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工作調整必看攻略

然而,懷孕後身體裡儲存的鐵質,會供應給胎兒,孕媽咪本身鐵質會減少很多,血紅素容易變得很低,由於生產過程會流血,生產後可能會發生嚴重貧血的狀況,若運氣不好,發生產後大出血,可能會有生命危險。 另外,懷有多胞胎的孕媽咪,也無法從飲食中攝取足夠的鐵。 因此素食孕媽咪及懷有多胞胎的孕媽咪於懷孕中期後,應特別注意補充鐵劑(每天所需30毫克)。 懷孕初期比較累,必須爭取時間休息,工作一段時間,要稍停幾分鐘,起來走走、上個廁所,可讓體力好一點,尤其孕媽咪也不能憋尿。 此時期孕媽咪須注意鐵質和蛋白質的補充,紅肉、海鮮、綠葉蔬菜、豆類都是可提供兩大營養的食物。 此外,孕媽咪平常要早點睡,睡覺時可採左側臥,能改善身體循環和下肢水腫的情況,胎兒也藉此可以得到更多的氧氣。

劉璦嘉 專長: 一般兒科疾病、急性感染、過敏性鼻炎、異位性皮膚炎、蕁麻疹、嬰幼兒皮膚問題 柚子醫師 專長: 感冒、預防保健諮詢、健康檢查、預防注射、健保成人健檢、慢性咳嗽、氣喘、腹… 另外,早期容易孕吐,有時跟同事一起用餐,或聞到食物重新再微波的味道,都容易引起反胃,可避免出沒會想孕吐的環境,或透過少量多餐改善孕吐。 如果真有下蹲的需求,寧可用跪姿,也不要以蹲姿,以免發生危險。 太將媽咪的育兒成長日誌 這是一個喜愛與大家分享寶寶育兒玩樂生活的太將媽頻道,主要著墨在大北部地區…

另外,一開始(初期)的生產宮縮往往是漫長而緩慢的,往往會持續6~12小時,所以您將會有足夠的時間,拿取準備好的生產包到醫院分娩。 若在懷孕期間,噁心想吐的經驗很頻繁,並且您在工作期間,常需要藉口離開會議,解決孕吐事宜,或許您可以在抽屜裡放些小點心,吃些餅乾能舒緩噁心的不適。 有些孕婦擔心孕吐和吃小點心會讓同事覺得奇怪,但如果這能讓工作更圓滿順遂,別想太多,做就對了。 小筠(化名)是一位剛懷孕的女性勞工,可以說是疫情下的「疫」外驚喜。 這對夫妻不能出國工作,工作中經常使用化學品,一起共度難關。

解答:查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8星期,勞動基準法第50條訂有明文。 依前開規定,女性因個人體質不同,於分娩前請產假時,應至少保留4星期於產後,以免妨礙產後恢復。 另,本會業於88年1月18日台(88)勞動3字第000246號函釋,女工如於產前4週請產假亦屬適當,如勞資雙方協商決定,妊娠期間女性員工得於產前分次請產假,亦無不可。 又,產假最遲自生產之日起算,分娩後之產假應一次連續請足。 在懷孕期間,女職工由於身體原因,工作上確實存在一些不便,用人單位往往會給女職工調整崗位,並降低工資收入。

此外,飲食中含有過多的鹽分也會使腫脹加劇,儘管去除膳食中的鹽分不是件容易的事,也要盡量限制鹽的攝取,如果您的腳實在太腫了,應該和醫師談談是否需要使用拐杖支撑。 很多人都會誤會,以為不能資遣懷孕期間的女性員工,但其實在勞基法第13條規定,雇主除非有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否則是不能在員工「產假」及「公傷假」期間,逕行終止雙方的勞動契約,因此女性員工如果只是懷孕,並不是完全不能資遣的。 女性員工懷孕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七日,且薪資照給;而解釋令明定產檢假可依實際需求選擇以「半日」或「小時」為請假單位,但決定後不得變更。 另外,也盡量避免提重物,如果真的必須的情況下,建議將重物分成重量相近的兩袋,一手提一袋來平均重量。

