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條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后,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提交狀書的程序至此便告完成,接著下來的是“文件透露”的程序。 案中每一方均須向另一方透露自己管有哪些與案有關的文件。 在以清單形式(見表格26及27)透露文件後,雙方必須容許另一方查閱有關的文件。 用以回應反申索的答覆書或抗辯書並沒有訂明的格式,但原告人應把任何對反申索的答覆及抗辯於同一份文件中一併列出。 《高等法院規則》第41A號命令規定,有關文件須以屬實申述核實。
政治上的對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及文化上的差異。 進而主張,中國區際民事判決的承認與執行最佳模式的選擇是雙邊協議模式,并對于采用該模式的原因、兩地如何進行協商、簽訂協議的主體等問題作了較為詳細的論證。 在離婚方面,兩地都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形式,但在協議離婚的條件和程序以及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上有差異。 此外,在許多案件中所需進行的法律程序遠較這本只供一般參考的小冊子中所述的基本程序複雜,因此,最好還是透過法律援助或其他方法向合資格的法律執業者尋求協助。 即使未能與另一方達成協議,也未必值得訴諸法院,以下事宜是你必須衡量的:訴訟必然會挑起的敵意,你的敗訴機會,訴訟所花的時間,訴訟必然帶來的精神和體力上的負擔,訟費,以及(即使你勝訴)被告人可能沒有足夠能力支付判定款項等。
判決書英文: 判決 (小説)
關於及項,如有關的決定屬非正審決定,申請人應在決定作出後14天內申請上訴許可;如不屬非正審決定,則應在28天內申請。 從我國法治進程角度出發,從民事判決書與其他相關文書的比較來看,民事判決書尤其要求說理。 同時,為促進民事判決書說理的改進,在司法實踐中應強化法官對法律規范的解釋權,民事判決理由部分對情理、事理的闡述可以考慮將非正式法律淵源作為民事判決說理的依據;判決說理中除應運用好語言與邏輯之外,可考慮寫作「法官后語」 。 今年5月間,張因故遭公司調職為專案組資深文字記者,5月17日請特休假、同月24日聲請勞資爭議調解,7月28日調解不成立。 8月17日張因「職場不法侵害是由」遭記1大過,從5月1日到9月13日到班打卡,要求提供主播勞務,未提供資深文字記者勞務,9月13日遭記9大過解僱。 違反 附表條文的行為本身不會被當作市場失當行為,但在決定是 否有違反原則性的要求時,該等行為則是須予考慮的因素, 並會在執法程序或在民事/刑事起訴 的 研 訊中被接納為證 據。
因此,加強對生效民事判決既判力問題的研究,不僅具有深遠理論的意義,而且還具有非常重要的司法現實意義。 司法機構會盡可能立即回覆公眾人士的來信,無論如何,我們會於收到信件後10天內作出臨時回覆,並於30天內作出詳盡回覆。 如我們未能在30天內作出詳盡答覆,則會發出進一步的臨時回覆解釋原因。
判決書英文: 法院的判決英文
原告人如未能在限期內完成上述程序,被告人便可就反申索缺乏抗辯而向法庭要求登錄判決。 刑事案件排期法官在收到辯方的排期要求後21天內,會為案件排期審訊及定下審訊日期。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會以書面通知案中控方及辯方有關審訊日期。 被告人可單就定罪或刑罰提出上訴,也可同時就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
