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最常見的問題,就是如果本身跟朋友合租單位,應該如何計算。 另一方面,要成功申請租金開支扣稅,租約必須已打厘印。 如果業主及租客簽定租約時沒有打厘印,之後補打,都可以來獲取相關的扣稅,不過,正常情況下,在簽署租約後的30日內需打厘印,逾期打厘印,稅局要罰款,視乎遲交時間,罰2至10倍的稅項。 市場普遍認為措施能減輕租樓人士的負擔,亦利好租務市場更活躍,住宅租金開支扣除措施能幫助受疫情影響的打工仔,並預料能夠帶動一般住宅租賃市場活動。
- 既然是否持有物業,會直接決定繳交「從價印花稅」,抑或更高稅階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究竟怎樣決定買家是否持有多於一個住宅物業呢?
- 第一,就是你是首次報稅,稅局仍待你的僱主提交相關文件去為你建立稅務戶口,若你的收入不超過你享有的免稅額,你無須繳納薪俸稅,亦無須報稅。
- 預算案●2008年曾俊華發表首份預算案,當時本港庫房「水浸」,錄逾千億盈餘,他亦慷慨派糖,盡得民心,當年預算案滿意度達72.4%,為回歸至今最高。
破產人的全部資產會被署方或受託人收集和變現,並用於攤分給債權人以償還債務,前提是考慮破產人及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即考慮破產人的衣食住行、教育、醫療、入息稅支出及強積金供款等開支。 如果破產人持有物業,有關物業將會被變現;如果是聯名物業,破產人所佔的權益亦會歸受託人接管及被變現。 為防有人以「破產」來逃避債項,在破產呈請前五年內,申請人不可以與其他債權人、配偶、親人或合伙人有以下交易: 否則破產官可申請討回該等資產。 如果他以前從未被《破產條例》裁定過破產,並且能遵照該規定和條件生活,加上債權人、法院都沒有提出有效的反對的話,基本上破產令會從頒布日期起計的 4 年後自動解除。 不過,如果破產人並非首次被判定破產,有關的破產令年期則會收為 5 年。 另外,萬一破產人行為操守未如理想,債權人可以提出有效理由反對解除破產令。
樓稅: 買賣方式
你可在有關課税年度的個別人士報税表(BIR60)內提出申索扣除。 你須填妥第8.1及8.3部,如涉及物業再次按揭或第二次按揭貸款的利息支出,你還須填妥附錄的第 9 部分。 如果你和你配偶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税方式評税,你們任何一方所繳付的可容許扣除居所貸款利息,會先從其入息總額中扣除。 未完全扣除的部分將會用以抵銷其配偶的入息總額。
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非住宅物業的文書的「從價印花稅」將會以第2標準稅率徵收。 2019/20及其後課稅年度,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及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QDAP)兩項合計的指明最高扣除額為HK$60,000。 納稅人可申請扣除為一份或多於一份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所繳付的合資格保費。 香港的入息稅採用分類稅制,香港的《稅務條例》就因受僱工作或收益性職位而賺取的收入以及退休金徵收薪俸稅,簡單而言就是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職位、受僱工作均須課繳薪俸稅。 但如果買家選擇分開兩份契約來成交,則需按照自身的印花稅來處理。
樓稅: 有關扣除居所貸款利息的不同情況
如果業主選擇將收租物業報「物業稅」,他需要繳交多出稅項呢? 假如在扣除雜費後,業主每月淨租金收入50,000元,相當於一年收600,000元,八折後評稅基準480,000元,政府抽取15%作物業稅,相當於72,000元。 業主也可以將「租金」轉化作入息一部份,再以「個人入息課稅」來申報的。
在計算可扣減利息支出時,就要以新的利息支出,按75%比例作扣減 (300萬元除以400萬元)。 如果你後悔使用,或後悔沒有使用居所貸款利息扣稅,可於六個課稅年度內向稅局提出更改。 當然,如要取消之前所用的免稅額,則要補繳相關稅項;如要追回申索扣稅,則要向稅局提交證明文件。 由於發展商推出「高成數按揭」計劃,二按息口往往較市價為高,理應扣稅時可用得更盡。 但根據稅局規定,要「自住」物業才可申請,而「自住」界線就以入伙一刻計起。 因此若發展商出售「遠期樓花」,入伙前利息支出是不能扣減。
樓稅: 印花稅如何計算?