「蒐集證據」是很重要的一環,因為任何申訴或法律途徑,都講求證據,書面資料、人證、口證等皆可,例如:將主管說過的「歧視孕婦的言詞」錄影或錄音存證或請同事作證、張貼「不歡迎女性員工懷孕」的人事公告、出缺勤單、薪資單等。 但是綜合來看,無論公司規模大小,都會有懷孕歧視問題,原因是雇主違反法律的成本不高,就算被申訴最後被認定違法,頂多也是被主管機關罰款;對員工來說,要提出申訴必須收集證據、證人,且過程緩不濟急,若遭到惡意解雇也不一定能夠復職,困難重重。 懷孕期間,持續糾纏孕婦,令她們尷尬,卻又難以控制的事情就是放屁。 女性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上開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繁重的體力勞動消耗熱量很多,增加心臟的血液輸出量,加重上班族孕婦的負擔,會影響胎兒的生長發育,甚至造成流產、早產。 孕婦在一天中上多次的厠所,某些人可能每5分鐘就要跑一趟厠所,建議您應該在排尿時採取前傾的姿勢,雙手可輔助放在下腹兩側膀胱,微微推壓,比較好排出尿液,另外,千萬別因為上廁所很麻煩,就不喝水,或者憋尿,反而會形成身體更大負擔。

有些孕媽咪只有早期不穩定,有些人整個孕期都不穩定,由於無法預期不穩定狀態會維持多久,因此如有不穩定狀況就要休息、按醫師指示服用吃安胎藥,直到完全穩定才能開始工作。 孕媽咪的工作如須要長期站立,最好與主管或老闆協調,工作一段時間有一些空檔可坐一下。 如果沒有辦法有時間休息,廖敬慈建議,可將其中一隻腳,稍微踩高一點,例如踩板凳或踩個階梯,能讓兩隻腳的重心改變,另一隻腳便能輕鬆一段時間。

有些孕媽咪原本是在化工廠裡工作,天天接觸到一些有害的化學物質,如有機溶劑之類,這種情況便須要停止工作,或是離開原有崗位,調到比較不會接觸到有害物質的單位。 周于萱主任表示,曾遇過個案要請產假時,公司雖然同意,但表示有些職代交接的文件要簽,當事人不疑有他,沒有細讀就全數簽署。 放完產假準備復職時,才發現公司當時將「自願離職同意書」夾在交接文件裡,她沒仔細看清楚就簽了,最後不僅無法回公司上班,連失業補助都沒得領。 那這部分主管機關會依照《勞資爭議處理辦法第9條》去受理,至於要多少金額才算合理,就要勞資雙方去調解,這是雙方協調出來的,它沒有固定金額。 醫師叮嚀:部分醫院有專門針對職業傷害開設的門診,可以先到門診諮詢,請醫師提供建議,只要做好安全防護、醫師確認沒問題,就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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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工作調整: 工作5:須常抬重物的機會

一般來說,人事規定建置不完整的公司,經常不願給予孕婦產假、安胎假等,也可能會有未給付加班費、勞健保高薪低報等問題,若計算所有損失超過一定金額,建議直接找律師代為處理。 若雇主違反上述規定,可以先主動向公司的人事或主管提出疑慮,若協商後對於結果仍然不滿意,可以轉向地方政府的勞動主管機關(如:勞工局或勞動局)申訴。 填寫申訴表單之後,地方政府的勞動主管機關會進行事實調查,並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定是否違法。 若委員會評定公司確實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則會進行行政處分(如:裁罰)並要求改善。

懷孕工作調整

孕婦遭資遣,雖獲得資遣費,但挺著肚子找下一份工作著實不易,周于萱主任建議孕婦可以加入媽媽社群,與其他媽媽們分享工作經驗,交換性別友善的公司情報。 不過懷孕期間身體狀況的確會受到影響,無法從事太密集的體力活動,找工作上很受限,因此孕媽媽也可考慮先找些兼職工作,時間上較彈性,若身體不適也能進行調配。 懷孕前3個月很容易孕吐、脹氣、嗜睡、注意力不集中,這些症狀可能會導致工作效率變低。 葉長青醫師提醒,如果出現明顯不舒服的感覺或腹痛、出血等早產跡象,最好減少工作量或請假休息,等身體恢復穩定再繼續工作。 摘要:女性懷孕之後不宜做重體力的勞動,由於經常的提重物或者是做一些體力勞動,也可能會導致女性出現早產或者出現流產的危害,對女性的身心健康也是不利的,可能會導致心臟的血液輸出量比較多的現象,甚至會影響到胎兒的正常發育。

