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其實在這十年八年已經變得很普遍,甚至有時都會聽到身邊的朋友的朋友也曾經是破產人士。 破產雖然會對你的信貸紀錄有著影響,但對於一些財困, 飽受債主滋擾的人士來說是一種解脫。 一般宣佈破產後的四年生活上都會受到很多限制, 但經過破產期的四年後, 你就可以得到了重生的機會, 破產後生活費 當你有了破產的經歷, 相信你會對著前路有無限的動力, 可能會是人生上的一個轉捩點。 薪水先扣除生活費,有剩餘才交付受託人用作還錢,絕大多數的個案是不用還。 現行之法例是沒有規定破產人士不能貸款的,但法例規定這類人士貸款時須要披露已經持有破產令,否則即屬違法。 根據條例,如正接受破產監管的人獨自或聯同其他人,並無告知對方他是未獲解除破產的人士,而從任何人得到港幣100元,或多於港幣100元的貸款,便屬刑事罪行,最高可監禁兩年。
- 但是,債務人必須向債權人提出還款建議,若還款建議獲批,對所有債權人都具有約束力。
- 根據破產條例,債務人可申請個人自願安排(自願安排)。
- 了防止破產前逃避債項,法律規定凡破產呈請前五年之低於市價交易 ,破產官可申請討回。
- 心理方面,債務人亦應吸取教訓,避免將來再次負債纍纍導致破產後果。
- 公務員破產的話,破產管理署會主動通知破產人的所屬部門,而退休公務員則會失去退休金;若是銀行業人士破產,必須向公司申報自己破產;某些例如金融等的行業,一旦破產即不可以再執業。
雖說破產也不一定是壞事,但都要了解當中的破產還款問題,不是宣告了破產就可以跟所有債主劃清介線的。 從法律上來就,破產並不是可以不再償還債務, 破產人的收入以及財產都要用作攤還債務。 如果破產人持有物業, 有關物業也需要變現來償還債務。 但是署方會考慮到破產人的家庭生活上需要, 例如是基本生活上的衣食住行、教育、醫療、入息稅支出及強積金供款等開支, 會將基本開支扣除, 再將結餘分給各個債權人以作還款。 當然, 署方會嚴謹地審查破產人的收入及開支, 如果破產人企圖以欺詐方法轉移任何資產,破產人或會被檢控。
破產後生活費: 生活回到正常
受託人在考慮過破產人和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後,便會把破產人士的資產和收入的結餘分發給各債權人,償還債項。 債務人在提交破產呈請之前,應該認真考慮是否適合以自願安排來解決債務問題。 有關自願安排的進一步資料可以向破產管理署或其他有經驗處理破產/清盤事宜的人士索取,例如會計師、律師等。 債務人在提交破產呈請之前,應該認真考慮是否適合以自願安排 來解決債務問題。 有關自願安排 的進一步資料可以向破產管理署 或其他有經驗處理破產/ 清盤事宜的人士索取,例如會計師、律師等。
一旦宣布破產後,破產管理署署長將成為臨時受託人,並有權安排你在香港和其他地方的財產如何分配給債權人。 如你的資產低於200,000港元,破產管理署署長可委任合資格人士為臨時受託人。 法律要求債務人列出所有債權人,包括向您借錢的朋友和家人。 故意不列出債務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有機會影響整個破產程序,甚至被刑事起訴。 要樂觀 – 儘管破產可能對生活造成很大的改變和影響,但這並不是末路。 債務人只需要保持積極的態度,努力遵守破產的法規,準時償還債務。
破產後生活費: 提交文件副本
不過,破產人士可於完成還債後,向法庭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並主動呈交環聯,通知已解除破產令,以恢復信貸紀錄。 破產人家庭不需要承擔債務,但如果破產人與配偶擁有聯名物業,受託人會變現破產人就該物業所佔的份額;如有聯名戶口等,證明屬於破產人的資產,亦有機會被提取作償還債項。 第四步:完成以上手續後,便須立即向破產管理署署長遞交一份破產呈請書的蓋印副本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的副本,並取得一份初步問卷及每月收入及開支評估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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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後生活費: 爭取生活開支:計算每月收入及開支,使閣下取得最佳的每月生活費,盡量滿足您和家人 的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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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例如當事人和配偶擁有聯名戶口,如該戶口之資產是屬於當事人,便會被受託人提取以償還債務。
- 雖說破產也不一定是壞事,但都要了解當中的破產還款問題,不是宣告了破產就可以跟所有債主劃清介線的。
- 例如,單親家庭有機會需要聘請家庭傭工來幫忙照顧小孩,經過評核後是合理的生活需要。
- 受託人在考慮過破產人和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後,便會把破產人士的資產和收入的結餘分發給各債權人,償還債項。
在日常生活方面,生活要盡量簡樸,債務人不得購買高價商品。 除非有充份理由,否則破產人一般都不可以乘坐的士(除非有充份理由)、申請貸款、買車、買樓、投資基金、購買名貴物品等,亦不可以為破產前已簽訂的人壽或儲蓄保險保單供款。 破產後生活費 如有需要,破產管理署的職員有機會前往破產人的居所進行檢查。 了防止破產前逃避債項,法律規定凡破產呈請前五年之低於市價交易 ,破產官可申請討回。 又若債務人於破產呈請前,將資產償還其他債權人(這叫不公平的優惠 unfair preference),破產官可追討呈請前半年之交易。
破產後生活費: 破產程序及時間表:
設定一個合理的目標 —— 可以慢慢開始重新積累因破產而失去的資產。 如果計劃在未來幾年內提取資金,另一破產後果是可能會對您業務產生不利影響。 需要注意,破產紀錄不是保密的,並且會出現在可公開的登記冊上。 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破產人的所有資產(包括房地產的權益)即歸屬受託人。 破產人解除破產並不代表已歸屬受託人的破產人資產將復歸予破產人。 對於首次破產的情況,破產人會在破產令頒布4年後自動獲解除破產。
至於外遊,破產人仍然有此自由,但所有開支都不可以由破產人的資產同收入支付,即是去旅行都一定要有人請才可以去。 破產人每次出境都要先通知署方或受託人,並且清楚交代行程。 否則可能會被視為不合作,從而被延長破產期「加監」。 別說申請貸款,破產人若向任何人或機構借 $100 元或以上,即要披露破產身分,亦不能再申請或使用信用卡。 在保險方面,破產人不可以投保新的保險保單,但可以保留已簽訂、不含儲蓄成分的保險保單,但不可繼續為已簽訂的人壽保險與儲蓄保險保單供款,只能交由第三者代為繳交保費。 破產人亦會被禁止購買奢侈品,包括名牌服裝或手袋、勞力士等名錶;奢侈的非實物商品或服務亦被禁止,例如搭的士或出外旅行。
破產後生活費: 破產 (Bankrupt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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