法庭會就須採取的步驟編定時間表,並可能會編定進度指標日期進行案件管理會議、審訊前的覆核及/或審訊。 你應遵從有關的指示,因為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否則你可能不會獲准延期。 此外,你應在進度指標日期出庭應訊,否則你的申索會被剔除。 訴訟各方應考慮透過訴訟以外的其他方法,例如調解或私下進行協商以解決爭議,而到最後才將爭議訴諸法院。 調解是一個過程,調解員會在過程中協助訴訟各方就彼此的爭議達成和解。
根據《高等法院規則》第13A號命令,如原告人的申索只是要求被告人付款,被告人可將表格16或16C(視乎何者適用而定)送交法院存檔及送達原告人,以作出承認及/或就付款的條件提出建議。 原告人可將一份要求法庭作出判決的請求書或答覆書送交法院存檔(見表格16A, 16B,16D及16E),以表明是否接納被告人所提出的建議及付款條件。 如原告人接納建議但不同意付款條件,可要求聆案官就付款條件作出裁定。 如被告人沒有在限期內把表格14或抗辯書送交法院存檔,原告人可向法庭申請作出判決。 如原告人的申索關乎債項或經算定的損害賠償(即申索的數額是固定和可以確定的,例如關乎支票的訴訟),原告人便可要求法庭就申索數額及訟費登錄判決。 上訴人應在有關條例所訂明的限期內,把上訴許可申請書送交高等法院書記主任辦事處內的法院登記處存檔。
原告人須於存檔時支付訂明的費用,並須提交有關的文件冊。 原告人必須在收到來自另一方(或其他各方)的設定時間表的問卷後14天內,或在設定時間表的問卷送交法院存檔及送達的期限屆滿後14天內,發出案件管理傳票,要求法庭就案件管理作出指示。 不過,如原告人沒有在獲送達被告人作出承認的表格後14天內,將一份要求法庭作出判決的請求書或答覆書送交法院存檔,有關的申索便會被擱置,直至他將請求書或答覆書送交法院存檔為止。 如案中其中一方已取得判決,但判定債務人卻沒有遵從法官的判決,則判定債權人可向法庭申請強制執行判決,由執達主任藉扣押被告人的財產執行判決,以追討判定款項。 如你需要執達主任的服務,可向高等法院登記處查詢或參閱“執達事務組”這本小冊子。
上述表格可向裁判法院、被告人服刑的院所或高等法院大樓書記主任辦事處內的上訴登記處(只適用於表格103)索取。 民事上訴案司法常務官發出排期聆訊指示後,排期主任會按指示編定聆訊日期。 上訴法庭審理上訴時,通常由三名上訴法庭法官會審,但有時則由兩名法官會審。 如法官拒絕給予上訴許可,申請人可在被拒絕當日起計14天內再向上訴法庭申請上訴許可。 上訴法庭可在給予上訴許可時施加其認為合適的關乎訟費、保證金等的條款。
- 同時,為促進民事判決書說理的改進,在司法實踐中應強化法官對法律規范的解釋權,民事判決理由部分對情理、事理的闡述可以考慮將非正式法律淵源作為民事判決說理的依據;判決說理中除應運用好語言與邏輯之外,可考慮寫作「法官后語」 。
- TVBS訴訟代理人表示,公司有承諾只要張調整改善就不咎責,已給予9次改善機會和4個月時間。
- 司法機構已發出“實務指示31”,以便訴訟各方循調解途徑解決爭議。
- 原告人可將一份要求法庭作出判決的請求書或答覆書送交法院存檔(見表格16A, 16B,16D及16E),以表明是否接納被告人所提出的建議及付款條件。
- 不過,如原告人沒有在獲送達被告人作出承認的表格後14天內,將一份要求法庭作出判決的請求書或答覆書送交法院存檔,有關的申索便會被擱置,直至他將請求書或答覆書送交法院存檔為止。
精確檢索:名詞需與輸入的檢索字詞一模一樣(英文字不分大小寫,大小寫不同時,亦視為相同字詞)才會被檢索出來,如:查找computer,則computer、Computer、COMPUTER才會被找出。 「NOT」排除查詢範圍 ,「NOT」之後的查詢詞會在查詢結果中被排除。 例如:查詢A NOT B,查詢結果會排除「A AND B」及僅有B的部份,只篩選出包含A的資料。 「OR」 擴大查詢範圍,查詢結果為兩組條件之「聯集」。 例如:查詢A OR B,查詢結果只要是包含A或B其中一個條件的資料皆會被找出來。 關乎刑罰的上訴如果成功,刑期可獲縮減;但如上訴失敗,則上訴法庭可以提高刑罰,或下令上訴人的羈押時間不得計算在刑期之內。
