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生高效筆記術 小弟是一個於去年畢業後,應屆上三等人事行政的非本科仔,這次很榮幸收到小編邀請,特別來此分享自己的一些技巧。 複習筆記:上完面授課或函授後,自習時間做的筆記。 我個人會以一個章節為範圍基準,限定自己於2小時內完整複習該章的每一小節後,再花1小時,於「完全不看書的情況下」將小節重點寫出來,有點像在寫簡易式教材那樣,除了分段分行外,也要記得適時換色以方便加深記憶(依照個人習慣)。
隨著刑法理論的發展,透過對犯罪行為的共性內容進行抽象概括,形成了一般性、系統性的規定,刑法理論逐漸成熟和完善。 由於本書內文已十分詳實,讀者僅需心無罣礙地專注研讀「第一部份 民法總則」及「第二部份 刑法總則」重點整理內容即可。 除此之外,分則條文大多規定的是犯罪的既遂狀態,而未對具有社會危害性應受刑罰處罰的犯罪預備、未遂、中止行為作出相應規定,對於這種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可以適用刑法總則的規定進行定罪量刑。 刑法總則是對刑法分則中的共性內容,透過“提取公因式”的技術進行抽象概括並系統化、理論化得出,因此總則的規定體現在分則具體的條文內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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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每本學科都近一千頁, 一小時看個3、4面,實在不行. 刑法分則根據犯罪行為侵犯的不同法益,總共劃分出十類犯罪,形成了刑法分則的十章。 各章內容分別為:第一章危害國家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五章侵犯財產罪,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第七章危害國防利益罪,第八章貪汙賄賂罪,第九章瀆職罪,第十章軍人違反職責罪。 LINE 購物是匯集購物情報與商品資訊的整合性平台,商品資料更新會有時間差,請務必點擊商品至各合作網路商家,確認現售價與購物條件,一切資訊以合作廠商網頁為準。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作者及平臺無償對網站使用者提供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另外也分享一下關於申論題的備考筆記方式,我每天都會抽30分鐘出來看新聞,如果發生大事都會先記錄在手機備忘錄中,按照補習班方式模擬可能出題的形式,寫完拿去給補習班改,將爭點寫在這份「備考筆記」中,以利自己真正上考場時能好好發揮。 刑法分為總則與分則,刑法分則規定了不同罪名的具體犯罪構成要件與刑事責任,總則內容是對刑法分則內容做出的抽象概括性規定。 刑法總則指導分則的解釋與適用,犯罪論部分填補分則條文未規定的內容。 學習、運用刑法有必要了解刑法總則與分則這種結構體系劃分。 本文是對刑法總則與分則內容和相互關係的介紹。
當行為人觸犯多個罪名時,刑法分則沒有規定如何處理,總則部分的罪數理論對構成一罪還是數罪作出了規定。 一行為侵害數法益構成一罪,數行為侵犯數法益則數罪併罰。 在多個行為人共同犯罪時,總則部分的共同犯罪理論對是否認定為共同犯罪做出了規定。 簡單罪狀指刑法分則條文對某種犯罪的具體犯罪構成只是進行簡單描述,而沒有超出罪名的概括,如故意殺人的構成故意殺人罪,偽造貨幣的構成偽造貨幣罪等。 敘明罪狀是指分則條文對某種犯罪的具體狀況做出了全面、具體、詳細的描述,以便說明該種犯罪構成的主客觀要件。 引證罪狀是指引用刑法分則的其他條文來說明或確定該種犯罪構成的具體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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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看很多高手說讀完一面想不起來內容, 就代表沒讀懂. 記憶力不好,時常看完一面,完全想不起來內容, 只記得一些標題…. 所以我是邊看邊想意思,才勉強能記個大概.
