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印花稅的費用會由業主和租客分擔,但也可因應個別協議而異。 租客宜向業主或土地註冊處查詢出租單位是否屬按揭的物業。 如果是,租客應要求業主查詢銀行是否已同意出租物業。 一般銀行的按揭契約訂明,業主須獲銀行同意,才可將己做按揭的物業出租,否則銀行不會認可租客的租住權。 如果業主未獲銀行同意,便將單位出租,日後業主一旦停止供款,而銀行沒收出租單位,租客將無權繼續租住該出租單位,而且可能無法討回按金。 有關續租須注意事宜若你決定出售已出租物業,你須通知你的租客。
- 另外,如果合租住客之間發生任何爭拗,出租人保留最終裁決的權利,並有權立令滋事者立即遷出,按金不予退回。
- 為免日後起爭議,業主應於租客更改出租單位內任何間隔、裝置或作任何加建工程前,將物業原狀拍照或錄影存記。
- 如得出租人同意,租客方可拆回但必須將該樓完整修理。
- 他稱,自去年1月,所有新簽劏房租約須向差估署提交租賃通知書,政府擁有最完備的劏房租務市場資訊,應主動發布有關數據。
一方未為先期通知而逕行終止租約者,應賠償他方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額之違約金。 租用 年,由二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 年 月 日止。 規定租客在租用期內不得退租,否則按照所餘租期之時間賠償租金。 如租客在租用期內要求退租,出租人有權扣除 個月按金以彌補損失。
簡單租約: 簽訂租賃協議
一旦任何一方對租約內容有異議,由於雙方沒有清晰界定責任和權益,要解決糾紛就會有不少的困難,對業主與租客均不利。 有見及此,我們編寫了這本「訂立租約須知」小冊子,協助業主與租客了解租約的重要性、一份租約應具備的條款,以及黨主與租客的責任和權利。 根據政府2016的中期人口統計,47%居於私人樓宇的家庭為租戶,月租中位數為10,000元。
- 假如巿民使用這些不適當的住宅租約範本,往往招來糾紛,嚴重影響日常生活。
- 一旦任何一方對租約內容有異議,由於雙方沒有清晰界定責任和權益,要解決糾紛就會有不少的困難,對業主與租客均不利。
- 為保障自己,一定要清楚地在租約中列明相關細節,免得日後有異議糾纏不清。
- 差餉物業估價署就租務問題提供的免費服務當值律師服務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注意:以上文章僅為一般指引。
- 由租客支付的費用,一般為單位非結構性問題(如燈膽更換、冷氣機或雪櫃維修)的費用,和起居雜費如水費、電費、煤氣費、上網費等。
- (十五)租客收到出租人交來該樓大門及房門信箱鎖匙共 條,將來租客遷出時,必須全部交回出租人,如有遺失,必須照樣配妥不得異議。
退租日又稱「交吉日」,意思是一般業主會要求租戶於退租當日要還原單位,如果單位本身是「吉」的,租戶就要「交吉」。 「一生一死」的話,業主和租戶雙方都不可於第一年內退租,而第二年要退租,就要於一個月前作書面通知。 換句話說,租期踏入第 11 個月,業主或租戶方能通知對方下一個月退租。 即租戶能租住單位的時間,一般租約為「一年生約、一年死約」,合共 2 年。 文章刊載於商周財富網、今周刊、商業周刊、經濟日報、風傳媒等知名財經媒體網站。 〉的文章,大意是在說,在外租房這件事,提早解約的違約金情形。
簡單租約: 服務
根據《土地註冊條例》,租期超過三年的租約須於簽訂後的一個月內向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其他租賃協議,尤其是包含續租權條款的協議,也可在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業主方面~> 業主需事先了解租客的經濟能力(可詢問有關租客的職業)是否能夠履行租約的條款,如有需要,亦可要求租客提供相關的入息證明。
你可選用稅務局提供的物業出租通知書(I.R.6129)。 社聯早前嘗試制作「劏房租金水平參考站(Beta)」,透過收集劏房戶的住屋租金、地區及設施等資料所制成,藉此幫助公眾以較客觀的數據了解租務市場。 黃和平表示,如何把起始租金加入條例中仍有待各界共同探討,而現時政府亦可透過提升資訊透明度,以助市民、尤其是弱勢基層掌握租務市場資訊。 他稱,自去年1月,所有新簽劏房租約須向差估署提交租賃通知書,政府擁有最完備的劏房租務市場資訊,應主動發布有關數據。
簡單租約: 訂立租約須知
香港首個律師搜尋及配對平台,讓您足不出户都能隨時隨地比較律師的個人檔案、評分及價錢,找到最適合您的律師! 簡單租約 打完釐印後,業主需要主動填寫 「表格CR109」寄往差餉物業估價署,將來才能就有關租約追討欠租提出訴訟。 一般坊間租期為2年,「一年生約、一年死約」(則業主和租戶雙方都不可於第一年內退租,如在第二年要退租,需於一個月前作書面通知或一個月代通知金)。
