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贈送樣品、辦理抽獎贈送獎品、銷貨附送贈品,除應設帳記載外,可免開立統一發票。 發票遺失與正本相符 開立統一發票銷售額已申報者,如買受人為非營業人,除應取得買受人出具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外,並應取回原收執聯或影本,但訂有合約,且原發票載明買受人名稱及地址者,可免收回收執聯。 開立統一發票之銷售額已申報者,如買受人為營業人,應取得買受人出具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但以原統一發票載明買受人名稱、統一編號者為限。 二聯式:存根聯由開立之營業人保存,收執聯交買受人收執,買受人為營業人時,須列印買受人統一編號,買受人取得收執聯後,可以將收執聯影印,在影本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印章,作為扣抵聯使用。
- 兼營營業人如有購買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勞務者,並應依下列公式調整: 調整稅額=當年度購買勞務給付額×徵收率×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當年度購買勞務已納營業稅額。
- 答案: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書寫錯誤者,應另行開立,並將誤寫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註明「作廢」字樣,黏貼於存根聯上,於當期之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
- All Rights Reserved.
- 12.
- 總機構另應彙集自行填寫及所屬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所送之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加總合計後填寫申報書乙份,計算應納或溢付的營業稅額,並在右上角「總機構彙總報繳」右方空格內打「ˇ」,其有應納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再向稽徵機關申報。
- D5報單且統計方式為9F者,如該報單之「出口人統一編號」與「買方統一編號」均相同,且「目的地代碼」欄位前2碼為「TW」者,則排除列入總額交查。
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未確實提供或不提供完整正確之資料,將視同放棄抽獎資格,不再另行告知。 11. 活動參加者因前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額,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活動資格或中獎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如活動進行中發生參與者有違反常理、或涉嫌不法、或以惡意或不正之方式影響活動等異常狀況者,主辦單位有權變更本活動規則。
發票遺失與正本相符: 發票開錯. 作廢 遺失. 更正.塗改的正確處理方法
三聯式統一發票為三聯複寫式,第一聯為存根聯,由開立統一發票的營業人保存,第二聯為扣抵聯,交付買受人作為申報扣抵或扣減稅額之用,第三聯為收執聯,交付買受人作為記帳憑證。 三聯式統一發票是專供一般稅額計算的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營業人時使用。 A:一、 公司依企業併購法辦理合併,消滅公司移轉貨物及勞務與存 續或新設公司,依同法第34條第1項第4款規定,既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消滅公司毋須開立統一發票。 這一次也是發票遺失事件,只是主角換成泰迪軟體把買東西的發票給弄丟了。
10.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各活動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異常情形,例如: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進行不實或虛偽之活動參與行為。 雖然告知對方從「發票存根聯」可以證明發票的確是開出去了,但對方就是咬定他沒拿到。 正在煩惱要如何處理的時候,過沒幾天對方自己寫信來說發票「被發現了」,這件事就算告一段落。
發票遺失與正本相符: 廠商請款發票送來~但不見~
10,000(含)以上→由下貼至上(請購單、廠商估價單、驗收單、財產增加單、發票) ,有簽呈或合約者請附於綠色憑證後方即可。 須檢附中獎人與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或其全戶戶口名簿之全部影本、此法定代理人確為中獎人之法定代理人之政府證明文件。 發票遺失與正本相符 經過本次經驗,又學到原來即使過了一個年度,就算是忘記作帳也可以先開立折讓單(等於退貨的意思)給廠商,然後再請廠商重開一張本年度的發票。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或變更活動方式及更換活動獎品之權利。 本活動獎品如遇有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主辦單位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獎品規格及規範以相關網站資料為準。 將發票存根影本蓋章寄回這沒問題,但是對方要開折讓單,然後請泰迪軟體重開一張今年度的發票給他們,這一點Teddy就覺得怪怪的。 都N個月(去年度)的事情,去年的帳泰迪軟體也都處理完了,你現在要求用折讓的方式重開發票,這不是造成會計師額外的工作負擔。 發票遺失與正本相符 營業人遺失空白未使用之統一發票者,應即日敘明原因及遺失之統一發票種類、字軌號碼,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銷。
發票遺失與正本相符: 稅務電腦題庫
