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中幼稚園學生創作自己的藝術、音樂、舞蹈作品,也會通過自己的建築、設計作品和動作來表達自己的創意及智慧。 每個班都配有一支學齡前教育經驗豐富的教師團隊,根據不同年級,由兩名或三名講英語的外籍教師和掌握雙語的華籍教師組成,他們會針對學生的學習需求共同制定計劃。 幼兒教育課程所採用的雙教師制可以為孩子們提供一個良好的雙語環境,令他們能夠自由互動,對自己的身份和語言充滿自信,輕鬆實現不同文化之間的輕鬆轉換。 這種雙語環境有助於孩子未來的學業成功,更有助於他們在全球化日益發展的未來取得成功。 近年不少家長與學童都指學與育壓力過大,教育局在「促進家長身心健康」一篇中,便特別提及認識照顧兒童的壓力、建立家庭抗逆力、解決家庭衝突的技巧等事宜。 教育局今日(6日)推出《家長教育課程架構(小學)》,鼓勵全港小學(包括特殊學校)在設計有關課程或活動時,參考課程架構的主要核心範疇內容,讓家長更有系統地學習培育子女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在臺灣,「教育改革」(簡稱教改)一詞普遍指的是民國85年(1996年)後的一系列教育改革政策,其中和國中教育有關的項目包括國教延伸、廣設高中、教育正常化、自願就學、一綱多本和九年一貫等。 民國83年(1994年),行政院設置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負責推動教育改革事宜。 兩年後,教改審議委員會通過《總諮議報告書》,跨部會的「教育改革推動小組」也隨之成立,並編列1,570億元新臺幣作為推動教改的預算,教育改革由此而起。 國中生的年齡大多介於12歲到15歲之間,低於臺灣法定最低合法性交年齡,因此受到《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保護。 加害者如果是教師或行政人員,依法可加重其刑,判刑確定後還可以褫奪教權,永不錄用。 但加害者如果是同學,由於尚未成年,刑責可被減免,只須交付保護管束。
再以民國100年(2011年)3月間發生的新竹霸凌事件為例,該事件又呈現不同面向。 這次事件的爆發是因為加害者將犯行錄影放到網際網路上,更突顯網路在霸凌中所扮演的角色。 隨著臺灣網路普及化,2000年代後常發生霸凌加害者將犯行拍下上傳到網路的事件,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
民國57年(1968年),政府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將國民教育延伸至初中,原本的初級中學和初級職業學校一律改制為國民中學。 民國95年(2006年)前,臺灣教育主管機關雖不支持體罰學生,卻也未立法限制。 直到民國95年(2006年)立法院修正《教育基本法》,通過「校園零體罰條款」,才正式禁止教師體罰學生。 國中教師在平等、比例與保密的原則下有管教、輔導學生的義務,但如果在客觀上造成學生身心傷害,就屬於《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所定義的體罰。 舉例來說,用任何物品鞭打學生、處罰半蹲、惡意的肢體接觸或長時間罰站都算是體罰,善意的肢體接觸、罰寫作業、勞動服務、靜坐和不超過一節課的罰站則不算是體罰,而是正當的管教措施。 國民中學的設備標準為民國91年(2002年)頒布的《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該法對校地、建築、環境、安全、管線和教學設備作出規範,以「建構優質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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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近一半的少年加入幫派後會感到後悔,但幫派活動充滿玩樂和犯罪,容易使這些少年產生偏差行為。 根據教育部在民國97年(2008年)針對國中生做的統計調查顯示,臺灣25個縣市在當年度1至2月的體罰平均值為15.8%,也就是每1,000個國中生中就有158個曾被體罰。 84.4%的國中生從未被體罰過,曾被體罰過1-2次的國中生有12.2%,每天被體罰的不到1%。 以縣市計,全臺灣有10個縣市高於總平均值,前3名分別為嘉義縣、彰化縣和屏東縣。 體罰的原因中以「考試成績不佳」為最大宗,其次是「作業未交」和「未遵守校規」等理由。
