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外印花稅:任何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取得住宅物業,並在取得後36個月內將其轉售,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繳付額外印花稅,6個月內出售,稅率為20%,超過6個月到12個月為15%,超過12個月到36個月為10%。 第二物業印花稅 第二物業印花稅 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表示,調整印花稅反映政府有聆聽業界意見,有助首次置業人士上車,減輕入市置業負擔。 由於調整印花稅主要影響範圍為1,000萬元或以下的物業,當中,逾450萬至900萬元佔去年住宅交投約五成半,相信此類物業最受惠。
- 進退兩難 離港前熱衷支援香港社會運動的張媽媽說,為護照一事回到《國安法》實施下的香港和踏入中國駐英國使領館讓她擔心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 Reuters官方數據顯示約移民英國的香港人約14萬之多 兩年前, 張媽媽帶著14歲兒子從香港移民英國。
- 現居業主亦不能訛稱買第二層樓作自住用途,若原有物業已報稱自住,當購買新單位時,按保公司會要求申請人解釋,為何兩個單位均用作自住。
- 如果遲交「額外印花稅」,稅局可追收高達10倍「額外印花稅」稅款作為罰款。
政府經已表示印花稅加徵只是暫時措施,未來有需要時將會檢討成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六百零一條及本法律第二條(三)項規定,由於甲乙的婚姻財產制度為分別財產制,甲乙各自對婚前及婚後的財產保留擁有權,且乙並不擁有任何住宅單位,在以個人名義購買另一住宅單位時不須繳納“取得印花稅”。 此外,由於乙為非本地居民,根據《印花稅規章》第五十三A條第一款之規定,除須按該規章的規定繳納財產移轉印花稅稅款外,尚須按照《印花稅繳稅總表》第四十二條或第四十三條訂定的額外稅率(10%)繳納印花稅。 在本個案中,兩人須以10%稅率繳納“取得印花稅”,已不符合有關退稅的前提條件。 根據本法律第十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由於兩人之間具有婚姻關係,這種情況下,只要自取得住宅單位Z之日(即簽訂首份移轉文件之日)起計一年內,出售原擁有的住宅單位X及/或Y,且完成物業登記,便可自有關登記之日起計九十日內申請退還已繳納之“取得印花稅”。 以持有物業市值為700萬元為例,若二人聯名持有,轉名便需以50%業權計算,即以350萬元計算,對應印花稅率為2.25%,即78,750元(需於簽署臨時合約後1個月內,由律師樓代為繳交)。
第二物業印花稅: X Wallet 裝修貸款優惠
在推出升級SSD的同時,政府同時推出辣招第二式「買家印花稅」,希望遏止炒風。 此招針對非香港永久居民及公司買家,他們於購買住宅物業時,除了要繳付一般印花稅,亦要再繳付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 調整價值低於1,000萬的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稅階主要會令自住買家減輕負擔,對偏遠及新發展區內的中小型單位較受惠。 政府用意雖好,但所省下的金額不到樓價的 1%,實際對樓價影響不大。 整體而言,我們認為現時已經是合適時間「撤辣」或「減辣」。 當時政府推出樓市辣招目的在於遏止炒風,而影響樓價主要因素是息口、本地經濟情況及市民購買力;惟現時樓價已較2021年高位回落約17%,現時息口高企,加上未來本地經濟仍處於復蘇期,故此已無需要維持辣招。
私營房屋方面,估計由今年起計的五年內,私人住宅單位每年平均落成量超過1.9萬個。 第二物業印花稅 截至2022年年底,未來三至四年一手私人住宅單位潛在供應量維持在較高水平,約為10.5萬個單位。 推動公私營協作方面,在2022年《施政報告》提出的「私人發展商參與興建資助房屋先導計劃」,鼓勵發展商興建資助出售單位,以指定市價折扣率售予合資格人士,政府正在制訂先導計劃的政策框架,並計劃在今年稍後時間公布。 這個方法適用於所有類別的文書,包括物業文件及證券交易文件。
第二物業印花稅: 近親轉讓可以慳多少稅?
