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出差費2024介紹!(震驚真相)

他認為,官員出差不論搭乘何種公共運輸,皆應以經濟艙或普通艙等為主。 如果公務員有升等需求,可自行加價,應讓公務員了解不應浪費民脂民膏。 東華大學教授施正鋒認為,不須特別為表彰平民化而修改規範,出訪人員代表國家,應依照職等給予相應艙等,感謝其對國家的付出。 如果部長級人員代表國家出國,搭乘經濟艙,可能會讓接待的國家認為我國寒酸。 這次奧運會有爭議,是因為總統曾承諾讓選手搭乘商務艙,最後卻是乘坐經濟艙。 政府官員即使可以乘坐商務艙,也該婉拒或幫選手爭取升等,和運動人員坐在一起,替他們加油打氣。

營利事業負責人或業務有關人員,因國際時差關係,於下班後利用其私用電話與國外客戶接洽業務,或出差期間利用其私用電話與該營利事業或國內、外客戶接洽業務,經取得電信事業出具之收據及附有註明受話人電話號碼之國際長途電話費清單者,其電話費准予認列。 公務員出差費 ‧搭乘國內航線飛機之旅費,應以飛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及登機證為原始憑證;若不慎遺失以上證明,應取具航空公司之搭機證旅客聯或其所出具載有旅客姓名、搭乘日期、起訖地點及票價之證明代之。 行政院111年7月14日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爰111年出差請依112年以前規定辦理報支。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之員工出差日支膳雜費,超過財政部核定免稅標準部分,屬員工之薪資所得,營利事業給付時無須扣取稅款,但仍應於每年1月底前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至於國內出差膳雜費日支金額之免稅標準,營利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經理、廠長為每人每日新臺幣(下同)700元,其他職員每人每日600元。

公務員出差費: 財政及貿易統計

一、出差人員應事先提出申請,陳報主管人員核准後,送人事或相關權責單位審核假別之合法性及正確性並登記差假,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代簽人核准。 臺灣選手出戰東京奧運,卻發生國手搭乘經濟艙,官員坐商務艙的爭議。 公務員出差費 有民眾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盼能修法,明定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官員或民意代表,出國考察、出公差等,由公帑支出時,皆搭乘經濟艙或最普通艙等。 對此,臺北市政府早在二○一五年就響應;但也有學者認為,依照職等乘坐商務艙或經濟艙,代表對該位階的尊重,無須特別修法。

公務員出差費

7.出差之國家倘非使用美元貨幣,檢附原始單據報支部分,得以當地使用之貨幣,依前項報支方式辦理;無臺灣銀行賣出該貨幣即期匯價者,以現金匯價為依據。 5.出差人員非屬隨同司長級以上人員出差者,得按出差日數每人每日新臺幣600元總額度內,檢附原始單據報支禮品交際及雜費(包括禮品費、交際費、計程車費、租車費、等費用)。 新北市經發局表示,月初勾稽員工差勤情形時,發現綠色產業科1名約僱人員有浮報差旅情形,出差地點為板橋、樹林、五股、三重、林口及三芝,其中2筆出差地點林口及三芝有請領出差費共400元。

公務員出差費: 行政院111年7月14日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爰111年出差請依112年以前規定辦理報支。

但被告仍然不服上訴二審,卻被二審改用一罪一罰判決,累計下來比一審判的還要重。 刑法第214條規定,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國發會表示,面對全球化及數位經濟的挑戰,調整不合時宜的法規障礙、保持法規適用的彈性,是改善投資及企業經營環境之首要工作。 公務員出差費 國發會將持續推動法規鬆綁工作,排除法令對效率及程序的阻礙,讓台灣的經商法制環境朝更友善、更便利的方向邁進。 對於返鄉經營導覽、微旅行的創業家來說,常因受限旅行業門檻過高,無法成立旅行業合法經營,而放棄理想。

  • 3) 交通費:飛機須以票根(或電子機票)及登機證為原始憑證;高鐵須以票根或購票證明為原始憑證;其他交通工具須以收據和證明為憑,准予核實認定。
  • 國發會指出,公務員自2020年1月起,出差搭乘飛機或高鐵,當日往返,覈實報支,無須檢具登機證或高鐵票證,簡化行政程序。
  • 至於國內出差膳雜費日支金額之免稅標準,營利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經理、廠長為每人每日新臺幣(下同)700元,其他職員每人每日600元。
  • 原則依「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共同供應契約辦理。
  • 2.科技部計畫之出國人員、人數、次數、天數或地點如有變更,計畫主持人填列「計畫變更申請表」(請至產學合作系統申請)。
  • 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74 條規定,出差旅費分為:1) 膳雜費、2) 住宿費、3) 交通費,因此除了住宿、交通所產生的費用都歸類在膳雜費中,舉凡像是:餐費、買交通票證產生的手續費等。
  • 2022九合一選舉牽動2024總統大選,藍綠白都想奪得總統寶座,引發各界關注。