日式教育被國民政府當成二二八事件發生的主因,原有的日式教育被強制禁止,連圖書館裡的日文藏書都被審查燒燬。 這種強制灌輸政治思想和民族文化的教育風氣一直持續到解嚴才有所轉變。 在原住民族教育方面,104學年度時臺灣有25,135個原住民國中生。 以族別計,學生數最多的前五族分別是阿美族(8,999人)、泰雅族(4,593人)、排灣族(4,509人)、布農族(2,819人)和太魯閣族(1,606人)。 至於新移民子女,當年度有73,337位,佔國中學生總數的9.81%;以父或母國籍排序(非中華民國籍者),前三國分別是越南(29,042人)、中華人民共和國(27,995人)和印尼(2,217人)。
透過在均一看影片、做習題、參加活動,獲得蒐集成就徽章、抽頭貼的機會;與同學相互激勵,看誰的能量點數和精熟累積得多! 如上海市南市区自1988年起南市区教育局采用建“中学预备班”办法,让小学五年级学生提前一年进入中学,将小学第六学年课程放到中学学习。 比較特殊的是在山西省臨汾等市是五年制小學教育,而初中教育仍然只有三年,這其實已經違反了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 教育局今日(6日)推出《家長教育課程架構(小學)》,鼓勵全港小學(包括特殊學校)在設計有關課程或活動時,參考課程架構的主要核心範疇內容,讓家長更有系統地學習培育子女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 「自主學習」是教育改革的重點之一,目的是讓學生主動求知,而不是被動吸收知識。
- 學校必須在得知事件後24小時內通報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得知的方式包括接獲檢舉、主動發現和媒體報導等。
- 編班以隨機抽選編班為原則,常態編班,但可依教學需要作分組學習。
- 此後直到民國76年(1987年)解嚴前,臺灣的教科書制度並無重大改變。
- 在我們安全並以孩子為中心的幼兒園內,孩子享受到幼兒啟發教育的多種益處。
- 1896年,日軍在乙未戰爭後佔領全臺,開始建立統治政權,其中一項便是確立對臺灣的教育政策。
特殊教育方面,國民中學可開設資源班或特殊教育班,針對聽力障礙、語言障礙、視力障礙、智力障礙、閱讀障礙、自閉症等身心障礙學生提供資源輔導。 資源班學生學籍在普通班,平常在一般班級上學,僅在部份時段到資源教室接受指導。 除了以學業為主的普通班外,國中還可以有同屬於特殊教育的「藝術才能班」(音樂、美術、舞蹈)、「民俗班」和「體育班」等特殊專長班級。 學校如果要設置藝術才能班和體育班,必須將教學計畫書呈送教育主管單位審核,通過後才可辦理入學鑑定,且每班不得超過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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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專設國民中學由地方政府管轄,只有國立完全中學附設國中部為國立學校。 行政上,各地方政府所屬國民中學和國立學校分受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和教育部管轄,其教師在《中華民國刑法》上為公務員,但不在《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定義的範圍內,因為教師有自己的任用和薪俸制度。 國民中學的教師依法可組織學校地方全國三級教師工會(全國為全教總及全教產)及學校地方全國三級教師會,維護職業尊嚴,並代表會員向各級機關爭取自身權益。 同樣地,家長和學校校長也可以組成利益或職業團體,和教師團體三方合作或制衡,在教育議題上發聲。
