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照顧者因所聘僱之外籍家庭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需由家屬照顧者,檢附外籍家庭看護工聘僱許可函影本及醫師診斷證明書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之證明或切結書。 此外針對「照顧者」的假勤問題,只要持有地方衛生局開立「成人居家隔離通知單」,即可依法申請「防疫隔離假」。 由於自 5 月 8 日起,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以「確診個案同住家人」與「大學生同住室友」為原則,開立居隔單,職場及學校採自主應變措施,因此目前僅確診者之同住家人、大學同住室友會收到隔離通知書(看原消息)。 4.所聘僱之外籍家庭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需由家屬照顧者。
收到居家隔離、檢疫通知書者,受隔離或檢疫期間每人每日可領 1000 元! 家長請假照顧國小學童、未滿 12 歲孩童,符合條件也能申請! 受新冠病毒衝擊,全台國小、國中、高中陸續宣布暫停實體課,改採混成教學、線上授課。 相關密切接觸學生如收到居隔單,須待在家中,不得出門。 若學生為國小生,只要各項符合,家長可憑相關證明文件,至衛福部「線上申辦系統」申請防疫補償金或照顧者防疫補償補助,居隔 2 年內都可以辦理。
未成年補助: 防疫補償金—可申請對象、補助金額
家屬因照顧而無法工作:請依辦法第5條規定檢附各項證明文件、資料,可線上申請或紙本郵寄或臨櫃申請。 1.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隔離或檢疫者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A8:可以申請防疫補償的條件之一是受隔離或檢疫期間沒有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
受隔離或檢疫者因所聘僱之外籍家庭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需由家屬照顧者,檢附外籍家庭看護工聘僱許可函影本及醫師診斷證明書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之證明或切結書。 A4:不一定要同住,需實際上有照顧受隔離或檢疫者之親屬(須為二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或民法第1123條所定之家長、家屬)。 且期間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才能未支領薪資,才能申請。
未成年補助: 照顧者可依法申請「防疫照顧假」
A5:私立學校教、職員則要看學校在隔離或檢疫期間,學校是否給薪,如果有支領薪資的話,不符合申請資格。 衛福部今(23日)發布防疫補償申辦網址、申請書表格式、應備文件及受理窗口,並自即日起開放受隔離或檢疫者的防疫補償申請。 民眾可採線上、郵寄或臨櫃等方式,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基上,考量「確診者居家照護」期間,雖非收治於醫院接受治療,惟國家對確診者居家照護期間,已提供醫療與公衛資源及相關隔離治療,故確診者居家照護其隔離期間無補償辦法第2條之適用,不可請領防疫補償金。 A12:照顧者防疫補償是補償因為請假照顧生活不能自理者而不能工作的損失,育嬰留停即代表因育嬰而無工作事實,故不得請領照顧者防疫補償。 A7:防疫補償是為了鼓勵民眾配合防疫政策,只要在被隔離或檢疫期間遵守防疫規範,且沒有支領薪資,就可以申請。
若是自己創業小本經營、家庭主婦(夫)無領薪資、留職停薪者 ,或是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者,只要符合以上條件,一樣可以申請。 2.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者。 提醒:當地衛生局開立之居家檢疫通知書,名冊皆會送至疾病管制署核對、確認,若有不正確或不實,疾管署將會撤銷或修正。 A5:請您放心,本部防疫補償線上申辦系統上線前皆會經過弱點掃描、原始碼掃描檢測,通過資安規定後方能上線。
3.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個人助理服務之身心障礙者。 所謂社區照顧,包括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所定社區日間作業設施、社區式日間照顧、機構式日間照顧、家庭托顧或社區居住。 1.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
- 家庭年收入低於本市家庭年所得百分之五十分位點(新臺幣132萬元),且按家庭成員總人口所得之平均所得分配,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度公告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55,300元)。
- 受照顧者因所聘僱之外籍家庭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需由家屬照顧者,檢附外籍家庭看護工聘僱許可函影本及醫師診斷證明書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之證明或切結書。
- 倘經勞工主管機關認定為合法「定期」契約,於 「契約終止後」,勞雇雙方協商約定未給付檢疫期間薪資,得申請防疫補償。
- 因是補償照顧者造成的損失,所以即使1人同時照顧多位被隔離(檢疫)者,但只有1人損失,所以仍只發給1人補償。
- 本辦法所指的「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指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所給予之補償,例如: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第十條所定補償即屬之。
- 如果你是在111年7月~ 8月提出申請者,申請合格戶將依審查進度於10月底前分批完成第1期款核撥補助款。
- 以補助申請來說,未打滿 3 劑疫苗之同住家人前 3 天居家隔離,確診者 7 天居家隔離,符合條件可申請補助。
惟因其屬生活不能自理者,衛生單位會指定一名家屬為照顧者(同室隔離者),並依實際隔離天數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家屬可請領隔離者防疫補償。 根據衛福部4/18最新更新的「受隔離、檢疫者和其照顧者防疫補償」資料,若自己或孩子有收到衛生局或衛生所開立的「居家隔離通知書」,就可以申請補償金每日1000元,但有薪假則不符合資格。 要注意,若學校是預防性停課,孩子沒有和確診者接觸,不會收到衛生局開立的居家隔離通知書,也就沒有補償金可以申請。 A5:因未滿12歲的染疫孩童屬生活不能自理者,因此會指定一名家長陪同照顧,並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 因照顧對象非屬受檢疫或隔離者,故不能申請照顧者防疫補償,但可以申請自己的居家隔離防疫補償。 居家照護期間之醫療協助措施包含:24小時緊急醫療諮詢平台、遠距門診醫療、居家照護之藥師調劑諮詢及取得用藥服務。
指揮中心指出,防疫補償的對象分為五類,包括: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集中隔離者、集中檢疫者,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但該期間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若未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就不能申請防疫補償。 隨著疫情升溫,國內染疫人數愈來愈多,自 2022 年 5 月 3 日起「衛福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粉絲專頁公告,申請者必須為「持有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者,才可以申請本人、照顧者防疫補償。 符合條件者,記得前往線上申辦系統提出申請。
無法從事工作,指的是非屬受雇而須實際工作以維持生計,因照顧生活無法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致無法工作之情形。 有支領例假及休息日薪資者:請依辦法第5條規定檢附各項證明文件、資料,可線上申請或紙本郵寄或臨櫃申請。 今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110年度第1次住宅補貼申請不接受現場收件,請多加利用線上或郵寄申請。 有意願申請租金補貼的房客,不需要設籍在租屋縣市,也無須徵求房東同意,只要能付上有效租約及存摺影本,就可以提出申請。 擴大方案將更針對特定族群提供加碼補助,只要房客申請補貼通過,房東將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租金所得免稅額每月1.5萬元、房屋稅與地價稅稅率皆比照自用住宅稅率等租稅優惠。 北漂到新北市上班的青年們有福啦!
民眾因受疫情影響生計,致生活陷於困境者,可以依「急難紓困實施方案」規定,就近可向戶籍地或居住地之公所申請急難紓困,符合規定者可核予救助金,紓解其經濟急困。 考量隔離檢疫名冊,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列冊,所以可以向檢疫或隔離結束時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新北市政府所定因應「武漢肺炎」影響產業員工收入減少或失業致生活陷困者急難慰助計畫之慰助金,係屬補助,非屬本條例所指的「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