根據《2004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你和租客皆可自行決定是否就2004年7月9日或之後簽訂的租賃協議續約。 但若協議包含續租權的條款或訂有其他保留續租權的協議,租客便可優先選擇是否延續原有的租賃。 一般而言,只要租客及業主雙方簽定正式租約後,租約一式兩份由業主和租客各自保管,並需在30天內提交到稅務局的印花稅署加蓋印花;亦可上稅務局網站使用電子加蓋印花服務。 即港幣 萬 仟 佰 拾 圓正與出租人(收條附在入住條約後面)。 當租客遷出時,出租人無利息將該款交還租客並取回本份租約,倘若租客在租金或其他一切雜費未付清時,出租人有權在該筆按金內扣除。
簡單租約: 相關商品
若租客沒有和新業主重新簽訂協議,原有租賃協議上的條款將繼續生效。 於2004年7月9日或之後簽訂的固定租期租賃合約將於租期屆滿後終止,業主及租客均無須發出終止通知書。 你或租客也可以按雙方協議,或根據租約內的中斷租期條款提早終止租賃。 你須於租賃協議簽訂後的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以便批署。 通知書經批核後,你會獲發回副本,讓你可以在有需要時提出法律訴訟以追收租金。 由業主支付的費用,一般為單位結構性問題(如水管破裂、大廈外牆)的維修費用、管理費、地租、和差餉等。
這部分包括外牆、公用天台、公用的電器裝置、公共衛生及用水的設施、通道、樓梯、升降機、水箱、輸水管、水泵、水渠及大廈的主要結構部分。 租客可要求業主在租約內訂明業主須負責支付出租單位所應分擔的大廈公用地方及設施的保養和修葺費用。 為免日後發生爭執,租客在簽署租約之前,應實地檢查出租單位內部各處的狀況。 假如發覺有損壞之處,應正式通知業主,或要求業主在交樓前修理妥當。 你可自行尋找租客或委託持牌地產代理替你處理出租住宅物業的事宜。 不管哪一種做法,你均須在簽訂租賃前向準租客提供準確的物業資料。
簡單租約: 住宅租約範本
指引列明所需步驟、並附有不同政府部門的網站連結,供巿民查詢相關資料如表格、收費、部門地址、辦公時間等,能夠協助業主及租客完成所有步驟,並成功完成相關手續。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陳淑儀、客席副教授湛樹基及其學生團隊,製作了一套「住宅租約不求人:電子資料冊」(下稱「資料冊」),供巿民免費下載。 不少業主和租客出租或租住樓字時,都沒有訂立一份詳細的租約。 他們大多只會採用坊間出售的簡單標準租約,有些甚至只有口頭協議,沒有簽訂任何租約。
租客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在該樓宇任何地方標貼或懸掛個人或團體之招牌,或具有宣傳性質之廣告。 租客不得在該屋宇外裝置晒衣架、花架、霓虹光管招牌等,如租客不依約遵守,出租人得僱人拆除之,一切費用租客必須負責。 租約應訂明業主是否容許租客更改出租單位內的裝置或間隔。 簡單租約 一般來說,未經業主書面同意,租客不得更改出租單位內的間隔、裝置或作任何加建。 當然,租客欲更改出租單位內的間隔、裝置或作任何加建工程,還須查明法例有沒有限制,以免違法和確保安全。
簡單租約: 終止租賃
47歲的鄧小姐居住在荃灣一間位於單棟樓內的90呎劏房,單位為一劏四,月租3,000元,每月需另向業主繳交120元電費及50元水費。 租約在劏房租管條例實施前簽訂、沒有交予稅務局加蓋印花(俗稱「打釐印」),惟在2022年11月約滿後,業主仍未有與她聯絡商討簽新租約,故目前仍依原有租約所訂交租。 租賃之一方應至少於終止前一個月通知他方,應賠償他方2個月租金額之違約金。 簡單租約 依前項約定得終止租約者,租賃之一方應至少於終止前一個月通知他方。
單位地址、業主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用途(如住宅/商業)、鎖匙數目、傢俬(如有)等等,均需清楚列在租約內。 如單位本身有任何缺陷,亦應在租約內註明,以免退租時雙方有爭議。 我們亦有付費服務,只需HKD600,為你及業主或租客提供整個租務流程;我們精通英語,國語,廣東話,能為不同人士解釋整個合約內容及為雙方翻譯。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簡單租約: 條例生效前所簽租約不受規管 劏房戶乏保障
租客住滿 個月後,如要退租,租客須給退租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出租人,否則出租人有權沒收按金。 若雙方同意委託律師事務所擬定租約,租客即使同意負擔訂約律師收取費用之全部或一部分,但如該律師由業主聘請,租客仍須問明該律師是否同時代表其本人。 為避免律師同時代表雙方可能出現利益衝突,或因其他需要,租客可自行聘請代表律師。 差餉物業估價署就租務問題提供的免費服務當值律師服務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注意:以上文章僅為一般指引。 不過,除非協議中載有意思相反的明確條款,一些隱含的業主和租客權責會自動適用於租約,例如業主有確保租客在租賃期內能夠享用物業,以及出租物業適合居住的責任。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原告在入稟狀指,他們於2021年與被告簽署為期3年的租約,以月租69,700元租出舖位,另收取管理費等雜費。 被告自2022年3月拖欠管理費、冷氣費及推廣費用等,另由同年10月起欠交租金,原告多次追討不果。 簡單租約 截止2023年3月,被告共欠款逾49.8萬元,由於被告違反租約,原告要求被告交吉舖位及還清款項。 (十二)租客不得拒絕出租人派遣之人員,在適當時間入屋檢視該樓宇近況或進行任何修理工程。