另一方面,如果勞工於出差啟程前、或出差回程後,須至辦公室簽到簽退或提供勞務,則該出差通勤時間即有可能被計入工作時間,若超出正常工時,雇主即須發放加班費。 如果勞雇雙方未曾約定應計入工作時間,則針對因出差通勤早出晚歸之勞工,雇主即無發放加班費之義務。 比如,《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桂宏誠認為,依職等、職位規範乘坐的艙等能彰顯對該職位的尊重,與職務相應的待遇,無須更改原本制度的意義。 但如果國家真的預算不夠,或國情希望可以平民化,要修改規範也可以,只是現行制度在實際運作上,也不見得每次都能搭乘到相應艙等。

公務員出差費: 法規資訊

‧搭乘火車、計程車及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資,准以出差人之證明為憑證;乘坐高鐵應以車票票根或購票證明為原始憑證。 公務員出差費 若公司補助員工的總額,超出上列法定的認定標準的部分,將屬於員工的薪資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 89 條第 3 項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美國《聯邦公務旅行規定》,除美國總統、副總統和國會議長、部長級以上官員公務出訪有專機服務外,其餘官員公務多以搭乘民航班機為主,且原則上為「經濟艙」。 前臺北市議員楊實秋早在二○○七年就曾提案,將臺北市議員及官員出差旅費由商務艙改為經濟艙,粗估為市府年省一千萬元,但僅實施一年。

3) 交通費:飛機須以票根(或電子機票)及登機證為原始憑證;高鐵須以票根或購票證明為原始憑證;其他交通工具須以收據和證明為憑,准予核實認定。 但須注意,在稅法上所有的出差旅費支出,都需紀錄前往地點、訪洽對象及內容,並藉此證明與”營業”項目有關。 出差人員出國所產生之手續費(包含護照費、簽證費、結匯手續費及機場服務費等)、保險費、行政費(包含在國外執行公務必要之資料、報名、郵電、翻譯及運費等)、禮品交際及雜費(包含禮品費、交際費、計程車費、租車費)。 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74 條規定,每人每日享有一定額度的膳雜費(不含住宿)津貼,是不需要提供外來憑證就准予認定的。 臺北市政府在二○一五年考量公務人員應節省開支,市政會議通過,北市府官員因公出國,搭乘飛機不論職等,一律乘坐經濟艙,如果有升等需求,應自行負擔升等差額。

公務員出差費: 服務園地

為增加民眾投保便利性,金管會於2019年1月開放民眾可於網路投保微型險、長期照顧險及健康管理險,並可於線上申請身故理賠,提升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效能,打造數位化保險市場。 看來這位鄉民頭腦比較清楚, 有時就是這樣,機關沒預算了,事情還是要照做,也只能摸摸鼻子先去做了 (待過地方政府的,絕對有感) 只有搞不清楚狀況的,才在那邊烤焙說 沒有出差費我就不出門. 2022九合一選舉牽動2024總統大選,藍綠白都想奪得總統寶座,引發各界關注。 日前國民黨政策會副執行長李永萍就認為,國民黨的最強強棒就是新北市長侯友宜,而今(14)日《ETtoday東森新媒體》就公佈了最新的民調指出,從去年12月的相關民調數據指出,有49.3%新北市民支持侯友宜參選2024,且其施政滿意度也已高達73%。 公務員出差費 三、各機關對公差之派遣,應視任務性質及事實需要詳加審核決定,如利用公文、電話、傳真、視訊或電子郵件等通訊工具可資處理者,不得派遣公差。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或未開啟JavaScript功能,將無法正常使用本系統,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功能,以利系統順利執行。

公務員出差費

差旅費,指的是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住宿費、膳雜費和交通費等各項費用,而根據財政部指出,營利事業員工出差旅費報支時,應提示詳載逐日前往地點、訪洽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營業有關者,憑以認定;其未能提出者,應不予認定。 因此,以下將分別針對國內外出差旅費報支的要點及注意事項做整理說明。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一點規定:「中央政府各機關公務人員,因公出差至國外各地區,其出差旅費之報支,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之規定辦理」,其中所稱之公務人員,係指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五條所定「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之人員,並包括政務人員及民選公職人員。 營利事業派員赴大陸地區出差,其出差之膳宿雜費比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之日支數額認定之。

公務員出差費: 公務員虛報出差費會被判幾年? 同時也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全國法規資料庫之內容每週五定期更新,當週發布之法律、命令資料,將於完成法規整編作業後,於下週五更新上線。 三、人事或總務單位將審核結果送主(會)計單位審核無誤,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代簽人核准後,主(會)計單位即據以編製付款憑單或傳票送出納管理單位辦理付款。 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索取相应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个人保存备查,不作为报销依据。 公務員出差費 參考案例:被告有公務車坐,仍然多次虛報交通費用補貼,一審的法官人很好全部行為只判1個罪。

