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優缺點5大好處

其中最引起議論著,無非是素人庶民均非熟悉法律之人,未來將要與職業法官一起坐上法庭審訊問案,因此如何弭平知識落差所可能帶來的弊害,誠為必須深思熟慮之事。 事實上,早在1987年司法院就陸續推出《刑事參審試行條例草案》、《國民參審試行條例草案》等方案,馬英九政府時期,更推出人民可參與審判並提出意見,但無表決權的「觀審制」,但民眾對這樣的司法改革都很無感。 因現今民眾容易接觸媒體資訊,外界也擔憂國民法官易受媒體影響,何賴傑闡述,媒體常鉅細靡遺地報導案件內容,他認為若此情況無法解決,國民法官制度施行後,將對被告十分不利。

  •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於四月十四、十五日舉行「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筆者以人權團體代表之身分出席旁聽,觀察其中有關「備選國民法官選任程序」,身為半世紀檢辯實務第一線工作者,看到如此繁冗瑣碎的刑事新法制之運作過程,對於司法改革的殷切期望,反而滋生疑慮!
  • 台北市殯葬管理處前副處長王文秀遭控利用2件殯葬案件收受賄賂,廉政署11月29日搜索約談王女及廠商共7人,經檢察官偵訊後,…
  • 事實上這個爭議不僅在司法院與民間司改團體之間,在國內法律界也有這樣的爭議,依《今周刊》六月份針對台北律師公會發出的問卷結果顯示,支持「參審制」的律師約有四成左右,但支持「陪審制」的律師也有30.6%,凸顯國內對於兩種制度仍沒有明顯的共識。
  • 民進黨立法委員蔡易餘則持不同看法,他認為國民法官制就是陪審與參審的「折衷版」,民眾可以透過國民法官制進入司法,而且台灣民眾法學素養充足,也可在體制內,學習審理案件。

鄭文龍表示,他在現場看到法官講解法學,講到都快火大「你怎麼聽不懂」,國民法官也不爽「我怎麼都聽不懂」。 他透露,私下跟一位模擬國民法官交談,對方無奈稱:「你們學了(法律)好幾年,竟然叫我一個小時內學會?」而且不僅聽不懂職業法官的講解,也聽不懂律師、檢察官在講什麼。 司法院表示,法官法已建立內部及外部監督機制,在內部機制包含「首長職務監督權」及「法官自律」,外部機制有「法官個案評鑑」及「監察院彈劾」,最終並可透過「職務法庭」的審理,以懲戒或淘汰不適任法官。

國民法官優缺點: 參與審理的案件

審判長亦應說明審判程序、國民法官之權限、義務、違背時之處罰、刑事審判基本原則、被告被訴罪名構成要件及法令解釋、審判期程等注意事項。 司法院草案版本也規定,總統、副總統、現役軍人、警察,或司法官考試、律師考試及格人員等,不得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 司法院版本及民進黨團希望國民法官年滿23歲;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時力黨團,則希望比照公民權,一律定為年滿18歲就可以擔任國民法官。 例如如果本案要論斷被告間有無「犯意聯絡」,卻向國民法官說明「犯意聯絡就是共同正犯相互間合力完成犯罪行為之意思合致」,便會讓國民法官一頭霧水,因為「共同正犯」跟「意思合致」本身就是不易理解的法律概念,便是犯下了用術語解釋術語的謬誤。 長江大方國際法律事務所許杏宜律師認為,國民法官上路後,律師費應該是會漲,但也不至於漲太多,畢竟當事人負擔能力有限,律師就算漲價可能也是「有行無市」,最後比較可能會是不敷成本。 另有法界人士表示,國民法官案件全都是重大案件,少則10年、重則死刑,倘若當事人很有錢,絕對會傾全力設法脫罪,因此一定會要求律師找徵信社,火速把6位國民法官的偏好、傾向調查清楚,然後在法庭上投其所好,爭取最大的脫罪機會,而這絕對是一門大生意。

「國民法官Online」將法庭中案件審理過程,以互動形式重現於展區內;「國民法官ing」則是藉由文字、圖像、時間、影音等元素,呈現出國民法官制度的歷程發展。 例如美國陪審制,其制度內容因聯邦及各州等52個司法管轄區域的不同,即有差異。 今日一般所稱之「陪審制」,約有:陪審團僵局(Hung Jury,即評決不能)時,程序完全廢棄重來、判決不附理由而無法檢證、人民原則無法參與量刑、上訴門檻高等與典型參審制不同之處。 依照司法院版草案,案件被告犯得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者,這樣的案件才會找來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依據司法院的預估,每年約有600件這樣的刑事案件。 陪審制:陪審員單獨進行事實的認定及法律的適用,原則上採「一致決」,不參與刑罰的量定;也就是說,由陪審員組成的陪審團決定被告有罪與否,倘若有罪,再交給法官決定量刑。 國民法官制度促成的,便是審檢辯三方一同重新學習「講話方式」,讓法律說人話,進而説到人民心坎裡。

國民法官優缺點: 司法新聞查詢

律師跟檢察官在法庭上交鋒的,不外乎事實如何認定,以及如何將事實適用到法律裡面。 對其中任何一方來說,如果國民法官聽不懂自己講的話,絕對是利空大於利多,因此當法律素人走入法庭,法律達人勢必不能再高來高去,必須放下身段、設身處地而想方設法讓國民法官理解自己所要表達的真意為何。 除此之外,國民參審法第82條第6項明定,評議時應由國民法官先發表意見,避免發生職業法官的陳述影響了國民法官看法的弊病。

