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令「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於本網站消費開立之統一發票,將於期限內上傳至 … 會員於7-ELEVEN門市消費、刷會員條碼或報電話號碼,或使用icash2.0、 OPEN錢包、icash Pay、或綁定OPEN POINT會員的LINE Pay、街口支付、橘子支付、悠遊付、Pi拍錢包、台新 …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說,許多超商推出買一送一等優惠,一般離櫃後就不認帳,若消費者事後查詢發現店員算錯,爭議勢必層出不窮!
第一家由流通零售業所投資成立的「愛金卡公司」發行全新「icash 2.0」卡片。 為業界首張提供「跨業支付」與「通路點數機制」雙重功能的電子錢包,兼具「結帳快速、使用便利、消費優惠」等3大特色,深受消費者喜愛。 雲端開心卡於7-ELEVEN門市兌換商品時,可多張雲端開心卡同時使用。 恕無法提供多張雲端開心卡餘額合併移轉至同一張雲端開心卡。 有關三聯式發票之退貨,為求雙方報稅資料之作業單純化,一律採銷折單方式處理,請加蓋“公司發票章”後寄回。 此外,為避免嚴重影響您的退款,請於消費時確認發票開立屬性是個人消費或公司消費。
7-11發票明細: 門市付款期限已過了該怎麼辦?
單次購買滿額五十萬元(含)以上 7-11發票明細 → 4% (EX:實付金額50萬元,加贈2萬元商品卡) ;累積優惠詳細辦法如契約所載。 (商品卡贈送採外加方式,原則上贈送與交易相同面額之商品卡,不足交易面額部份以其他面額代替,然不足50元之金額 將無條件捨去不予贈送)。 若欲查詢其他發票載具號碼,於「發票查詢」頁籤,選取您欲查詢發票之「發票年月」後,點選該張發票。 我們之前也曾經推薦過《水滴發票》這款 App,他的特色就是不僅可以掃描紙本的電子發票,就連傳統長條形紙本發票都看掃名然後自動對獎,減少對發票的時間。 下載好以後,我們打開《發票+》這個 App 後,就會直接出現一個取景器,將相機對準發票上的兩個 QR Code 掃描,就會立刻出現這張發票的消費明細。
雲端開心卡可使用於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股)公司發票之7-ELEVEN門市兌換商品及查詢餘額。 可支付開立統一發票之商品/服務;非開立統一超商(股)發票之7-ELEVEN門市(異業門市或尚未啟用兌換服務之關係企業)恕無法使用;另因法令限制,雲端開心卡目前暫無法支付代收、代售等非開立統一超商(股)公司發票之消費及服務。 7-11發票明細 〔記者謝文華、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今年初起統一四大超商的紙本電子發票改為「電子發票證明聯」,交易明細不再列印,須透過智慧型手機APP掃描證明聯上的QR Code條碼,或到整合服務平台()查詢。 消基會昨指出,消費明細成「隱藏版」,對四十九%未使用智慧型手機及十五%無法上網的資訊弱勢民眾而言,他們應受政策照顧,結果卻反遭懲罰。 不可以,因雲端開心卡於售出時已開立發票予買受人,兌換商品時所開立之零值交易明細僅供消費者核對及退貨使用,恕無法進行發票兌獎。 若與現金等其他支付工具一起使用支付,產生之電子發票(非交易明細)則可兌獎。
7-11發票明細: 加入OPEN POINT會員約定條款
民眾消費時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如未索取發票明細,但事後仍想了解消費內容時,可由「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首頁/常用功能/電子發票全民稽核/一般性發票查詢」,輸入:「發票號碼、發票日期、4位隨機碼及圖形驗證碼」取得發票明細。 行動隨時取-發票日誌專屬賣場(門市支付):提供統一發票五獎以下且未綁定銀行匯款帳戶的中獎發票專屬兌獎優惠,舉辦活動時,您可於發票日誌電子發票明細頁找到賣場的入口,選擇您想購買的組合方案,並使用與專屬賣場同號碼的紙本中獎發票才能完成結帳。 財政部自103年01月01日起將紙本電子發票(收執聯)正式更名為「電子發票證明聯」,並制定格式一律為5.7公分寬、9公分長,不再主動列印交易明細,直接儲存於發票下方的兩個QR code,消費者可直接利用APP查詢。