總則部分第一章規定了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範圍,第二章規定的是犯罪論,第三章和第四章是刑罰論部分,分別規定了刑罰的種類和具體適用,第五章是其它規定。 為了節省您的時間,本列表整理每個產品重點資訊,讓您可以快速瀏覽這文章所提供的商品是否是您所需要的,點選您有興趣產品的「名稱」或「圖示」可以進一步跳到文章所屬的介紹區塊瞭解更多細節。 ※成為會員可以使用各項會員優質服務功能,例:線上測驗、下載歷屆試題詳解、考前重點整理,及訂閱電子報等。 在準備研讀本書前,建議讀者儘可能先花時間熟記本書之編章節,藉以確實建立一套屬於自己的體系表,便於延伸學習及日後複習之用。 看課文是可以看懂意思, 問題是太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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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做的筆記也許不像參考書一樣嚴謹,但它是經個人思考方式寫出來的,更加符合你的腦迴路,更可直接檢視自己到底了解了多少,重點在於「過程」非「結果」。 複習筆記與後面的錯誤與備考兩套筆記行成一個結構,共同加深你對知識的記憶與印象。 錯誤筆記:顧名思義,為記錄犯錯的筆記,對國考生來說特別重要,與「訂正」間最大的不同在於「系統性整理」。 我第一年準備國考的時候習慣將訂正寫在考古題目旁,後面發現這種作法的成效很差,重複刷題竟然還出現第二次也錯在同樣地方慘劇,後面才下定決心要將這些錯誤統整成「錯誤筆記」。
刑罰論內容分為刑罰的種類和刑罰的裁量兩部分,規定了各種犯罪所適用的刑罰種類和法定刑的調節方法。 刑法總則是對刑法分則內容系統、抽象、概括性的規定。 早期人們對犯罪行為的認識還停留在具體、直觀的層面,並沒有達到系統化、理論化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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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刑法第1條到第99條的統稱,至於從刑法第100條開始的其餘法條則統稱為「刑法分則」。 規定刑法總則的目的是,適用法律或處理法律問題的時候,假如刑法分則的條文沒有規定到,要回去看刑法總則的規定。 例如:刑法第276條第1項規定了「過失致死罪」,但卻沒有說怎樣才是「過失」,這時候回去看規定在刑法總則的第14條,就可以知道,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以及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都是過失的情形。
引證罪狀是為了刑法條文的簡潔性,避免重複。 空白罪狀是指刑法分則條文只規定了某種犯罪行為,但其具體的犯罪構成要參照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確定。 分則條文規定了各種犯罪的具體犯罪構成特徵和刑事責任,即罪狀和法定刑。 犯罪論以犯罪構成理論體系為核心,並對共同犯罪、罪數、犯罪形態等做出了規定。
- 總則部分第一章規定了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範圍,第二章規定的是犯罪論,第三章和第四章是刑罰論部分,分別規定了刑罰的種類和具體適用,第五章是其它規定。
- 刑法分則根據犯罪行為侵犯的不同法益,總共劃分出十類犯罪,形成了刑法分則的十章。
- 簡單罪狀指刑法分則條文對某種犯罪的具體犯罪構成只是進行簡單描述,而沒有超出罪名的概括,如故意殺人的構成故意殺人罪,偽造貨幣的構成偽造貨幣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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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期養成習慣後,你就會發現它帶來的驚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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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習是筆記乍看之下耗時費力,卻能牢牢掌握知識點。 長期養成習慣後,你就會發現它帶來的驚人成果。 (不僅自己能夠記的長久,甚至能夠直接講解給他人聽)這邊也分享一下我個人的成效總結,其實75%的複習筆記我寫完後都沒有再翻閱過,只有過了真的超~久的那種(徹底忘掉)的,我才會回去翻。 我其實也有想過為什麼這個方式能記得比較清楚,結論是「思考與內化」。
當然,因為大部分人紙本考古題是一年一年做下來的,錯的地方可能都不一樣,所以我推薦大家可以用ipad或平板的方式,一樣「手寫」統整出錯誤題目(也要分顏色),反覆複習,直到完全掌握為止。 備考筆記:最後這份筆記這有點像是你自己的「武功秘籍+猜題」。 上考場前,我會再次將歷屆考古與一些補習班參考書中的題目爭點再拿出來寫一次(也是不看書默寫),重要的法規與條號都透過「再寫一次」達到加深印象的極致。
- 對不起我真的放棄了 國考毀了我的人生 1/4放榜後就感到很迷茫 我決定把自己發生的事情留在這個平台 也許我永遠不會再開啟它 但還是希望能夠留下屬於自己的足跡 當作紀錄人生吧…
- 規定刑法總則的目的是,適用法律或處理法律問題的時候,假如刑法分則的條文沒有規定到,要回去看刑法總則的規定。
- 在多個行為人共同犯罪時,總則部分的共同犯罪理論對是否認定為共同犯罪做出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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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刑是指適用於具體犯罪的刑罰種類和刑罰幅度。
法定刑是指適用於具體犯罪的刑罰種類和刑罰幅度。 我國刑法分則條文普遍採用的法定刑形式是相對確定的法定刑,即對不同犯罪適用的刑種和刑度作出明確規定,但又對最高刑和最低刑進行一定限制。 相對確定的法定刑對於審判機關而言有較大的裁量幅度,可以根據犯罪人的不同情況適用不同的刑罰,具有較強的靈活性。 對不起我真的放棄了 國考毀了我的人生 1/4放榜後就感到很迷茫 我決定把自己發生的事情留在這個平台 也許我永遠不會再開啟它 但還是希望能夠留下屬於自己的足跡 當作紀錄人生吧… 我國《刑法》分為兩編,第一編為總則,第二編為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