雖然兩者的計算基準一樣,但以「個人入息課稅」方法,報稅能享扣減供樓利息支出。 你沒有看錯,部分業主買樓後,的確要每個課稅年度繳納「物業稅」。 除了「基本免稅額」外,因政府還會提供不同「免稅額」及「扣除額度」,最常見就是「供養父母免稅額」,所以即使你的年薪高於289,140元,你都可能未必需要用到「居所貸款利息」扣稅。 我在思考香港的房屋問題時發現,政府對資助的對象要求的標準不統一。
- 報稅表上,已新增自願醫保計劃的保費扣稅欄目(稅單上的第8部)納税人或其配偶在2019年4月1日起,以保單持有人身分為自己或指明親屬繳付合資格保費,可申請税務扣除。
- 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方面,稅局指由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納稅人就繳付合資格年金保費以及作出可扣稅強積金自願性供款,均可享有薪俸稅或個人入息稅扣減。
- 與情況 9的事實相同﹐但是甲先生於2021年7月1日出售第一所住宅﹐並已於 2021年6月1日購買第二所住宅(而不是在 2021年7月1日)。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由於報稅是上一個年度的財政狀況,所以相關租金開支會在再下一個財政年度才能扣減,換言之最快2022年4月起的租金才可用作扣稅。 納稅人需在2021/22報稅表(BIR60)第10A部,填寫住宅租金資料,包括合資格期內(即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的估計總租金,稅局就會考慮在條例生效後,就有關租金扣稅。
樓稅: 個人名義購買
香港政府為打擊樓市炒賣風氣,因此勒令規定所有持有一項物業或以上的非首置客人士,購買物業時,必須繳交樓價15%的印花稅。 但假如你是在收到評稅通知書後才發覺有錯漏,就必須在一個月內填妥反對/申請修訂評稅通知書的表格,列明自己尚未獲得哪項免稅額和開支扣除。 為方便評稅主任盡快處理你的申請,你需要提交報稅表和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你有機會被判反對無效。 如果使用網上系統報稅的話,處理方法就簡易得多。
因為「母子公司」只是「轉讓股份」,故只需支付很有限的稅項,變相成為合規避過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的好方法。 樓稅 樓稅 部份人可能會問,本身持有工商鋪、海外物業、或車位,究竟在條例下,會否視為物業一部份,在購入香港住宅時需要繳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而非較低稅階的「從價印花稅」。 稅局不會計算工商鋪、海外物業及車位為「香港住宅」一部份,故只要在香港沒有持有「住宅物業」就可用「從價印花稅」的稅階計算。 一般準則,在置業時其中一方沒有持有物業,但另一方持有物業,稅局不會視乎持有物業的一方是否「近親」,一律視為「已持有多於一層香港住宅物業」看待,故他們需繳交更高稅階,即「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樓稅: 買家印花稅 香港人「免疫」?
不過,日後稅局有機會就租金扣稅提出審核,想順利通過,就必須妥善保存主要居所的證明文件,如水費、電費及煤氣費賬單等。 納税人就用作其居住的合資格住宅繳付的租金,可獲扣除。 合資格住宅必須是沒有受任何法律或指明文書禁止作住宅用途的建築物或其任何部分。
A 不少港漂愛新樓,想要瞭解一手的資訊,可以在美聯物業官網的新盤專頁獲得諮詢,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在頁面公佈新盤的放售情況、最新價單、截票日期及預計的關鍵日期等。 最近個新盤紅盤熱賣,惟市場發現置業人士申請按揭時,不論是新造按揭還是轉按的計劃轉趨保守,其中H按計劃由年初的H+1.3%,調整為H+1.5%… 即使拖欠地稅的行為在購入物業前已經積欠,但只要違反地契內的契諾,政府就有權收回有關物業。 所以買入物業之前,買家要確保交易代表律師已核實買入的物業地稅已經完全付清,或在交易當日由買賣雙方分攤。 【28Hse】住宅物業印花稅知多少 以臨時買賣合約計開始日期,如物業持有期為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20%;持有6至12個月,稅率為15%;如物業持有期超過12個月但在36個月或以… 從價印花稅英文是Ad Valorem Stamp Duty,簡稱AVD,是物業轉讓時必須繳交的一種物業印花稅。
樓稅: 什麼是「居所貸款利息扣稅」?
貸款產品比較頁面顯示的實際年利率及每月還款額是根據閣下所輸入的資料而作出之估算。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相關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申請扣除捐贈給認可慈善團體的款項,但並非所有款項都屬於可獲扣除的數額,可以參考:免稅慈善團體的名單。 但認可捐款的扣除,須要有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或政府發出的收據,你須保留有關收據和紀錄為期6年(由有關課稅年度完結起計),以便稅務局日後抽查時可呈交查驗。 根據稅務條例,只要「母公司」持有「母子公司」超過九成股權,就可以透過「注入資產」方式,把資產注入「母子公司」內,當中可以豁免所有稅項。 下一手買家,可以購入「公司股份」方式向「母子公司」買入資產。
所謂全年淨租金收入,是指每年課稅年度(即 4 月 1 日至翌年 3 月 31 樓稅 日)的淨出租收入,扣除了差餉、不能追回的租金及修葺費等事項。 物業稅只針對買樓收租業主,如果物業於課稅年度有租金收益,業主就要報稅。 但如果業主及租客簽定租約時沒有打厘印,之後能否補打,來獲取相關的「租金開支扣稅」又是否可行?
樓稅: 「物業稅」VS 「個人入息課稅」
賣方在賣樓時,除了傾樓價、成交期外,資金較緊絀的換樓客更加需要注意大、細訂的交付日期。 以下收入流程表,假設賣方可在簽臨約日收取細訂,及在簽正式買賣合約時收取大訂餘額。 收租物業貸款利息扣除則不設有年期限制,而可扣除金額則不得超過每一出租物業的應評稅淨值,同時要留意非出租期間的利息支出,則不獲得扣除。
居屋印花稅的計算與一般私樓物業無異,而因應大部分居屋買家照理為香港居民及首置客,所以只須按照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繳交印花稅。 在此情況下﹐甲先生須被視為已獲容許扣除2021/22年度的居所貸款利息 —- 第 26E﹑26E﹑42 和 43 條。 與情況 9的事實相同﹐但是甲先生於2021年7月1日出售第一所住宅﹐並已於 樓稅 2021年6月1日購買第二所住宅(而不是在 2021年7月1日)。 在 2021年6月1日 至 2022年3月31日期間﹐就第二所住宅支付的利息為 $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