A: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第2款規定,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不適用本辦法給獎之規定;但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不在此限。 故仍應向開立該張統一發票之營業人申請中獎發票存根聯影本,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方能辦理兌領。 答案: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第2款規定,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不適用本辦法給獎之規定;但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不在此限。 電子發票指營業人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統一發票,使用前必須先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存根檔由開立人自行保存,收執檔則交付買受人收執。 發票遺失與正本相符 買受人若為營業人者,作為記帳憑證及依營業稅法規定申報扣抵或扣減稅額之用,另外,存證檔由開立人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 發票遺失與正本相符 A:若對方無法接受存根聯影本(與正本相符),可將此張發票視為遺失向國稅局申請核銷,即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3條,營業人遺失空白未使用之統一發票者,應即日敘明原因及遺失之統一發票種類、字軌號碼,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銷。
- A: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第2款規定,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不適用本辦法給獎之規定;但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不在此限。
- 一、無積欠已確定之營業稅及罰鍰、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者。
- 核銷:發票只需索取一張,另上會計室網站填寫「支出科目分攤表」一式二份(撕開分別浮貼於正本及影本發票之核銷單上) 。
- A:1.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3條第3項:如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統一發票章及負責人章)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
- 振群會計師事務所服務項目:新竹會計師事務所,公司設立.
主辦單位保有一切修改、變更、暫停及取消本活動的權利而不作事前通知,亦有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及變更活動獎品及辦法之權利,任何變更內容及其他詳細注意事項公佈於本活動網站,並不另行通知。 活動獎項贈品項目、內容以主辦單位提供之實物為準,中獎人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若因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提供原有獎品,主辦單位保有隨時更換獎品之權利。 兌獎人消費者就兌獎發票,於交付主辦單位時即代表同意拋棄財政部公布當期統一發票奬項兌換之權利,絕無異議。
發票遺失與正本相符: 營業稅
還好隔天就發現,經過詢問會計師,原來可以請對方提供存根聯影本兩份,蓋上發票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即可。 答案:查定課徵的營業人,購買營業上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取得載有營業稅額的憑證,並依規定於1、4、7、10月之5日前申報,即可將進項稅額10%,在查定稅額內扣減。 但查定稅額未達起徵點者不適用。
本活動僅限居住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之中華民國國民參加,獎品配送地點僅限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所有獎項之聯絡及寄送以中獎人於中獎收據回填之資料為準,參加者請務必確認資料無誤及填載正確。 發票遺失與正本相符 若因資料填寫不實、不完整或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或無法寄送或寄送錯誤,則視同放棄權益並應自負其責,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不接受中獎人變更聯絡住址或中獎人姓名(一切資料均以中獎收據填載之資料為準),以避免產生冒領獎項之情況。 寄送獎品過程如發生任何毀壞、錯遞、延遲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活動獎項以主辦單位提供之實物為準,中獎人亦不得要求折抵現金、退換、轉售或折換其他物品。
發票遺失與正本相符: 買賣.製造.服務業 補習班.安親班.管委會.事務所等處理帳務經驗豐富|
三、遺失扣抵聯或收執聯: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 參加者同意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性別、電話、地址、e-mail)予主辦單位,並同意主辦單位於中華民國境內舉辦本抽獎活動所需相關事項目的內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的個人資料。 如未於期限內檢附完整資料辦理完成上開事項,或所填寫之資料缺漏或不正確或不真實或與參加抽獎時提供之資料不符者,或登錄、用以兌獎之發票不符活動辦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
經過這次事件學到,原來遺失發票正本只要請廠商提供存根聯影本兩份、蓋上發票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即可視同正本報帳。 怎麼在事件一中學員反應遺失發票,會計師沒有教這一招哩XD。 答案:依規定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應視為銷售,開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