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3[第2、42、48、49及66條]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第1部釋義1.釋義在本附表中 ——普通成員指根據本附表第2條委任的監管局普通成員。 第2部監管局成員2.監管局成員的委任監管局須由以下成員組成 ——主席;副主席;不超過18名普通成員。 行政長官在委任監管局成員時,須確保 ——最少一半普通成員屬第III類人士;及盡可能有半數其他普通成員屬第I類人士,而另一半屬第II類人士。 為施行第款,普通成員的人數如在任何時間為奇數,則該人數須視為已增加1人。 3.委任條款每名監管局成員的任期,須為該成員的委任函指明的不超過3年的任期,但每名成員均有資格再獲委任。 行政長官可決定監管局成員的委任條款(包括酬金及津貼)。
16.資金監管局的資金由以下各項組成 ——以費用、徵款及罰款形式,由監管局收取的所有款項;及監管局就其目的而合法收取的所有其他款項及財產,包括利息及收入的累積。 不屬監管局就執行其職能而即時需要的任何資金,均可 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作定期、通知或儲蓄存款,存入某銀行的定期帳户、通知存款帳户或儲蓄帳户,有關銀行由財政司司長為作該等存款的目的而一般地或就個別情況提名;或以財政司司長批准的方式,進行投資。 17.監管局無須繳稅監管局無須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課稅。 為免生疑問,第款不適用於由監管局的資金向該局成員支付的任何薪酬、福利或開支。 第6部帳目、審計及周年報告18.帳目監管局須 ——備存帳目及其他紀錄,它們須準確地記錄和說明該局的財務交易,以及財務狀況;及確保於該局每個財政年度完結後的3個月內,或局長准許的較長限期內,擬備帳目報表。 上述帳目報表須真實而中肯地呈示 ——監管局在有關財政年度完結時的事務狀況;及監管局在有關財政年度內的運作績效及現金流。
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物業管理證書 — 臨時物業管理人 (第1級) 牌照
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持有人,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本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持有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的學員,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本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 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本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 隨着政府為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設立發牌制度的「物業管理服務條例」正式實施,規範房管從業員的基本資格必須具備相關的專業學歷和經驗。 在臨時牌照的有效期內完成監管局的指明課程的人士,可申請正式牌照而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準則。 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政府今日(22日)刊憲《物業管理服務條例》 餘下條文的生效日期,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可按物管公司、物管人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實施發牌制度。
【持續進修基金】政府宣布上調持續進修基金的資助額至2.5萬元,支持市民自我增值,《香港財經時報》今次整合了5個搵錢考牌課程,包括巴士牌、物管牌、小型飛機牌等,完成課程月薪可達3萬元。 持續進修基金|政府上調持續進修基金的資助額至2.5萬元,《香港財經時報》整合5個搵錢課程,包括巴士牌、物管牌、小型飛機牌等,完成後月薪可達3萬元。 法律服務,泛指就與第1至6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提供法律方面的資訊及意見(由律師或大律師在執業過程中所提供的服務,或其僱用的任何人為推展該過程而提供的服務除外)。 註7:一般而言,副學士學位、文憑或同等學歷必須符合香港資歷架構第4級或以上並具有最少90個資歷學分。 註2:可接受的資歷包括:於2005年1月1日或之前,已成為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的會員及如該專業團體有不同級別、類別或組別(包括以其他方式描述的級別、類別或組別)的會籍,亦是該專業團體指明的級別、類別、組別或專業領域的會員的申請人。
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 8月1日起可選擇牌照有效期