懷孕後期可能會發生各種臨時狀況,比如突然破水、出現子癇前症…等,不一定可以在原訂時間生產。 最好在待產前1、2個月開始交接工作,與主管討論產假及產後的工作規劃。 肚子變大以後很容易便秘、脹氣,走路也會變得困難,記得找空檔休息,不要讓自己太累。 葉長青醫師表示,只要寶寶發育正常,媽媽沒有高危險妊娠、慢性疾病或其他異常狀況,工作到38、39週沒有問題,但最好不要工作到預產期當週,這樣待產的準備時間太少,心理壓力會比較大。 一直以來,懷孕歧視都是女性在職場上面臨的一項嚴重問題,因為公司常認為孕婦常請假,沒有付出勞動力卻要給薪水,認為是沒有生產力的員工。

另一種狀況是,孕媽咪需要在冷凍庫裡工作,或是工作環境會比較熱,這種有極度溫差的地方,也不適合孕媽咪,必須立刻離開這樣的工作地點。 說,如果孕媽咪工作壓力較大、工作較累,胎兒體重會減輕,有這種說法嗎? 胎兒體重較輕,有可能是工作壓力影響食欲,或者工作孕媽咪多是外食族,導致營養不均衡,與工作壓力沒有直接關係。

懷孕工作調整: 難題10:擔心隨時會生

科學實驗證明,小睡可以提供您更多能量,並幫助大腦運作更靈活。 如果您的工作需要處理強烈化學品,您亦應該諮詢您的醫護人員。 您可能只需要戴上口罩及手套保護就足夠,但須視乎化學品種類而定。 若雇主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第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休、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處罰金額都是2萬元至100萬元。

案例中不乏有雇主以業績不好、工作表現不佳、轉調其他部門等原因調降懷孕員工的薪水,或出了點小差錯,就都怪罪到懷孕這件事情上,甚至暗示她應該自行離職。 雖然您已逐漸習慣懷孕期間的種種不適,諸如喜怒無常、過度情緒化、早上時常精疲力竭,噁心想吐,總感覺好像得了流感一樣虛弱,然而,身處職場環境,如果這些症狀嚴重到影響工作,建議您向工作夥伴坦誠懷孕的狀況。 雖然老闆或上司知道您懷孕了,也無法一下子就完全縮減您工作內容,但至少能略作調整,例如調換工作時間、勤務分配,或者調派您到鄰近洗手間的工作區域等方式,來減輕您懷孕時所承受的負擔。

懷孕、迎接新生命應該是一件喜悅的事情,不是罪,政府及企業應該要製造更多友善制度來支持父母。 但周于萱主任也再次提醒,縱然懷孕媽媽有相關法律的保障,但當事人仍要主動、積極、勇敢地出來爭取,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例外的是你根本就沒有這種職缺,例如中小企業沒那麼多職務,就沒有比較輕鬆的工作,你頂多就是維持原來的工作,但不能再加重,這樣也不違法。 但如果有輕鬆的工作現在也沒人做,孕婦確實有權利要求改調到輕鬆的工作。 一般人稱懷胎九個月,隨著產期愈加靠近時,您會擔心自己無預警臨盆,或者羊水突然破了。 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只有10%的女性會在生產前破水, 當然,您想做好最壞打算,例如羊水在辦公室裡破了等狀況,您可以將長褲和更換衣物,放在辦公室抽屜裡,以備不時之需。

懷孕工作調整: 難題8:放屁hold不住

還是覺得應該在家裡專心待產,營造好的胎教環境,對寶寶比較好,這兩者有無衝突,何時停止手中的工作,對媽媽及胎兒最有利,在職場上要注意哪些事? 如果孕媽咪有工作,工作壓力、精神與體力的負擔會比較大,加上若工作比較累,流產、早產的機率會較高;但如果孕媽咪不必工作,由於活動量較少,體重可能增加較多,或因時間太空閒以致較容易胡思亂想,這些都要特別注意。 至於雇主在計算所謂「薪資全額給付」的時候,如果勞雇雙方於契約中約定一部分工資為視勞工績效表現、銷售量或生產量等因素浮動計算,則產假工資應以女性員工生產前一天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計給,且金額不得低於平均工資之解釋令,使產假工資更有保障。 若遇到不當解雇的狀況,千萬別因為公司叫你不要來了,就真的不進公司,這樣會被視為「沒有給付勞務意願」,公司就能以「無故曠職」解雇員工,甚至連資遣費也拿不到。 遇到不當解雇,最好趕快申請勞資爭議,並且維持正常上下班,保留後續請求薪資給付的空間。 即使是請假,也仍然要依照程序,避免衍伸其他可能的爭議。

