商自電子採購網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並傳送廠商內部人員,作為該廠商評估是否投標及備標,並未供他廠商投標使用,符合機關提供電子招標文件目的,並非屬「任意」之行為,爰非涉及作業辦法之「任意」重製,爰無須招標機關同意。
  • 當然也有可能廠商報價太離譜是刻意來亂的,熟悉真實價格的機關仍是有審查與否決權的。
  • 只要找一下該政府機關經常聘的委員有哪些、甚至該標案的主責科/課/室經常聘的委員有哪些,就可以大致猜猜看了。
  • 徵求服務建議書有很多不同的名稱,例如補充投標須知、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契約補充說明、需求規範書、需求說明、服務建議書徵求說明、服務需求書、投標須知補充規定、招標規範、工作需求說明書、服務建議書徵求說明、契約補充說明,洋名RFP。

廠商還不得拒絕、也不能新增費用,這不是吃定廠商了嗎? 召開審查會是機關的職責,審查費不能由廠商來買單;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誤餐費應該由機關預算編列,通常不會也不能納入標案。 若要變更廠商原來服務建議書的內容,只要在合理範圍內、給予合理的費用,相信絕大多數的廠商會願意。

政府採購網決標公告: 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公開招標的優點是競爭性較強,費時較短;缺點是當參加的廠商較多時,審標作業會複雜且困難。 第十一條 機關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五條第三項規定辦理者,應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公開預算金額。 政府採購網決標公告 採購法之招標方式係依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之規定,與國際接軌,包括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限制性招標,並分別訂有適用情形。 各機關可因案制宜採合適之招標方式,總計一年約18萬件招標案,其中涉及洩密、行賄、收賄舞弊情事遭偵辦起訴者屬極少數案件,絕大多數案件並無投書所指問題。 以某工程標案為例,下載招標文件要先收取系統文件費900元、系統使用費90元、文件代收費45元,廠商在還未投標之前,就需要花費1,035元的文件費。

十五、公營事業為商業性轉售或用於製造產品、提供服務以供轉售目的所為之採購,基於轉售對象、製程或供應源之特性或實際需要,不適宜以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者。 1.只允許廠商電子領標、電子報價,不提供現場領標、現場投標。 電子領標文件內容與招標公告內容不一致時,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規定,請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如無請求釋疑,以招標公告為準。 2.您必須擇一使用下列憑證,才能進行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作業。

政府採購網決標公告: 政府採購資訊

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則利用該系統每月定期彙送決標資料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毋需於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決標公告。 或經公告審查優勝之學術或非營利機構進行科技、技術引進、行政或學術研究發展。 十四、邀請或委託具專業素養、特質或經公告審查優勝之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或團體表演或參與文藝活動。

政府採購網決標公告

只要讓機關覺得這家廠商非常棒,此採購案非他不可,願意簽首長核定,就可以拿到10~100萬的案子,不用公開評選。 授權範圍包含:與開標或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及相關事宜。 有些機關的授權書授權事項寫成「投標、開標及決標過程之所有事宜」,則是比較不精準的寫法(因為投標本來就不需要負責人出面啊!派個小弟去送標案、準時送到即可)。 機關要先知道廠商的名稱,是為了查詢廠商是不是101條款禁止投標的黑名單。 所以廠商名稱請務必寫全名,不要寫簡寫,也不要耍帥寫英文。

執行計畫是美好的想像,相關實績是具體的真實。 證據會說話,提出與優勢相關並與問題扣連的一、兩個代表作,在簡報中花點篇幅說明,證明團隊擅長分析、規劃,並具備實現計畫的務實能力。 有些問題比較難,承辦人一時之間無法回答;此時也不應該請來電的廠商留下姓名電話再回電,而是應該約定時間再電洽(例如約好半小時後之再由廠商進線詢問)。 通常機關找委員,都會找該標案專業領域的專家學者、大學教授、退休公務員等都有可能。 只要找一下該政府機關經常聘的委員有哪些、甚至該標案的主責科/課/室經常聘的委員有哪些,就可以大致猜猜看了。

又名:投標廠商切結書,除了民事、刑事、行政責任切結書外,還有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 通常公司負責人不見得能出席機關的開標、決標程序,因此會授權公司員工代理出席。 代理出席的員工,就必須出具「委託代理授權書」,又名:授權書、出席代表授權書、廠商授權書。 有服務建議書的案子,就不應該有三用文件,就像上面提到「有服務建議書的案子,就不應該有標單」,是同樣的理由。 例如下面2張表中,如果照《序位法評分》,那麼大部份委員都評定乙廠商為第一名,則由乙廠商順理成章得標。 政府採購網決標公告 政府採購網決標公告 當然,這種案例若走上爭議調解甚至訴訟,機關敗訴並非不可能。

政府採購網決標公告: 機關獎項專區

惟從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13條第1項第10款:「依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辦理決標結果之公告,應登載下列事項:十、採限制性招標者,其依據之法條。」之規定觀之,採限制性招標者,仍應辦理決標結果之公告。 政府採購網決標公告 以上就是我們為您準備的一次搞懂政府標案招標流程與標案簡報準備重點,希望對您有幫助,推薦您延伸閱讀更多關於公部門相關的文章。 寶渥的簡報顧問團隊協助多間企業參與投標,為客戶擬定標案評選簡報策略與簡報設計,產業包含金融、科技、工程與各類 政府採購網決標公告 OT 案,相關客戶成功獲得標案累計已有上百億元,歡迎您與我們聯絡,了解更多標案簡報製作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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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