H 持牌物管公司須定期對提供物管服務的員工的工作表現作出評核,以確定員工有否依循有關工作程序及指引行事,並考慮是否需要加強培訓或提供進一步的指引。 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該物業管理公司是新成立,而尚未簽訂任何管理合約。 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另一個原因可能是物業管理公司已將所有物業管理服務外判予另一間持牌物業管理公司(次承判商),因此該物業被視為屬於次承判商的組合(更多外判例子,請按此)。 在此等情況下,物業管理公司無須聘用任何持牌物業管理人,但為了持有物業管理公司牌照,仍必須符合上述準則一。
如持牌物管公司合理地相信有關人士就某事宜只是作出查詢、提供意見或資料,而不是提出投訴,則毋須按守則處理有關事宜。 投訴可由具名或不具名人士作出,而該等人士包括相關物業的客戶、用戶及訪客。 投訴可透過不同渠道提出,包括口頭、電話、傳真及電郵等。 如持牌物管公司合理地相信根據投訴人提供的資料未能辨認投訴人的身份,則可將相關投訴當作不具名投訴處理。
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第626章 《物業管理服務條例》 第61條 監管局減免及退還的權力
此課程為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的物業管理學歷(適用於物業管理人(第 2 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級)牌照),亦為學員提供升學之路,以獲取物業管理的專業資格。 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任何人如因以下任何事宜而感到受屈,可針對該事宜提出上訴 ——不發出牌照或不將牌照續期的決定;對牌照或經續期牌照施加條件的決定;關於牌照或經續期牌照的有效期間的決定;在根據第24條進行的聆訊中作出的裁斷;監管局或紀律委員會根據第25或26或條作出的命令。 任何人如欲根據第款,針對某事宜提出上訴,須在以下限期內向局長提交書面通知 ——(如屬第、或款所指的事宜)收到有關決定的通知後的21日內;(如屬第款所指的事宜)裁斷作出後的21日內;或(如屬第款所指的事宜)收到有關命令的通知後的21日內。
根據第款指明的期間,不得超過自發出牌照當日起計的36個月。 2.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在本條中 ——高級人員具有《公司條例》(第622章)第2條給予該詞的涵義。 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或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申請,須 ——在自本條開始實施的日期起計的36個月內提出;以指明格式,向監管局提出;載有訂明資料;及附有訂明文件及申請費用。
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第626章 《物業管理服務條例》 第36條 聆訊的日期、時間及地點
的而且確,疫情下物管業需要大量人手負責量度體溫、檢疫等額外防疫工作,不少人士亦紛紛入行,為行業提供新血。 如課程以「職業資歷階梯」2016年版設計,監管局會以詳列於「職業資歷階梯」2016年版的準則評審;如課程以「職業資歷階梯」2021年版設計,則監管局會以詳列於「職業資歷階梯」2021年版的準則評審。 持牌物管公司可就物業的不同的部份(例如住宅部份、會所部份等)設立獨立的登記冊。
如須就某徵款適用文書而繳付的徵款,並未在繳款限期內繳付,在不局限監管局在追討該徵款方面具有的任何其他補救的情況下,該局可 ——就未有繳付徵款,施加罰款;及發出證明書,證明 ——該徵款及罰款已到期,並須向監管局繳付;及該證明書指明的人,有法律責任繳付該徵款及罰款。 有關證明書須載有行政總裁的姓名,如行政總裁的姓名已印在或簽在該證明書上,該證明書即屬有效。 送達有關證明書的複本可用的方式,是面交送達予有關人士,或透過將該複本送往或郵寄至該人最後為人所知的郵遞地址、居住、業務或受僱地點。 除非相反證明成立,否則以郵遞方式寄送的證明書複本,須推定為在收件人經一般郵遞程序應接獲該複本之日的翌日送達。 行政長官如信納,就監管局執行其任何職能而向該局發出書面指示,是合乎公眾利益的,則可如此行事。 本條並不使行政長官能夠對以下事項行使任何權力或控制權 ——監管局或該局轄下委員會所處理的個別申請或其他事宜;或上訴審裁小組所處理的個別個案,或任何待決的個別個案。
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物管業因疫情對人才需求增加
然而,在任何法律程序(不論該程序屬紀律處分、民事或刑事程序)中,如監管局、紀律委員會或法庭信納操守守則的條文攸關該程序中受爭議的事宜的裁斷 ——在該程序中,該等守則可獲接納為證據;及關於持牌人違反或沒有違反該等守則的條文的證明,可作為有助於確立或否定該事宜的依據。 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監管局可修訂操守守則,在本條中提述操守守則,須解釋為包括提述經如此修訂的操守守則。 監管局須將有關操守守則,以及對該等守則的修訂,在憲報公布。 答:社會各界不同持份者已逐漸認同及響應物管業發牌制度,有不少機構組織均以持有監管局發出牌照的物管公司和物業管理人作為考慮聘用或專業認證的依據。 另外,亦有不少業主組織於進行招標採購物管服務時,已加入投標者必須持有監管局發出的物管公司牌照作為先決或優先考慮聘用的條件,特別是牽涉服務期跨越發牌制度過渡期的物管合約,以確保過渡期後相關物管公司可按法例持有牌照提供物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