請於消費時確認應取得二聯(個人消費)或三聯(報帳用)發票,本公司已盡告知義務,且為配合國稅局勸止二聯換開三聯之政策,本公司有權利考量各因素後拒絕換開發票。 ※ 兌獎有效期限為開獎日之次月6日起的3個月內,逾期即無法發給,請於收到通知後,盡快完成兌獎(Ex.2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4月6日至7月5日)。 7-11電子發票查詢明細在[請益] applepay在7-11消費的發票明細- 看板MobilePay 的評價; 7-11電子發票查詢明細在7-11發票明細查詢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星星公主的評價 …
- 會員條碼(電話號碼)/財政部手機載具每2個小時連線一次,需請耐心等候;手動輸入採即時連線確認,但業者端發票開立有最長3天上傳時間,需請耐心等候,並請稍後再試。
- 限30萬元以下,可於統一超商總公司或各營運部辦公室臨櫃購買(各區域地址,以及負責窗口如下),現金超過新台幣30萬元以上,請您採匯款方式交易,由專人為您服務。
- 對於您所登入之個人資料,您同意本公司得於本服務之之範圍內蒐集使用該等資料並為合法使用,如果您不願意將您的資料提供予本公司繼續使用,您也可以發信或來電至本公司客服單位,本公司將停止繼續使用您的資料或刪除您的資料。
- 步驟二:i預購在收到退貨申請後,將於一週內安排宅配前往收取退貨,請您將商品準備好、並保持手機暢通,以便宅配人員與您聯繫。
- 台灣地區7-ELEVEN發行之客製卡片,依照消費者(或採購之企業)需求,製作特殊卡面樣與面額之卡片。
- 現在基本依靠Bass和FFmpeg系濾鏡解決播…
- 中五獎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繳納0.4%印花稅款,上述金額將於獎金中內進行扣除。
我們收到您欲退貨之完整商品後,處理時間約需7個工作天。 可撥打客服專線或請您點選客服信箱進行留言,將有專人與您聯繫。 產品說明: 「icash」是愛金卡公司所經營之接觸式多功能電子票證,可於全台icash特約機構做為電子錢包支付工具。 產品說明: 「icash2.0」是愛金卡公司所發行之非接觸式多功能電子票證,可於全台icash特約機構做為電子錢包支付工具。 雲端開心卡實體卡可存入OPEN POINT APP 中。 雲端開心卡實體卡兌換商品後,若將實體卡轉存入OPEN POINT APP,則以實體卡兌換的商品僅能換貨,無法退款。
7-11發票明細: icash 2.0, 7-11, 統一發票, 中獎, 儲值餘額卡
商品卡退貨:顧客須持原購買之商品卡(退貨之商品卡序號須與出貨明細所記載之起、訖序號內)、商品卡發票,至原購買櫃檯或地區券類窗口協助辦理退貨,退款作業基於現金安全,一律採「匯款」方式。 ※依經濟部109年4月10日「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 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企業得酌收手續費,其費用不得逾返還金額百分之三。 中獎發票兌換時,請攜帶個人身分證件(本國人:國民身分證;外國人:晶片居留證、紙本居留證、護照或入出境許可證)及發票正本,依財政部規定期間內兌領完畢,逾期不得進行領獎,影本不得進行領獎,出示行動裝置圖檔不得進行領獎。 本網站如有排版錯誤,以財政部公告開獎號碼為準。 目前只有icash卡片可綁定OP會員帳號存發票,悠遊卡、一卡通支付發票要存入OP會員載具請報電話號碼或刷會員條碼登入即可。
BTC601W-一般性發票查詢 –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全民稽核之發票查詢服務僅提供持有電子發票之消費者本人或其授權之人使用,任何非 … 發票證明聯,可透過電子發票證明聯內的『4位隨機碼』,查看發票金額及明細資料。 如果只報電話累積點數,卻沒有將此 APP 中的發票載具整合到雲端發票/財政部的手機載具條碼。 那這些發票將會存在店家 APP 的會員載具中,店家 APP 的會員載具也是雲端發票的一種,所以符合「雲端發票專屬獎」加開獎項的對獎資格。 店家 APP 會自動對獎,一旦中獎店家 APP 也會透過簡訊以及推播告知。 只是如要領獎還是要先到財政部的統一發票兌獎 APP 完成歸戶才能完成「雲端發票專屬獎」到領獎手續。
7-11發票明細: OPEN POINT 聯合集點服務辦法:
