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獲授權人士必須在領證時交回「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ROP140/140A),以便註銷。 若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獲授權人士並未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須在領證時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核實。 合資格的申請人應透過最就近的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遞交申請,或郵遞申請至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 如以郵遞方式申請,申請人必須親身前往香港的入境事務辦事處或所選擇的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並出示證明文件的正本以領取護照。 短 暫 的 住 宿 期 滿 後 ﹐ 長 者 會 重 返 家 中 居 住 ﹐ 由 護 老 者 繼 續 照 顧 。 所 有 政 府 資 助 的 安 老 院 舍 及 護 養 院 均 提 供 短 暫 住 宿 照 顧 。
- 為 全 港 的 長 者 鄰 舍 中 心 增 聘 社 工,以 期 及 早 發 現 懷 疑 患 有 認 知 障 礙 症 的 長 者,並 加 強 公 眾 教 育,以 及 對 居 於 社 區 和 患 有 認 知 障 礙 症 的 長 者 及 其 照 顧 者 的 支 援 服 務。
- 當申請人透過「申請證件服務站」遞交有關申請時,他/她將獲發一張通知書或收據,註明新護照領取日期和地點。
- 你 可 以 考 慮 申 請 房 屋 委 員 會 的 「 長 者 住 屋 計 劃 」 。
- 注意:如以郵遞方式申請,申請人須提供上述證件〔除(二)及(三)外〕的影印本,而無需遞交上述證件正本。
- 領取護照時,獲授權人士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例如﹕香港身份證、護照或回港證等)及其他證明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實。
- 申請人必須在領證時交回「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ROP140/140A),以便註銷。
承辦人員列印及交付憑證IC卡接受確認書,檢核其上之內容。 如用戶發現憑證內容不正確,則應拒絕接受憑證,並由向註冊窗口重新申請憑證。 既然 apply to 後面接的是你申請的那個機構,而 apply for 後面接的是你申請的那個東西,那麼你也可以將它們合在一起使用。 指揮中心指出,防疫補償的對象分為五類,包括: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集中隔離者、集中檢疫者,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但該期間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如你在內地出生,你應在出生地點一欄填上出生省份,直轄市或自治區(例如:廣東或上海),護照上會註明你所報稱的出生地點。 上述《國籍法》第五條訂明,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哪裡申請: 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按現行公屋編配政策,合資格的公屋申請者共有三次(每次一個)編配公屋機會。 房屋署會就申請者的優先次序、家庭人數及公屋選區,配合輪候到達編配階段時的公屋資源,以電腦隨機方式依次序辦理公屋編配,申請者一般不可要求指定入住地區、樓齡、面積、層數或單位類別等。 惟若申請者經審核具備家庭或健康理由,須入住公屋選區內的指定地區,或有其他特別編配需要,並獲有關政府部門或機構(例如社會福利署或醫院管理局)的相關推薦,房屋署會因應其個別情況,在資源許可下,盡可能依據其獲推薦的編配要求作出安排。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事故發生30天後就可以提出申請,不過領件時間可能要看當時承辦機關的工作量,沒有一定的天數。 車禍鑑定報告的申請有限制,必須是「經警察機關處理的案件、尚未進入訴訟程序、距離事發日不超過6個月」。
如發現憑證內容不正確,則應拒絕接受憑證,並由向承辦人員重新申請憑證;如正確無誤,簽名後繳回承辦人員。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表示,因武漢肺炎(COVID-19)受隔離、檢疫者發給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已於3月23日起受理申請,而照顧者的防疫補償申請將於3月31日起開始受理。 鑒於目前全球武漢肺炎疫情嚴峻,如非必要應避免出入人多擁擠公共場所,民眾可多利用網路進行線上申辦。 此外,防疫補償金可於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申請,民眾無須急於近期申辦。
哪裡申請: 憑證申辦窗口RAC
如果申請人是年滿十六或十七歲及屬已婚人士,則只須遞交結婚證書(如在香港結婚則無需提交),無須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同意及遞交第及第項的文件。 已獲核實為符合入住公屋資格的申請者(曾接受各項政府資助的自置居所計劃的前業主/聯名業主或前借款人除外),可以選擇申請「綠表資格證明書」購買房委會或房協轄下的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單位,以代替編配公屋。 「綠表資格證明書」有效期為一年,而公屋編配在證明書有效期內將被暫緩處理。 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可以書面或親自到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申請分組提出申請「綠表資格證明書」。 房屋署會在收到申請者齊備的資料後進行審查,並約於一個月通知申請者是否符合發給「綠表資格證明書」的資格。 獲發「綠表資格證明書」的公屋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仍符合有關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申請資格的所有準則。
如屬親身遞交的申請,申請人可以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現金或劃線支票(支票抬頭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支付有關申請費用。 親身前往 各公共屋邨辦事處、 房屋署申請分組(地址:香港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或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諮詢服務中心免費索取。 你 可 以 考 慮 申 請 房 屋 委 員 會 的 「 長 者 住 屋 計 劃 」 。 該 計 劃 是 為 60 歲 或 以 上 的 長 者 提 供 居 住 單 位 。 此 外 ﹐ 該 計 劃 亦 提 供 舍 監 服 務 ﹐ 以 應 付 緊 急 事 故 。 長 者 夫 婦 或 兩 至 三 個 單 身 長 者 共 同 申 請 公 屋 ﹐ 通 常 會 得 到 優 先 處 理 。