國民法官優缺點

同時,也因為有一般民眾的加入,也能夠有機會避免「法官貪汙」、「政治介入」等問題的發生。 對此,邱鼎文指出,未來將設立專責處理國民法官的單位,其中包括心理諮商服務。 並且,選任時會告知民眾該案件可能包含何種證據,事先詢問民眾是否能接受,且司法院會斟酌不選任無法接受的民眾,政府亦會規劃提供相關心理諮商及治療途徑。

國民法官優缺點: Tags: 國民法官 參審制 陪審制 法官 司法 判決書 審理 量刑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 More…

由上可知,融合參審、陪審優點,截長補短的「國民法官」制,實優於僅止於空想、口號而毫無實證依據之兩制併行方式。 全世界已有92多國遭受Delta印度變種病入侵,就連日前接種率超高、已達群體免疫、民眾可脫下口罩進行社交的以色列,近日也宣布重新帶起口罩。 最受大朋友、小朋友喜愛的「2022新北市兒童藝術節」,7月29日至8月14日熱鬧登場。 今年以「怪獸宇宙」為主軸,將市民廣場打造成一座星際遊樂園,並推出具有聲光效果的太空飛梭宇宙隧道。 活動期間每天都有不同主題表演,共超過50種節目、體驗活動,豐富內容讓大人、小孩從早嗨玩到晚,快跟著6大星球攻略共度歡樂暑假。 此外,國民法官須要是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不過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或褫奪公權尚未復權等情形,不得被選人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

此外,若涉及特殊案例,比如幫派成員參與的案件,可裁定不採用國民法官審判,而維持過往職業法官審判制度。 說明,國民法官須查看證據,而審理重大刑事案件往往會接觸血腥的影像,恐造成國民法官的心理創傷,導致更多民眾不願參與審判。 台灣目前草案屬於偏向參審的混合制,意即國民法官會與職業法官一起認定被吿是否有罪及量刑,與參審制相同。

國內推動這股浪潮的重要關鍵,就是經由「AI產業實戰應用人才淬煉計畫」補助,台灣無人機應用發展協會培育了許多AI人才,讓產業因此受惠。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

事實上這個爭議不僅在司法院與民間司改團體之間,在國內法律界也有這樣的爭議,依《今周刊》六月份針對台北律師公會發出的問卷結果顯示,支持「參審制」的律師約有四成左右,但支持「陪審制」的律師也有30.6%,凸顯國內對於兩種制度仍沒有明顯的共識。 7月20日,立法院臨時會二讀通過原本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確立法案正式名稱為《國民法官法》。 在法規還未明文規定前,只能呼籲媒體自律,以及由法官提醒國民法官於審判期間應避免接觸媒體及與他人談論案件內容。 如國民法官認為有需要,政府也會採取必要保護措施維護其人身安全,例如派警察保護、集中住宿等。

司法新制《國民法官法》將於2023年正式上路,各法院正緊鑼密鼓召開模擬法庭。 不過,民間團體台灣陪審團協會今(5月12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法庭變成法學教室,國民法官淪為法學院臨時學生,且在民眾法學專業不如職業法官的情況下,國民法官成為「背書的花瓶」。 司法院推動參審,認為典型的英美陪審制判決只有表決結果,沒有附上判決的理由,意即只告訴你結論是有罪或無罪,沒有說用那些證據、如何推論。 此外,原則上不能對於陪審團的判決上訴,所以判無罪的時候,檢察官不能上訴,被害人也不能請檢察官上訴;而陪審團不能達成有罪或無罪一致決的時候,也就是說只要有一票反對或者不願表態的時候,會變成Hung Jury(僵局陪審團),要解散陪審團,從頭再來。

  • 其中最引起議論著,無非是素人庶民均非熟悉法律之人,未來將要與職業法官一起坐上法庭審訊問案,因此如何弭平知識落差所可能帶來的弊害,誠為必須深思熟慮之事。
  • 事實上,正是因為審判程序引入了國民法官,職業法官更必須負起確保審判過程符合「正當程序原則」的責任,以確保被告權益。
  • 這也使得參審制可盡量讓民眾的意見進入司法程序,似乎有助於司法的民主化。
  • 亞里斯多德說:「法律是遠離激情的理性。」出社會獨立執業之後,接觸到各行各業的人,才深刻的體悟到,法律人過度的理性,法條中的艱澀文字,對一般民眾來說,其實充滿距離。
  • 司法院自1987年起即有「國民參與審判」的討論與倡議,期間提出相關草案,因法理上爭議,各草案均遭受擱置,無法完成立法程序。

例如內線交易需判斷涉案消息是否為「重大影響股價消息」、被告是否果真實際「知悉」內線消息、內線消息何時「明確」等問題,國民法官若不具備相關法律知識,根本無法審案。 司法院表示,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已連續舉辦第13年,今年特別與國民法官制度結合,希望在響應公益的同時,也能讓民眾更加認識國民法官制度。 明年1月1日起,只要是年滿23歲的國民,都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跟職業法官一起坐在法檯上,共同討論、一起決定重大刑事案件的判決。

香港SEO服務由 https://featured.com.hk/ 提供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