在本網站或相關服務中,使用留言、部落格等方式,傳播傳銷訊息及廣告等;或張貼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法令之資料。 ▲ 店家 APP 是像 7-11 的 OPEN POINT 7-11發票明細 以及全家的 Family Mart⋯ 這類便利商店自行發行的 APP,其功能主要是消費集點。 後續衍伸了儲存發票,自動對獎以及中獎推播通知⋯⋯等功能。 於【7-ELEVEN線上購物中心】消費開立之「二聯式電子發票」 … 對於會員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會員同意i預購及關係企業或合作對象,在符合個資法的規範下使用於行銷相關用途。
處理時間:統一超商商品卡客服中心將於收到掛號郵件後的7個工作日內,函覆持卡人或以電話與持卡人約定處理方式與時間。 商品卡於7-ELEVEN門市兌換商品時,可併卡及多張商品卡同時使用。 恕無法提供多張商品卡餘額合併移轉至一張商品卡。 登入後,若欲查詢中獎發票載具號碼,選取「近期中獎發票」後,點選欲查詢之發票,再點「發票明細 查看明細及載具」,即可查詢載具類別及號碼。 現在很多店家都會改用電子發票,但如果你沒有把電子發票存到載具的話,幾乎都還是會印出一張有兩個 QR Code 的發票給你,那如果想要看明細的話,該怎麼看呢? 今天這篇文章就要推薦一款方便的 App 給大家,可以快速查詢消費明細。
- 後續衍伸了儲存發票,自動對獎以及中獎推播通知⋯⋯等功能。
- 另鼓勵會員綁定財政部手機條碼、手掃紙本發票,即可補足會員在各通路消費歷程完整度。
- 不可以,因雲端開心卡於售出時已開立發票予買受人,兌換商品時所開立之零值交易明細僅供消費者核對及退貨使用,恕無法進行發票兌獎。
- 期間,把中獎發票拿到7-11 兌獎,統一發票中獎獎金,兌換7-ELEVEN商品加碼10%,儲值餘額卡或icash2.0加碼5%回饋。
- 只是如要領獎還是要先到財政部的統一發票兌獎 APP 完成歸戶才能完成「雲端發票專屬獎」到領獎手續。
- 我們提供的付款方式為:門市付款(限單筆金額10萬元以下以紙本振興五倍券、現金、臨櫃刷信用卡以及icash 2.0)、信用卡線上刷卡。
若電子發票證明聯的發票號碼及四位隨機碼仍可辨識時,皆可兌領獎。 倘若無法辨識時,請持原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至原列印門市處理。 7-11發票明細 (三)未經您的同意,我們絕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予任何與本服務無關之第三人。 若有正當使用途徑時,本公司會在活動時充分說明,並經您的授權許可後方才使用。
不可以,因商品卡於售出時已開立發票予買受人,兌換商品時所開立之零值交易明細僅供消費者核對及退貨使用,恕無法進行發票兌獎。 而各網頁內所包含之『ibon』之標誌亦可能係屬商標或服務標章。 『ibon』只提供消費者以登入的方式使用的服務,若以其他任何方式進入『ibon』系統,『ibon』將追究該人員相關之法律責任。 瑕疵卡換卡時,將以客服中心指定卡面替代(卡片式樣由本公司依現況提供),恕無法指定原卡面。
五獎及六獎的中獎人持中獎的電子發票證明聯,在背面領獎收據處填妥發票年期別、發票字軌號碼、金額新台幣元,中獎人簽名、電話,並請攜帶身分證正本供核對,於領獎期間內皆可在全省OK超商兌換等值商品亦可儲值於悠遊卡/一卡通內)。 全民稽核之發票查詢服務僅提供持有電子發票之消費者本人或其授權之人使用,任何非 7-11發票明細 … 全民稽核之發票查詢服務僅提供持有電子發票之消費者本人或其授權之人使用, … 電子發票證明聯,可透過電子發票證明聯內的『4位隨機碼』,查看發票金額及明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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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端開心卡是由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一次性使用之商品兌換卡,採商品出售方式取得並於購買時開立統一發票,卡片內之使用額度可兌換台灣地區7-ELEVEN門市內等額商品,免除攜帶零錢並可迅速完成交易。 