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課程9大分析2024!(小編貼心推薦)

在此等情況下,物業管理公司無須聘用任何持牌物業管理人,但為了持有物業管理公司牌照,仍必須符合上述準則一。 課程將透過對物業管理的各個專業範疇的深入剖析,配合管理概念與理論及法例之認識,分享實際工作經驗和個案研究,使現職物業管理人員加深對物業管理的整體認識,以達致推行完善及專業的物業管理之效果。 年滿23歲及須具有3年工作經驗證明(申請者必須附上公司工作證明副本)。 備註: ◎學員如出席率達百分之一百及考試合格,可獲頒發證書。

在裁定某持牌人有否按照守則第(3)及(4)段行事時,監管局會考慮有關的持牌人與其客戶所訂立的合約的條款,以釐定該持牌人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範圍及其須履行的責任。 「持牌人」一詞是指持有以下牌照的人士:物業管理公司牌照;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或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F 持牌物管公司須妥善備存所有與投訴相關的資料8及文件,為期不少於自接獲投訴起計三年的時間(不論投訴是否成立),並須按業主組織的書面要求(如有),提供年度性的投訴統計資料(包括投訴的性質、小計及總數)。 在例子A中,物業管理公司在其組合中沒有任何物業。 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該物業管理公司是新成立,而尚未簽訂任何管理合約。 另一個原因可能是物業管理公司已將所有物業管理服務外判予另一間持牌物業管理公司(次承判商),因此該物業被視為屬於次承判商的組合(更多外判例子,請按此)。

物業管理課程: 就業掛鈎課程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指明課程」)是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的附屬法例實施後的三年過渡性安排的課程。 他們在臨時牌照的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指明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1級)或(第2級)牌照。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指明課程」)是在《物管條例》的發牌制度實施後的三年過渡性安排的課程。 但凡未能符合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發牌制度下有關持牌準則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要求,卻符合有關指明工作經驗的物業管理從業員,可以在過渡期內先向監管局申請臨時牌照。 他們在臨時牌照的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指明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牌照。

物業管理課程

個別僱主可酌情決定是否承認本課程可令學員獲取的任何資格。 已獲得物業管理業監管局 – 物業管理課程 物業管理人 (第2級) 牌照資格者,並有志申請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人士。 本課程已加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內。 合資格申請人完成本課程後,最高可獲發還相關課程費用的80%。

物業管理課程: 專業保安主任文憑証書課程

課程資料如有改動,一概以「僱員再培訓局ERB」最新公佈為準。 港專有權決定是否開辦課程,上課日期、時間及地點均以本校最新公佈為準。 申請人如在2006年或以前應考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成績必須達E級(課程乙)/ C級(課程甲)或以上。

物業及設施管理專業文憑課程,旨在為學生提供專注和實用的物業和設施管理學習經驗,以促進他們在特定的物業和設施管理環境中的專業發展。 完成本課程後,學生將具備物業管理“職業資格途徑” 第4級,物業主任的知識和職業技能,並能運用實用知識和道德判斷以及技術和管理技能,滿足追求在物業和設施管理行業職業生涯上的挑戰。 學生們將通過相關的教學和學習活動,得到僕人領袖應有的態度及培養。 此課程旨培訓物業管理從業員,讓他們掌握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巧以應付日常物業管理工作。 此課程為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的物業管理學歷(適用於物業管理人(第 2 級)牌照),亦為學員提供升學之路,以獲取物業管理的專業資格。

物業管理課程: 物業及服務管理專業文憑課程

#過往資歷認可:學院或會承認申請人過往的資歴。 本課程主要為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而設。 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本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

K 如持牌物管公司將全部或部份的物管服務分判給分判商或服務提供者,則該持牌物管公司須對有關分判商或服務提供者作出合適的監督,不論有關分判商或服務提供者是否持有物業管理公司牌照。 A 持牌物業管理公司(「持牌物管公司」)須就其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物管服務」) 的每一個物業制定一套有效處理投訴2的機制(「機制」),並於有關物業的顯眼地方展示載有有關機制詳情的告示,讓客戶3備悉有關詳情。 以下載有實務指引的《操守守則》(「守則」)乃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條例》)第5條就施行第4條(違紀行為)而發出的。 雖然持牌人1不會僅因違反守則的條文而招致法律責任,但在紀律聆訊中,守則可獲接納為證據,及關於持牌人違反或沒有違反守則的有關條文的證明,可作為有助於確立或否定受爭議的事宜的依據。 各院校的學術背景、師資口碑、課程設計、上課地點和學費,才選擇報讀的院校,以配合物業管理從業員工作的靈活性。 「指明課程」會於有關發牌制度的附屬法例實施後的六個月內推出,有關承辦院校最新課程資訊,請見下表。