免試入學沒有入學門檻或條件,只要報名高中的學生人數未超過招生名額,學校就全額錄取。 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則依「超額比序採計項目」,決定學生錄取與否。 包括會考分數、學生志願順序、多元學習表現(如獎懲紀錄、社團參與、服務學習等)、適性輔導建議等,都會列入超額比序採計範圍內。 而特色招生,則是少數經過教育主管機關認可的高中所開辦的入學考試,依考試分數決定學生能否錄取該校。
因為同儕團體對國中生有很大的影響力,所以他們會努力融入團體,期望受同儕團體接納。 以參與度來說,每週參與社團活動時間越多的學生,其人際關係越好,情緒變化也越穩重。 社團幹部對社團的向心力較佳,性別上女生對社團參與的滿意度比男生高,男生相對容易有人際困擾。 但無論性別,年級越高,社團參與的程度就越低,這個現象無分年齡,從國小到大學都是如此。
孩子透過感官體驗、音樂及律動活潑地玩耍,亦會穿梭室內與室外的環境參與遊戲,並定期參與藝術活動及「污糟遊戲」。 耀中國際學校注重雙語教育、探究式學習和全人教育,旨在幫助學生從小打下扎實的知識基礎,培養廣泛的技能。 在幼稚教育課程中,我們最重要的使命是讓孩子覺得自己是有能力的學習者,並知道自己受到重視。 我們歡迎家長瞭解孩子們的學習旅程,同時也鼓勵家長積極參與校舍和耀中社區的活動,這也是我們教育理念的一部分。 【本報訊】教育局昨推出《家長教育課程架構(小學)》,鼓勵全港小學(包括特殊學校)在設計有關課程或活動時,參考課程架構的主要核心範疇內容,讓家長更有系統地學習培育子女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在「促進家長身心健康」的分類中,特別提及應建立家庭抗逆力及協助解決家庭衝突等。
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學校圖書館成為教學資源中心,提供教學上的輔助功能。 然而國中圖書館普遍面臨館員專業知能不足、館藏缺乏和館舍陳舊的問題,教育部雖已頒布《國民中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但因為沒有法律強制力而無太大作用。 民國103年(2014年),十二年國教正式實施,原作為國中生升學考試的「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由國中教育會考取代。 改制後,國中生可透過「免試入學」與「特色招生」兩種管道繼續升學。
戰後初期,臺灣的高級中等學校入學考試為各校單獨招生,由各校的「招生委員會」自行命題、監考、閱卷、放榜。 但單獨招生會造成學校龐大的行政壓力,因此逐漸趨向數校聯合招生,共同分擔行政業務。 臺灣在104學年度(2015年8月-2016年7月)時有50,394位國中專任教師,其中622位具有原住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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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如果有提供營養午餐,必須聘請一名營養師監管,但也可以多校合聘。 民國57年(1968年),政府發布〈革新教育注意事項訓詞〉,規定教科書應稟持「倫理、民主、科學」的精神,統一由國立編譯館撰寫。 此後直到民國76年(1987年)解嚴前,臺灣的教科書制度並無重大改變。 民國77年(1988年),教育部在第6次全國教育會議中決定教科書從國定制改為審定制,逐步開放民間業者撰寫音樂、美術、體育等選修科目的教科書,聯考學科的教科書則仍由國立編譯館印行。 直到民國91年(2002年),教育部才決定國中教科書完全由民間業者發行,全面實施審定制。
霸凌現象長期存在於國中校園,這不只是學校的問題,也是家庭與社會的問題。 以民國99年(2010年)底桃園市立八德國民中學爆發一連串校園霸凌事件為例,不只學生遭霸凌,連教師都是校園霸凌下的直接受害者,造成數十位教師向立委羅淑蕾陳情,事件才在立法院質詢現場公開。 事件爆發後教育部和桃園縣教育局成為眾矢之的,八德國中校長於家穀也遭撤換,改由督學代理校務。 2011年4月,臺灣監察院以督導不周、延誤通報、漏報校產為由,對八德國中和桃園縣教育局提出糾正案,整起事件才告一段落。 民國90年(2001年)以前,臺灣的中等學校入學考試採地區聯合招生模式,經考試成績被動或主動分發至志願學校。 民國36年(1947年),教育部修正《中學規程》,規定初中畢業生須經考試進入高級中等學校就讀,是第一個規範高中入學考試的法令。
