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碩士班詳細攻略

若學生之論文發表為其大學時即已完成之論文,則學生必須為第一作者, 本系始得認定該論文為有效之論文發表。 專業實務報告(計畫書)審查工作由三位(含)以上之審查委員進行之,審查委員之資格比照論文口試委員資格,審查之形式比照論文(計畫書)方式進行。 論文計畫書審查委員由系主任聘請該領域之三至四位教師擔任,其中至少一位為系外委員,審查以公開口試方式實施,應試研究生之論文指導教授(含共同指導教授)得擔任口試委員。

中原大學碩士班

論文指導教授應以本學系專任教師為原則,論文題目確有需要,得由系外(含校外)教師擔任共同指導教授,但必須提出書面說明,且提供共同指導教授之個人專長資料, 提交至碩士班會議審核。 110學年度起,新制畢業門檻適用所有在學碩士生,109學年度(含)前入學之學生可自由於新舊版本中擇一適用。 本系專業審查委員會置委員三人,系主任為當然委員,皆須具本校學位考試委員資格始得擔任之。 審查以書面審理方式進行,必要時得邀請指導教授或學生列席說明。 校外發表論文者需有發表單位出具之論文接受證明函。 若學生之論文發表為其大學時即已完成之論文,則學生必須為第一作者,本系始得認定該論文為有效之論文發表。

中原大學碩士班: 學生家長

學生對專業符合審查結果如有異議,得檢具書面資料與說明向所屬學院申請複審,複審程序依本校「博碩士學位論文之專業符合審查處理要點」規定辦理。 本學系依據中原大學各類學位名稱訂定程序授予要件及代替碩士博士論文認定辦法、中原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作業規章,訂定本辦法。 本學系碩士論文學位考試前應通過論文計畫書審查,論文計畫書審查以口試為之。

碩士班甲組與碩專班「法律組」則提供法律相關科系畢業生進修之機會,碩士班乙組與碩專班「非法律組」之招生對象為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者。 碩士班翻譯組學生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論文者,須於畢業一學期前提出專業實務報告計畫書,並通過專業實務報告計畫書審查。 在學第四年研究生經指導教授、至少一位口試委員及系主任同意後,開學兩週內檢具報告書、研究內容進度報告及論文口試計畫書,得申請同一學期「論文計畫書審查」及「學位考試」。 在學前三年研究生不得於同一學期申請「論文計畫書審查」及「學位考試」,但有下列情形者應檢具報告書、研究內容進度報告及論文口試計畫書,經指導教授及至少一位口試委員同意,申請同一學期考試。

中原大學碩士班: 博士班

研究生修畢(含當學期修習學分)30學分者,得申請論文計畫書審查,碩士論文撰寫完畢且通過畢業門檻規定者,得申請學位考試。 論文計畫書及論文之撰寫以英文為原則,以其他語言撰寫應提出申請且經碩士班會議核准。 本系研究所分設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碩專班招生分「法律事務組」與「財經法律組」,課程設計分「法律組」與「非法律組」;碩士班又以大學是否為法律系畢業分設甲組與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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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