帳戶內的發票購買證明,僅供留檔參考,若您使用會員載具索取發票,可至ibon「生活服務」電子發票服務輸入手機號碼及驗證碼查詢發票有無中獎及列印中獎的紙本電子發票進行領獎。 A2:建議除可透過智慧型手機的APP掃描QR code查詢電子發票明細證行確認外,亦可於交易完成48小時後,透過電子發票證明聯上的資訊(發碼字軌號碼、發票日期及四位隨機碼)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之「電子發票全民稽核」進行查詢確認。 響應環保政策,i預購訂單發票為電子發票,可至「訂單查詢」查看且同步會存到OP會員發票載具中喔! 系統亦會主動通知中獎至email信箱(已索取、已作廢發票除外) 。 也可至ibon「生活服務」電子發票服務輸入手機號碼及驗證碼查詢發票有無中獎及列印中獎的紙本電子發票進行領獎。
不可以,因雲端開心卡屬無記名卡片,卡片內含金額視同現金遺失,若已拆封、使用、遺失、被竊或毀損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等情形,恕無法提供金額賠償、退現、掛失支付或補發。 於【7-ELEVEN線上購物中心】消費開立之「三聯式電子發票」,如您未提出代為列印的需求,【7-ELEVEN線上購物中心】不會主動寄送三聯式電子發票證明聯,會員可到會員專區下載三聯式電子發票證明聯並列印。 商品卡卡片採無記名方式發行,若已拆封、使用、遺失、遭竊、詐取、滅失、遭第三人佔有,視同現金遺失;另若毀損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等情形,恕無法提供加值金額賠償、退現、掛失支付或補發,敬請妥善保管使用。 人為損壞:若卡片係由持卡人不當使用致故障、毀損等情況致條碼及卡號仍可辨識者(包括卡片上有明顯人為刮/折痕、磨損、泡水等):經商品卡客服中心確認可進行換卡,將更換新卡(新卡式樣由本公司依現況提供)予持卡人,並收取作業處理費每次50元。 依不同發票載具中獎 (OPEN POINT會員載具、手機條碼載具)來源,提供對應的領獎流程;並不定時推出會員專屬的中獎發票兌換活動。 1.若當初設有領獎帳戶,中獎獎金還會自動匯入指定帳戶。
OK超商配合政府規定,如對交易明細有需求的消費者,可主動告知於開立發票時一併列印交易明細供保存查詢,但對統編有報帳需求之消費者,會主動列印含有交易明細的電子發票證明聯。 若載具已歸戶並且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金融帳戶者,當電子發票中獎時,政府會直接幫您對獎並將中獎獎金匯入您指定銀行帳戶中。 7-11發票明細 雲端開心卡轉贈 雲端開心卡虛擬卡提供轉贈功能,使用轉贈功能時,請確實確認受贈者電話號碼是否正確後才進行轉贈,轉贈完成後無法取消。 中獎發票: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發票兌獎必須使用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 【7-ELEVEN線上購物中心】會員載具:於單月開獎後由【7-ELEVEN線上購物中心】自動對獎(已索取/已捐贈/已作廢發票除外),並e-mail通知中獎人。
A3:(1)是否要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參加抽獎活動,視主辦單位而定,但若原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於統一發票開獎前要求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將會喪失參加財政部「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之資格。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 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非經本公司書面正式授權同意,不得任意在本網站或其他網站刊載本服務廣告訊息。 其他網站所刊登之與本服務有關之任何廣告內容、展示樣品或促銷訊息,均由廣告商或服務供應商提供。 消費者與之產生之交易行為與「ibon雲端列印網」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