若申請人並未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須在領證時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核實。 你 可 前 往 就 近 的 長 者 地 區 中 心 或 長 者 鄰 舍 中 心 索 取 關 於 護 老 者 支 援 服 務 的資 料 。 長 者 地 區 中 心 及 長 者 鄰 舍 中 心 提 供 的 護 老 者 支 援 服 務 包 括 護 老 者 互 助 支 援 小 組 ﹑ 護 老 知 識 和 技 巧 的 講 座 及 訓 練 ﹑ 復 康 器 材 外 借 等 。 有 關 詳 情 ﹐ 請 參 閱 網 頁 裡 有 關 部 份 。
哪裡申請: apply for 申請(後面接申請的事物)
此 外 ﹐ 申 請 人 若 申 請 護 理 安 老 宿 位 ﹐ 並 願 意 入住 「 改 善 買 位 計 劃 」 下 位 於 私 營 安 老 院 內 的 資 助 宿 位 ﹐ 其 輪 候 時 間 會 大 為 縮 短。 在本網站您可找到關於美國移民和非移民簽證的資訊,以及各項申請需求。 您也可以了解如何繳付所需的簽證申請費,以及預約時間到美國在台協會面談。
此外,如果有關人士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但並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他/她在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前,必須先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在為十一歲以下兒童首次申請護照時,應同時遞交該兒童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申請。 申請人/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可授權一名年滿十八歲的人士代為領取新護照。 獲授權的代表必須帶備填妥的書面授權表格(ID678),表格上須清楚註明代表的全名以及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但即使授權書獲接納,申請人/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仍有可能須親身領取護照。
(三)中國公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而在該子女出生時,該中國公民是符合上述(一)或(二)項規定的人。 申請者若對其公屋申請被取消資格有任何異議,須於房屋署發出通知信日期起計兩個月內提出上訴,否則房屋署將不會考慮其上訴。 當事人如果堅持覺得鑑定報告有疑慮或錯誤,可以把握時間,在「30天內向轄區覆議會提出覆議」,超過30天就只能去法院提起訴訟時,向法官請求「再次申請鑑定」。
而申請人在領取護照時必須出示該等證件正本及舊護照或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正本以供核實。 如申請人急需申領護照,可在護照申請書的「附加資料」欄內述明要求和理由,以及向就近的中國駐外國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徵詢意見。 如遇有緊急情況,例如在外地遺失護照後需立刻回港,申請人可到就近的中國駐外國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尋求協助,亦可聯絡入境事務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的24小時熱線電話 1868尋求協助。 此外,如果有關人士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但並未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他/她必須經中國駐外國使領館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同時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如 申 請 普 通 個 案 服 務 使 用 者 則 可 直 接 向 綜 合 家 居 照 顧 服 務 隊 提 出 申 請 或 經 有 關 福 利 服 務 單 位 轉 介 。
如申請人透過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遞交申請,申請人應一併提交已填妥的付款表格(ID 853)及以港元或美元開出的支票或銀行匯票,註明支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如你已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在收妥所需文件、費用及相片後,你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申請一般需時約四至六個星期處理。 如你並未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處理時間則約為六至八個星期。 但此服務承諾能否達到,須視乎個別情況,以及於該段時間內所收到的申請數目而定。 合資格的申請人可使用申請證件服務站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如選擇在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領取護照,可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簽發。 若申請人並未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須在領證時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核實。 如果申請人以郵遞方式遞交申請至入境處並選擇在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申請人須於遞交申請時一併提交已填妥的「在香港以外領取護照表格」(ID 853A)及在申請表(ID 843/ID 844)上選擇適當的領證地點。 如申請換領護照,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合法監護人或獲授權人士必須於領取新護照時出示原有護照,以便註銷。 如該兒童原先持有的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亦必須出示該證件,以便註銷。
申請人可在申請表提供可接收短訊服務的聯絡電話號碼,如有需要,本處或把與申請有關的提示以短訊形式發送至該電話號碼。 不足16歲兒童的申請書,則須由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簽署。 出生證明書(如在香港出生則無需提交)以證明他/她與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的關係,或法庭頒令(如適用)以證明同意這項申請的合法監護人對申請人擁有管養權。 申請表到達調查階段時,房屋署會按申請的次序約見申請者,進行配屋資格審查。 申請者出席面晤時,必須齊備夾附於約見信中所列的文件及需注意的重要事項,以便房屋署進行審查及核實。 房屋署會於集齊文件後約兩個月內通知申請者是否符合編配資格,申請的合格或取消日期以房屋署完成審核當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