物業管理課程: 物業管理及保安

課程除了讓學員學習相關知識之外,更會訓練學員在酒店、物業管理公司、商場及活動場館等的前線客戶服務部門工作,亦與夥伴僱主(包括四至五星級酒店,物業管理公司及活動場館公司等)提供全職客戶服務崗位的面試機會。 本課程獲“物業管理業監管局(PMSA)”認可之下列多個專業學會認證,課程畢業生均已符合有關專業學會會員之學歷所需要求,如具有所需工作經驗,即可申請成為下列專業團體的會員。 完成此課程後,並同時符合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的最低工作經驗要求,以及所需的認可專業團體會員要求,畢業生可申請物業管理業監管局 – 物業管理人(第1級) 牌照。 本課程旨在豐富行政人員於物業管理監督及管理上所需的知識及技能,並且為有志申請物業管理業監管局 – 物業管理課程 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的從業員,包括已獲得第2級牌照資格者,提供達致第1級學歷要求的進修途徑。 持有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的學員,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本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 持續進修基金同意聲明正本務必於開課前遞交至本院才獲處理。
  •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指明課程」)是在《物管條例》的發牌制度實施後的三年過渡性安排的課程。
  • 持有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的學員,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本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 按照學院學費退還的政策,除申請不獲接納或所選的課程取消外,所有已繳學費恕不退還。
  • 此課程更為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和香港房屋經理學會的認可課程,學員修畢後可直接申請成為該等學會會員。

本課程專為從事物業及設施管理的人士而設,以中文授課,剖析物業管理的督導知識及技巧,並認識相關的行政及文書處理事宜。 F 持牌物管公司須向其提供物管服務的員工提供合適的培訓,讓員工能符合有關工作程序及指引執行職務,並對未能按有關工作程序及指引提供物管服務的員工加強培訓。 B 持牌物管公司須就每一個其提供物管服務的物業建立管理團隊架構並擬備一份管理團隊架構圖表,讓員工知悉其管理團隊架構,以助執行職務及匯報工作。

物業管理課程: 課程目標

詳情可在相關網頁的課程搜尋器內輸入註冊課程名稱。 除了要識照顧業主、管理下屬,以及同承辦商協調,更要留意物管行業漸趨專業化,將來想把握多些機會,爭取表現搏升職,平日就要勤力進修,自我增值。 物業管理課程 物業管理屬於服務性行業,份工好唔好做、「筍唔筍」,其實好多時都係睇任職樓盤的住客容唔容易相處,可說是運氣行先。 將行內唔同盤分為豪宅盤、中產盤與基層盤,會發現三者對物業管理的需求大有不同。 畢業生可申請物業管理及房地產管理的初級管理職位,例如:物業主任、租務主任、營銷主任或商場顧客服務主任等。 新入行的物管行業人士,可先任職助理物業主任、物業主任,進而邁向物業經理等職位。

物業管理課程

課程讓學員掌握保養工程在物業管理上之重要性,並可對其職責及工作範圍把握得更得心應手。 課程內容包括:樓宇常見問題、政府政策、命令及指引、物業維修工程管理、物業維修保養管理、財務管理等。 由於香港地小人多,各類物業人流高、服務時間長,應運而生的物業管理對人才的需求就愈來愈高。 根據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的數據,本港從事物業管理相關職位的打工仔約有40萬名。 過去數年,從業員人數平均每年增長達1成或以上。 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之目的是透過制訂及執行一套專為香港物業管理服務業而設的規管制度及相應配套措施,鼓勵及協助物管業及從業員朝着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

物業管理課程: Professional Diploma in Property Management Practices 物業管理實務專業文憑

C 持牌物管公司須設立妥善的工作程序及清晰的指引讓員工提供物管服務時有所依循。 持牌物管公司須定期檢視及/或更新有關程序及指引,以確保符合運作上的需要。 「持牌人」一詞是指物業管理公司牌照;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臨時 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或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的持有人。 基本上,有業主、有物業的地方就需要有人管理,無論經濟點差,甚至銀行執笠、天災人禍,物管同事都會有工開;有管理費,同事就有糧出。 想搵份穩定工作,唔使畀客鬧、準時收工,準時出糧,以上要求物管行業都做得到。 條例落實後,會設置三年過渡期,以便行內人士進修及申請牌照。

優化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的持牌準則 物業管理課程 — 由提交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申請日期前的物管工作經驗亦可被計算在內,有關詳情按此。 物業管理文憑課程為從事或有意投身物業管理服務行業的人士而設,配合個案研究、在職實習、參觀、講座等活動提升學員於物業管理的知識及技能。 如持牌物管公司合理地相信有關人士就某事宜只是作出查詢、提供意見或資料,而不是提出投訴,則毋須按守則處理有關事宜。 投訴可由具名或不具名人士作出,而該等人士包括相關物業的客戶、用戶及訪客。 投訴可透過不同渠道提出,包括口頭、電話、傳真及電郵等。 如持牌物管公司合理地相信根據投訴人提供的資料未能辨認投訴人的身份,則可將相關投訴當作不具名投訴處理。

物業管理課程: 持續進修課程

此課程更為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和香港房屋經理學會的認可課程,學員修畢後可直接申請成為該等學會會員。 本課程主要為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持有人而設。 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持有人,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本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如申請人過往曾修讀其他相關科目,可以通過申請學科承認,豁免修讀部份科目,以縮短整體修讀時間。

物業管理課程

課程包含保安及物管兩大範疇,讓學員學習相關知識,包括:物業管理及保安行業介紹、「保安培訓課程認可計劃質素保證系統(QASRS)」、日常建築物保安工作、一般保安系統及器材的基本操作、業戶服務等。 香港有不同類型的物業,無論是住宅、商業樓宇以至政府物業,都需要大量的物業管理人員進行日常運作,提供廣泛的服務和支援。 物業管理課程 物業管理對維護居民生活質素和物業價值起著重要的作用,隨着政府為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設立發牌制度,正式規範房管從業員的基本資格必須具備相關的專業學歷和經驗,物業管理亦正走向更專業。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