關於合約、侵權、詐騙、人身傷/亡的損害賠償和違反責任造成財產損毀等訴訟,以及概括而言所有可能涉及事實爭議的訴訟,都必須藉傳訊令狀展開。 訴訟如涉及某類人士如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士等,以及死者的遺產,都必須由代表人展開。 原訟法庭訴訟中的任何一方(不論是原告人還是被告人)如果是有限公司,則除非已得到法庭特別准許由一名公司董事作為代表,否則便必須聘請律師代表公司出庭。 不服聆案官的決定的人亦有權向原訟法庭法官提出上訴。 然而,除非基於特別理由,否則法庭不會在上訴聆訊中接納進一步的證據(除非證據所關乎的事宜是在有關的決定作出後才發生)。 完成上訴通知書的送達程序後,上訴人應在7天內把上訴所針對的判決書或命令的蓋印文本、一份書面判決理由及兩份上訴通知書呈交司法常務官。
過去經驗顯示,調解所耗用的費用較少,可以較迅速、有效地解決爭議。 司法機構已發出“實務指示31”,以便訴訟各方循調解途徑解決爭議。 如申索關乎未經算定的損害賠償,例如利潤損失、人身傷害或財物損毀的損害賠償,原告人可要求法庭就法律責任登錄非正審判決。 在這情況下,原告人須要求聆案官或法官評定他所應得的損害賠償數額。 所有抗辯書必須在送達認收限期屆滿後28天內送交法院存檔及送達原告人。 抗辯書須說明被告人基於甚麼理由反對原告人的申索,並可包括針對原告人的反申索。
其後,由兩名或三名上訴法庭法官組成的上訴法庭可以口頭宣告上訴駁回或上訴得直,及/或另定日期發下或宣讀判決書。 刑事案的被告人被定罪後,如不服原訟法庭或區域法院法官的判決,可在定罪/判刑當日起計28天內,向上訴法庭申請上訴許可。 被告人如未能在限期內提出上訴,可向上訴法庭申請逾期上訴許可。 案中各方必須在審訊當天準時應訊,證人亦應出席。 如有需要,亦應帶同有關文件的正本及複印本,以供法官及另一方查閱。 法院地下大堂的告示板會顯示有關案件在哪個法庭審訊。
上述小冊子可向高等法院登記處或執達事務組索取。 如案中各方願意和解,法官會按照和解協議作出法庭命令。 如你與另一方在審訊開始前達成和解協議,則可以把一份終止訴訟通知書送交法院存檔,或把一份列出協議條款的同意令送交法院存檔。 此外,你亦可在審訊中向法官申請按照你們的和解協議條款作出命令。 原告人可在獲送達抗辯書後28天內,把答覆書送交法院存檔及送達被告人,原告人也可在答覆書中列出補充事實,以回應被告人的抗辯。 如被告人把反申索書送交法院存檔,而原告人又想提出爭議,原告人便須於獲送達反申索書後28天內,把反申索的抗辯書送交法院存檔及送達被告人。
( 2 )因繼續或遺贈取得房地產的轉移登記; ? ( 3 )因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而取得房地產權利的有關登記; ( 4 )變更登記; ? ( 6 )因房地產權利證書滅失、破損而重新申領、換領房地產權利證書等其他登記。 # 新訂的“實務指示9.3 – 原訟法庭的刑事訴訟程序” 於2017年6月12日起生效後,司法機構將會檢討及訂定“定期審訊表內的刑事案件”及“速辦審訊表內的刑事案件”的目標輪候時間。
TVBS訴訟代理人表示,公司有承諾只要張調整改善就不咎責,已給予9次改善機會和4個月時間。 勞動諮詢委員李貞儀則認為,資方在勞動調解時,沒有提到職務不法侵害,雖在公司內部有調查,但沒有對外揭露,且否認職場霸凌,應是資方善意表現,全案隨著時間演進,很遺憾產生解僱結果。 若未來法院深入調查內容,顯現在判決書,會辜負資方的好意。 針對目前中國區際民事判決承認與執行制度落后、混亂、徘徊不前的現狀,作者剖析了各方面形成矛盾和沖突的根源?