簡單租約: 租約範本
很多業主在出租或租客租住樓宇時,只採用坊間流傳的簡單租約範本,有些甚至只有口頭協議,沒有簽訂一份清晰界定各自責任和權益的租約。 這個情況很容易暗藏陷阱,埋下法律糾紛的伏線,租賃雙方亦易生糾紛。 簡單租約 為保障自己,一定要清楚地在租約中列明相關細節,免得日後有異議糾纏不清。 而業主與租客訂立租約協議後,必須支付印花稅,這一篇將會為你解答租約範本須知和租約印花稅。
簡單租約: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推出「住宅租約不求人:電子資料冊」
一直以來看著在房市默默耕耘的朋友們,內心對於因買不起或誤解而仇房的現象感到遺憾,願以支筆,拉近兩端不對等的資訊。 最後,還是要宣導,今天身為房東,如果租房契約針對提前解約想要收違約金,無爭議正確寫法是什麼? 就是因為都好像有點對,也都好像有點錯,所以我認為它無法壓倒性的判誰對誰錯。 所以舉凡類似的問題,我還是建議房東和房客都耐著性子好好的談一談,互相退一點,畢竟打官司結果未定,但光是想想時間及金錢成本,那肯定兩邊都是不划算的。 範本上的文字算是很清楚,那麼,實務那麼多的爭議哪來的呢?
簡單租約: 印花稅 (俗稱釐印費)
(二)租客不得分租或轉租與別人,除所租用之樓宇外,租客不得佔用其他地方。 簡單租約 租約期滿,租客如繼續租賃或退租,須於兩個月之前以書面通知(續租則另訂新租約方生效力),否則租客須補償一個月租金給出租人。 若委託獨家代理,業主要注意在協議有效期內,透過另一名地產代理租出物業,該獨家代理有權向業主收取佣金。
(六)該樓之物業稅由出租人支付,差餉、地稅、地租、管理費均由出租人支付,其他水、電、泵、電話等雜費均由租客支付。 並可在租約內訂明,假如祖客的行為導致保費增加,租客須承擔該額外保費。 租客可於該日期前至少一個月,向業主送達過渡性終止通知書,以終止租賃。 如果單位連同傢俬、電器一併出租,應檢查那些裝置的狀況,並根據清單逐項點妥,才可接納。 為確保租客有經濟能力履行租約,業主可事前向租客查詢其職業。
簡單租約: 印花稅
業主可要求訂明,若他將出租單位轉讓予第三者,他有權將按金轉交新業主,而新業主將以原有條件保管按金,租客不得反對或向原業主追討。 如你就租務事宜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協助,可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尋求免費的諮詢、協助及調解服務,你也可透過當值律師服務尋求免費法律意見。 你須了解作為業主的權利和責任,以及注意下列各項要點,以確保出租過程順利進行。 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綜觀條例實施至今,執法情況未如理想。 他又指很多劏房居民其實未必掌握條例具體內容,不知道自身有何合理權益,而劏房戶相對弱勢,缺乏議價能力,因此署方亦應加強宣傳工作。
不少業主及租客不願花錢和時間聘請律師或地產代理處理租約事宜,只採用坊間出售或網上提供的租約範本,由於文件並非由具物業法知識的人士草擬,效果未如理想。 例如在文具店出售的租約範本中,出現一些過時、甚至遠及1952年早被廢除的條文。 假如巿民使用這些不適當的住宅租約範本,往往招來糾紛,嚴重影響日常生活。 法例沒有正式租約的範本,交由業主與租客雙方自行釐訂,香港大學社區法網亦有推出住宅租約範本。 租客須細心閱讀當中細項,包括租約所列明的雙方資料、單位資料、租住期限、租金、按金退還機制、單位包括的家電與傢俬、家電維修責任,以及能否飼養寵物等。 一般來說,出租單位所屬大廈公用地方及設施的修葺費用會由大廈所有業主負擔。
由租客支付的費用,一般為單位非結構性問題(如燈膽更換、冷氣機或雪櫃維修)的費用,和起居雜費如水費、電費、煤氣費、上網費等。 在簽訂租約前,建議與業主溝通清楚,釐訂清楚單位非結構性的定義,以及所有可能出現的維修責任。 (九)該樓內之一切原來設備及間隔,租客必須徵得出租人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如出租人收到政府有關部門或業主書面通知要清拆該單位,租客須在限期內遷出,出租人不作任何賠償。 (八)租客涼晒衣物祇能在指定租賃及晒衣架範圍內,如有損壞或丟失,出租人不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