廖敬慈強調,37週以後算是足月,最後幾週隨時會生產,有時工作到一半,突然破水、肚子痛的情況經常發生,若疑有生產徵兆,必須立即前往醫院檢查。 不良的產科紀錄,如經常流產等,流產率和早產率都比一般孕媽咪高,雖然還是可以繼續工作,但要特別小心,出現流產或早產症狀,如產前出血、子宮收縮情形,就要停止工作,休息到完全沒有症狀,醫師評估穩定後才能回工作崗位。 還有,工作場所若常常處於高頻率振動的環境,或是聲音太過吵雜,這種環境不只會傷害孕媽咪的聽力,對寶寶也有影響。 雖然在子宮裡有羊水的保護,外界進到胎兒耳朵的音量會減低,但仍有可能聽到轟隆隆的聲音,因此孕媽咪應盡量避免,並離開工作場所。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辦理。

  • 以下分享10件懷孕婦女在工作中常見的難題,以及其解決方式,供媽媽們參考,一起共度難關。
  • 便消耗不少體力,家裡的雜務家事、日常購物行程,應該要減少,請家人在這段期間幫忙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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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雇主調動懷孕女工從事對其身體不利之工作,僱主不得將該等工作分派給該僱員;如僱員正從事該等工作,頗受老闆器重。
  • 此外,孕媽咪平常要早點睡,睡覺時可採左側臥,能改善身體循環和下肢水腫的情況,胎兒也藉此可以得到更多的氧氣。
  • 但因為她是孕婦在法律上比較敏感,你要能夠舉證這是符合解雇最後手段性,你也給她合理的改善期間但她一直不改善。

若有些孕媽咪體力比較差,或是孕期較不穩定,平常散散步即可。 孕媽咪懷孕後,需要對原有工作量、工作時間進行調整嗎? 廖敬慈認為,端看個人需求,也要看工作性質,若是比較靜態、輕鬆的工作,如坐辦公桌,不用體力勞動,可正常工作沒關係。 若工作需要體力勞動,如業務要跑較遠的地方,或是要搬搬抬抬、提重物,可能要減輕工作量和工作時間。 2.進行訴訟:若協調破裂,也可以選擇打民事訴訟,請求恢復雇用關係,或是跟公司要求支付合理的資遣費。

但要注意如果要預先請休產假時,應至少保留四星期的時間於產後,以免妨礙產後恢復,因此產假最早於產前四週起申請較為適當,且一定要請滿八週,不可縮短產假天數提早復工,否則也是違法的喔。 這邊人資夥伴需要注意的是,這裡所有的假別,除了超過30日以上的安胎休養假以外,都是「不包含」員工本來的休息日、例假日跟國定假日的,在給予請假起訖期間及薪資計算的時候,一定要特別注意。 依勞保條例規定,孕婦必須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或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時,才能請領生育給付。 不過,所謂的滿280天或滿181天,是指生產前「曾經」參加過勞保的年資合計達280天或181天就可以,並不是指生產前最後一次的加保年資。 因此孕婦只要是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規定的保險日數,雖然是在退保後才生產,還是可以請領生育給付。 而職場文化也迫使這些懷孕員工因為怕失去工作、擔心請假造成同事工作量增加而不滿,最後選擇隱忍。

不過周于萱主任也提醒,對單一勞工來說,申訴成本較高,單打獨鬥確實比較困難,建議可以及早加入適合的產業、企業、職業工會,以集體力量來改善性別不友善的職場。 若對於地方主管機關所作的處分有異議時,必須於10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申請審議或自行提起訴願。 如果對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所做的處分不滿意,還能依法提起訴願及進行行政訴訟。 腫脹加劇,儘管去除膳食中的鹽分不是件容易的事,也要盡量限制鹽的攝取,如果您的腳實在太腫了,應該和醫師談談是否需要使用拐杖支撑。 並非每個人都想成為大眾眼中的焦點,因為來自各方的矚目有正面,也有負面,當同事們口中的問題,開始涉及個人隠私時,情况會變得棘手。 許多女性低估了伴隨懷孕而來的疲憊,一不小心,您還可能在某重要會議中沉沉入睡,如果您擁有私人辦公空間,不妨打個盹,稍事休息。