計法以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 x適用稅率。 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住宅物業的文書,除獲豁免或另有規定外,均須按新的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稅率劃一為物業的售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的15% 。 若然買家在購入物業時擁有其他物業,又或以公司名義買入物業,就需以從價印花稅 AVD的第1部稅率計算,劃一為樓價的15%。
- 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當作投資物業論,故須支付15%稅項,同時要支付15%買家印花稅 ,合共須繳30%稅。
- 一般而言,購買第二個或以上物業時,無論是首期成數,或是供款入息比率和壓力測試比率都會下降一成。
- 買家購置第二層物業的收入要求將大增,同時,要留意印花稅劃一為樓價的15%,600萬及1100萬樓價的印花稅分別為90萬元,以及165萬元,遠高於首置要求的18萬元和41.25萬元。
- 雖然香港與內地及國際已完全通關,住宅市場交投活動亦開始增加,但仍處於較低水平。
- 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Duty,SSD)則為打擊短線炒風,目前規定在36個月內交易同一項物業,即必須要繳交劃15%印花稅。
在港置業需繳付印花稅,如果是香港永久居民,在購買物業時名下並未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即視作為首次置業,需繳付從價印花稅 AVD 的第2標準稅率,即根據以上印花稅表計算。 如果之前曾經是業主,但在購置第二個物業前已將其出售,也會歸類為首次置業。 很多人誤以為近親轉讓就不需繳付印花稅,事實非然,一切近親轉讓之住宅物業,亦需根據上述列表計算印花稅,包括送契。 根據政府最新公佈,買入非住宅物業即工廈、商廈、商鋪、車位等都以從價印花稅 AVD的第2標準稅率計算。
第二物業印花稅: 印花稅類型
貸款產品比較頁面顯示的實際年利率及每月還款額是根據閣下所輸入的資料而作出之估算。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舉個例,陳先生在購買住宅物業時,在香港沒有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就會按以上較低的稅率(第2標準)計算,款額為180,000元(即600萬元x 3%)。 在一項物業轉易的交易, 印花稅 一般由買方支付;但有時候,發展商為吸引買家買新樓,或會提供印花稅代繳優惠,但要留意該優惠是直接扣減樓價,或是以折實樓價後去計算。 換樓人士如於買入物業(以買賣轉易契日期起計)6 個月內,出售他唯一的另一個住宅物業,可向稅務局申請退還部份印花稅(相當於新舊印花稅差額),但須符合稅務局之特定條件。 必須留意的是,由於首置客購買物業,同樣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只是稅率較低,因此無法完全退回全數15%,而是會扣取新一筆首置從價印花稅後,再補差價。
然後講和買家有關的從價印花稅 (Ad Valorem Stamp Duty,AVD)和買家印花稅 。 從價印花稅AVD是買家一向以來要繳交的稅項,稅率分兩個標準,如果買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和未有其他物業或是換樓客,現時用較便宜的第2標準稅率計算,樓價二百萬或以下的印花稅劃一是100元,二百萬以上是樓價的1.5% – 4.25%,樓價越高,稅率愈貴。 香港置業行政總裁馬泰陽認為,調整首置買家住宅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有助減輕首次上車及換樓家庭的置業負擔,有利促進中小型單位交投,相信今年1,000萬元以下物業的承接力將被看高一線。 額外印花稅向所有住宅物業繳收,若該住宅物業由任何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取得,於 2010年11月20日至2012年10月26日內取得,並在取得後24個月內轉售;或 於2012年10月27日或之後取得,並在取得後36個月內轉售。 額外印花稅稅率由10%至20%不等(按物業轉讓前的持有期而定),於買家印花稅和從價印花稅外加徵(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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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非香港永久居民買家,購買新物業時,須另付15%的買家印花稅。 不能,若以「送贈方式」甩名,即使以零元交易,稅局仍有機會以市價追討印花稅,另銀行不能承做按揭,未來售樓亦困難。 即使近親買賣未必有實際金錢過手,但甩名仍需要以買賣形式進行。 如銀行評估該物業價值700萬元,並以此為「甩名」交易價,以物業價值一半計算,印花稅便升至78,750元,但按揭貸款額上限亦升至420萬元。