目前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彰化縣、金門縣、宜蘭縣及花蓮縣七個地方政府,所定國中各科領域教師授課節數業已一致化,除了國文領域為16節外,其餘各領域專任教師都為18節。 但各領域教師面對的國中教育會考科目卻大不相同:國文教師2科(國文、寫作測驗)、英語數學自然社會教師皆為1科、其餘藝能科教師0科。 國民中學的校園治安主要由訓導處和校警維護,校警受地方警察局監督,負責校內師生安全,與學校的門禁防護。 青少年犯罪中,校園幫派是其中之一,有11%的國中生會擔心幫派入侵,而幫派少年加入幫派的年齡大多介於12-15歲,正好就是國中階段。
耀中國際學校的雙校長制取得了跨文化合作的巨大成功,為學校雙教師、學生以及耀中國際學校整個社區豎立了良好榜樣。 善用「指派任務」功能,將均一的影片習題,直接變成作業及測驗卷派給班上學生。 透過教學管理系統,輕鬆計分、掌握每個孩子的答題過程,幫助老師快速做出教學對應。 的國中為原住民重點學校,應優先聘任原住民教師,必要時可聘任當地原住民耆老教授原住民文化。 臺灣一共有65所國中是原住民重點學校,以花蓮縣、臺東縣、新竹縣等原住民聚居地區最多。
民國100年(2011年),政府宣布於3年後全面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是十年教改時期後最重大的教改事件之一。 有別於九年國教,十二年國教不是義務教育,國中生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升學,接受政府提供之免費高中教育。 此次改革是為了達到減輕升學壓力、鼓勵就近入學、平衡城鄉落差等多重目標,在實際實施前,十二年國教政策仍充滿討論的空間。
2011年新北市爆發多所國中校長涉入營養午餐弊案,外界因此質疑國中校長的專業能力及品德操守,2012年立委提案修改國民教育法,凡國中校長在兩任任期、8年屆滿後,強制回任陽春教師2年。 部分家長有能力卻找藉口不幫孩子繳午餐費,分食補助資源,也是增加政府負擔。 含有瘦肉精肉品如果供應給學校的營養午餐,正在發育的國中女學生食用後,可能影響卵巢功能。 學校為配合體育教學,可設置400公尺跑道的田徑場、綜合球場和至少能容納一座標準籃球場的體育館,內部附有體育器材室、更衣室和淋浴間。 依課程需要,學校須採購不同的教學設備供教師和學生使用,如數學科的積木、圓規、社會科的各式圖表和自然科的物理、化學設備與藥品等。
但隨著戰爭爆發,總督府開始關閉傳統書房、廢除漢文科,全面進行同化教育。 臺灣學生如果要學習漢文,只能由家中長輩講授,或背著政府到地下書房求學。 普通班依《國民教育法》第12條規定,採小班制教學,每班約32人,由一位導師負責監督課業。
實施九年一貫後,課程綱要仍會隨社會需要而改變,接納更多族群的意見,追求友善的教育內容。 例如刪除吳鳳傳說,提倡多元文化、加強環境教育,鼓勵學生保護自然、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尊重性別、性傾向和性別認同平等。 解嚴後的臺灣社會風氣自由,各種團體都可以就教育議題發聲,遊說教育部採納自己的看法,形成多元教育、多元選擇的現象。 處於青春期的國中生特別重視人際關係,對國中生而言,同儕是最重要的重要他人,而非家人或師長。
臺灣的教育政策向來鼓勵學生閱讀,教育法規中也規定學校應設立圖書館,服務師生求知需求。 依《圖書館法》第4條規定,國民中學的學校圖書館以校內師生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教學資源,並負有實施圖書館利用教育的責任。 學校每年的預算中必須包括圖書館營運的費用,以及採購新書、報紙、期刊和多媒體資源的經費。 學校一週上5天課,採週休二日制,每年舉辦一次校慶、運動會和校外教學,校慶可以放假,日期由各校自訂,但不能超過1天。 國中生在學校分成三個年級,九年一貫課程後稱為七年級、八年級和九年級,但也常稱呼為國一、國二和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