待審案件表會張貼在高等法院大樓地下書記主任辦事處接待處的告示板上,而審訊預告表則張貼在書記主任辦事處外的告示板上。 排期主任會在每天下午二時三十分在審訊預告表上標明翌日審訊的案件,並詳列審訊地點和日期。 如案件被編入定期審訊表內,訴訟雙方均須在排期日到排期主任席前排期,排期主任屆時會根據排期聆案官的指示編定審訊日期。 案中每一方均須於提交狀書的程序完成後28天內,把一份“設定時間表的問卷”送交法院存檔及送達案中其他各方。
布林邏輯:若想查詢一個以上的條件時,可以利用布林邏輯條件來縮小或擴大查詢範圍,以布林邏輯運算元 AND / OR / NOT 進行檢索詞彙的組合檢索。 「AND」縮小查詢範圍:查詢結果為前後兩組條件之「交集」。 例如:查詢A AND B,查詢結果必須包含A及B的資料。
首先,簡述合議制概念、類型、特徵、意義、缺陷和沿革。 其次,闡述我國合議制立法和運作情況,包括其方式、適用范圍、組成;認為我國合議組織包括合議庭和審判委員會;指出合議庭判決書部分由庭長院長簽發是不理想的審判分工。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公開了一份冗長的判決書,確認前總統穆沙拉夫授予總統阿西夫? 斯卡利亞指出,對於女性因性別歧視而受到的不公待遇,這位社會學家沒能給出一個大概的比例,甚至無法確定該比例應該是接近0.5%還是95%。
- 其中一份上訴通知書須註明已繳付的法庭費用,另一份則註明通知書送達另一方的日期。
- 如你需要執達主任的服務,可向高等法院登記處查詢或參閱“執達事務組”這本小冊子。
- 上訴案中各方必須根據相關的法庭《實務指示》準備上訴,而無律師代表的上訴人也須根據民事上訴案司法常務官作出的特定指示準備上訴,然後才可把編定上訴聆訊日期申請書送交法庭存檔。
- 布林邏輯:若想查詢一個以上的條件時,可以利用布林邏輯條件來縮小或擴大查詢範圍,以布林邏輯運算元 AND / OR / NOT 進行檢索詞彙的組合檢索。
案中各方並須到書記主任辦事處擇定上訴聆訊日期。 上訴登記處收到裁判法院交來的上訴文件冊後,會把文件冊的副本寄交案中各方。 如某方要求取得其他文件,在司法常務官或作出指示的法官批准後,上訴登記處會把文件備妥及寄交有關各方。 排期主任會按照指示編定上訴聆訊日期,並把聆訊通知書寄交案中各方。 上訴案中各方必須根據相關的法庭《實務指示》準備上訴,而無律師代表的上訴人也須根據民事上訴案司法常務官作出的特定指示準備上訴,然後才可把編定上訴聆訊日期申請書送交法庭存檔。 民事上訴案司法常務官可以書面方式或在口頭聆訊中作出指示。
如案件被編入流動審訊表內,則最初會放進待審案件表,後來則放進審訊預告表。 案件編入審訊表後,如預計審訊會在下一個月內進行,則待審案件表的下端會列出訴訟標題和訴訟編號。 案件一般會依照待審案件表的次序輪候,逐一交由可以騰出時間的法官審理。
你應嘗試與另一方(或其他各方)就應尋求哪些指示以準備審訊達成共識。 訴訟各方把下述“設定時間表的問卷”存檔及送達時,須同時存檔及送達一份“調解證明書”,藉此表明他們是否有意循調解途徑解決爭議。 任何一方如決定不參與調解,必須述明原因,以供主審法官考慮其決定是否合理。
被告人須於限期內把列明上訴理由的上訴通知書(表格XI)送交高等法院書記主任辦事處內的上訴登記處存檔。 該表格可向高等法院大樓上訴登記處或被告人服刑的院所索取。 TVBS主播宮鬥鬧上法院,前主播張靖玲遭解僱,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回復職務,主播月薪6萬多元意外曝光。 今天她在律師陪同下出庭,勞動專庭法官勸兩造先調解,否則到時為調查證據,恐傳主播們到庭。 張回答願意,但TVBS訴訟代理人將再詢問公司意見。 第三十一條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採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損害的,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的程序,適用本法刑事賠償程序的規定。
其中一份上訴通知書須註明已繳付的法庭費用,另一份則註明通知書送達另一方的日期。 如無須申請上訴許可,除其他條例或規則另有規定外,上訴人應在上訴所針對的決定作出後28天內,把上訴通知書送達答辯人和下級法院。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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