由於收入要求大增,萬一買家收入不足,到底有什麼辦法? 由於大部份人買第二層物業,都是打算用作收租,其實銀行亦有機會考慮將物業的收租金額,計算到買家的收入中。 以連租約物業為例,可算是一個固定的租金收入,銀行一般會計算租金的七成作為買家的入息,例如3萬元租金,會視為買家每月有2.1萬元固定入息。 銀行會要求提供租約作為參考,會視乎租金水平多少,以及考慮到租約期何時完結。 買賣雙方以及任何使用該文書的人須共同及個別負上繳納「從價印花稅」的法律責任,不論是以第1標準或第2標準稅率計算。
第二物業印花稅: 印花稅常見問題
SSD額外印花稅的3年綁期,不論買方或轉名,都是以臨時買賣合約開始計算。 賣樓則是以臨時買賣合約終止日期計起,兩個日期需要相隔最少3年才可免SSD額外印花稅,除非符合上述所說的豁免條件。 只要某人在2010 年 11 第二物業印花稅 月 20 日前已取得住宅物業(指已訂立臨時買賣合約),不論在將來任何時候轉售該物業,都無須繳納SSD額外印花稅。
若住宅物業的正式買賣合約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十四天內簽訂,則印花稅須於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後三十天內繳付。 政府徵收的物業印花稅或者釐印一般都會出現於牽涉物業轉讓的過程。 印花稅一方面是政府的收入來源,另一方面繳交印花稅後這筆轉讓才會正式註冊在土地註冊處。 如果過程中沒有繳交印花稅,物業轉讓在法律層面不會受到認可。 1988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間的印花稅率以下連結載有計算由2010年4月1日起買賣或不動產轉易契的印花稅例子及常見問題。 由1999年4月1日開始,物業轉讓印花稅將根據代價款額或價值的確實金額計算,而非用以往調高至最接近的$100後才計算的方式。
第二物業印花稅: 建築期付款買家 按揭注意事項
以前的非住宅物業印花稅下,200萬元以上的交易,稅率較首置印花稅全面增加一倍,其中印花稅的稅率由100元增加至交易額的1.5%;其他交易的稅率全面增加一倍,最高的稅率由交易額的4.25%調整為交易額的8.5%。 雖然買第二層樓會面對不少難題,但始終買樓放租,亦是增加被動收入的主要渠道之一,而且樓市升幅帶來的資產升值,亦相當吸引。 各位業主想了解更多樓盤資訊,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如聲明舊物業用作出租,新買物業用作自住,並聲明需要靠租金收入補貼家庭生計,則要注意舊物業的按揭成數,是否符合最多5成的出租規定。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相關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200萬元或以下的交易,印花稅的稅率將由100元增加至交易額的1.5%;其他交易的稅率全面增加一倍,最高的稅率由交易額的4.25%調整為交易額的8.5%。 除了指定豁免之外,新稅率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住宅或非住宅物業的交易。
第二物業印花稅: 按揭中介平台 一文睇清按揭優惠
額外印花稅SSD是政府近年為打壓香港樓市炒風而設立的稅項。 如果任何物業在購入之後的三年內轉售,便需要交出樓價10-20%的額外印花稅 SSD。 這裡我地都為您簡單的整理了一個印花稅對比的的圖表。 我們用同樣的物業價格來對比雙倍印花稅(非首次置業)和第二標準稅率(首次置業)的花費,請參考表4。 泛海國際執行董事關堡林亦對政府寬減印花稅表示歡迎,預期上車盤會受惠,交投量將增加,樓價則健康平穩發展。
假設你在2010年11月10日購入了一層200萬元的住宅物業,並在2010年11月23日以250萬元沽出,你並不需要繳付任何「額外印花稅」,理由是你所購入的時間是在稅項實施前。 然而,雖然措施成功擊退炒家,但卻同時令自住業主擔心沽貨後再入市時,需要受制於額外印花稅期限,而更不敢輕舉妄動沽貨,大大削弱了市場的流動性。 由於當時政府錯判形勢,認為市場尚有炒風,故在2012年10月進一步加辣,對持有物業時間的要求及稅項進一步上調,「額外印花稅」期限拉長至三年,稅率也同步上升。 當時規定,買入住宅物業6個月以內沽出,稅率為成交價的15%,如買入住宅物業持有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沽出,稅率為10%;如買入住宅物業持有期超過12個月,但卻在24個月或以內沽出,稅率為5%。
第二物業印花稅: 轉讓業權予近親時,大幅壓低成交價,能否藉此支付較少印花稅?
根據按揭新例,樓價1000萬元或以下,甩名按揭成數最高可做9成,需要壓力測試。 如想盡量套現作為第二層間物業的首期,可從拉高估價着手。 一般而言,定價較市價高出5至10%,銀行普遍可彈性處理。 舉例:假設夫婦已擁有價值400萬元的聯名物業,再購買第二間500萬元的物業,將需要支付15%印花稅,即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