以前在網上查過說沒有什麼影響,我做的運動都是比較基本的,因此到臺大醫院環境暨職業醫學部門診諮詢。 長達10個月的孕期,期間除了定期產檢外,還得面臨許多突發狀況,使孕婦不得不請假,根據性平法第21條,懷孕員工要休安胎假、產檢假、產假、育嬰假,及先生的陪產假,雇主均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其他不利的處分。 過去職場常會出現男女不平等的情況,政府釋出了性別工作平等法後,一般女性在職場上已較少出現歧視情況,但即使有這層保障,像瑄瑄這樣的例子仍然層出不窮,最常見的就是告知公司懷孕的消息後,就被用各種理由資遣;或是請完產假、育嬰假想繼續上班卻回不去。 這個依照《勞動基準法第51條》規定,女性員工在懷孕期間,如有較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 葉長青醫師表示,雖然台灣有懷孕前3個月不能說的習俗,但如果症狀已經很明顯,還是要趕快向同事及主管反應。 工作期間若出現頭暈、疲倦、想吐的感覺,休息半小時~1小時仍未改善,下班後須馬上就醫檢查。

懷孕工作調整

前開規定旨在保障勞工於行使法定請求時,其原有權益不因而受減損。 長時間蹲位或彎腰會壓迫腹部,影響胎兒發育,引起流產、早產。 孕晚期,行動不便,且常伴有下肢浮腫,更不適宜參加這類工作。 必須提醒的是,孕媽咪絕對不宜繼續穿高跟鞋,挑選鞋子時應選擇比較寬、鞋底比較厚的鞋子,並穿舒服的孕婦裝,褲頭處不能太緊。

若整個孕期都很穩定,一直持續上班,到最後36、37週時,可考慮停止工作、在家待產。 而如果工作場所在醫院附近,或是工作型態都是坐著,能輕鬆工作到有產兆、生產為止,那麼工作到生也無妨。 懷孕後的妳,即使肚子裡多了一個小生命,依然選擇繼續工作,但每天早起奔波、又忙又累,會不會影響寶寶? 本文告訴妳懷孕後哪些工作要避免,以及各孕期注意事項,讓妳工作更無後顧之憂。 同條第23條也規定,目前員工100人以上之公司應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之托兒措施,並且根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大小,皆可申請經費補助,以鼓勵雇主營造友善職場環境,促進工作與生活平衡。 員工在請休產假期間,如果她的工作年資滿6個月以上者,薪資全額給付,如果未滿6個月者則需給付半薪,且期間不應視為缺勤,若公司有全勤獎金制度應照常發給。

懷孕工作調整

很多女性在懷孕之前可能從事着一份對身體健康有影響的工作,所以在懷上孩子之後自然會想着調動自己的工作,但上司卻不同意。 但因為她是孕婦在法律上比較敏感,你要能夠舉證這是符合解雇最後手段性,你也給她合理的改善期間但她一直不改善。 而且還要注意《勞動基準法第13條》如果她在懷孕前後或懷胎三個月以上流產,在那段期間內是不可以資遣她的,還有《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的規定。 您是否感到筋疲力盡,例如:每天十到十五分鐘的散步,在中醫的建議下,加班或值夜班都是如此。 也就是說,不過缺點就是僅著重下半身的行走,壓力通常也隨著年齡一起增加。 舉例來說,構成懷孕歧視,尤其是肩頸手臂與腰臀,不知道電腦的輻XX性到底對胎兒影響有多大?

醫師叮嚀:懷孕初期容易有著床性出血,這種情況在胎盤發育穩定後就會消失,不需要擔心。 孕婦待在閉密空間特別容易頭暈、想睡,要避免這種情況,每天都要睡飽並固定吃早餐。 同樣地,如果您在工作時需要搬動重物,應盡量小心避免拉緊背部,特別是在懷孕中期及後期,因為此時您的腹部會漸漸變大。 在寶寶滿三歲前,爸爸或媽媽如果有育兒需求(例如需提早下班接送小朋友)可以跟公司申請減少工時或彈性調整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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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