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5點第2款與第16點規定,及各機關在執行出國計畫時,應本撙節原則辦理意旨,出差人員原則以長途大眾陸運工具,按實際需要乘坐,不分等次;如為因應特殊需求,確有租車之必要者,所需租車費得自行在禮品交際費及雜費項下報支,或於出國前由主管機關專案報經行政院核定後據以辦理。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就有規定,中央機關公務人員在國內出差,搭乘飛機、高鐵、座(艙)位有分等的船舶者,部會及相當部會的首長、副首長得乘坐商務艙(車廂)或相同的座(艙)位,其餘人員乘坐經濟(標準)座(艙、車)位。 4.出差行政費,包括在國外執行公務所必要之資料、報名、註冊、郵電、翻譯及運費等費用。

公務員出差費: 相關

出差人員之出差期間及行程,應視事實之需要,事先經機關核定,並儘量利用便捷之交通工具縮短行程;往返行程,以不超過一日為原則。 2.出差人員出國前未辦理結匯者,出差旅費應以出國前1日(如逢假日往前順推)臺灣銀行賣出即期美元參考匯價為依據辦理報支(至主計室網頁下載)。 一般企業出差旅費申請流程,因國內與國外出差所涉及的金額和行前準備不一樣,分為國內與國外兩種流程(如下圖)。

2019年4月民眾於國外消費時,已可直接使用電子支付帳戶進行付款;同年7月民眾至超商繳納水電費、規費、稅捐、罰鍰及大眾運輸票款時,亦可使用電子支付帳戶直接扣款,電子支付使用之方便性將大幅提升。 前項所稱患病,以突發之重病,經醫院證明必須住院治療,且不宜返回原駐地醫治者為限;在患病住院期間,得自住院之日起,按日報支雜費,最高報支十日。 駕駛自用汽(機)車出差者,其交通費得按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最高等級之票價報支。 但不得另行報支油料、過路(橋)、停車等費用;如發生事故,不得以公款支付修理費用及對第三者之損害賠償。 6.須於出國前繳交報名等費用者,得以實際支付日匯價辦理報支,該費用以信用卡支付者,得以信用卡結算匯率辦理報支。 2.手續費,包括護照費、簽證費、黃皮書費、預防針費、結匯手續費及機場服務費,均應檢附原始單據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覈實報支。

公務員出差費: 公務員的非常態兼職,符合一定條件下並不違法

張員雖表達願意以休假填補謊報出差之日,也願意退回出差所得款項,但新北市經發局為免日後再次發生類似情事,且公務人員謊報出差、溢領出差費已明顯觸法,經政風處調查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將張員依法送辦。 另有法院判決認為:出差之交通時間只是勞工提供勞務之準備行為,其性質與一般上下班之通勤行程無異,因此勞工因出差所生之通勤時間,甚至是例如因搭機所耗費之時間,仍不應計入工作時間(參台灣台北地方法院98年勞訴字第 107 號民事判決、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勞訴字第211號判決)。 「勞工奉派出差或受訓,乘車往返時間,是否屬工作時間,法無明文規定。」,依此函釋,有關出差之交通時間是否列入工作時間計算,因法無明定,可由勞資雙方協商議定。

  • 他曾代表國家出差到北歐,因為經費不夠,即使職等符合商務艙規定,也只能乘坐經濟艙。
  • 張員雖表達願意以休假填補謊報出差之日,也願意退回出差所得款項,但新北市經發局為免日後再次發生類似情事,且公務人員謊報出差、溢領出差費已明顯觸法,經政風處調查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將張員依法送辦。
  • 另外,法定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報支,住宿費占 60% ,膳食費占 30% ,零用費則占10%(包含市區交通車票費、洗衣費、小費及其他與生活有關之各項費用)。
  • ‧搭乘火車、計程車及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資,准以出差人之證明為憑證;乘坐高鐵應以車票票根或購票證明為原始憑證。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一點規定:「中央政府各機關公務人員,因公出差至國外各地區,其出差旅費之報支,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之規定辦理」,其中所稱之公務人員,係指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五條所定「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之人員,並包括政務人員及民選公職人員。

因該等案件之勞工並無上開情形,法院遂認勞工就出差回程之通勤時間不可請求加班費。 由此可知,勞工於出差啟程前、或出差回程後,是否須至辦公室簽到簽退或提供勞務,將攸關該通勤時間是否為工作時間之判斷。 律師提醒:法律並無明文規定,如勞工是因「提供勞務」而非「通勤」延長工時,則需提出確切證明,雇主即應給付加班費。 出差管理辦法的目的是讓企業有效運作及保護員工出差在外的權益和安全,以及企業控管出差旅費的成本,因此規章的完整性是很重要的。

公務員出差費: 國內外出差旅費如何報支?有哪些費用可以報支?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懶人包

十五、各機關經常出差,或長期派駐在外人員之差旅費,應於本要點所定數額範圍內,另定報支規定,陳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五、交通費包括出差行程中必須搭乘之飛機、高鐵、船舶、汽車、火車、捷運等費用,均覈實報支;搭乘飛機、高鐵、座(艙)位有分等之船舶者,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 然而,如果勞工是被雇主要求出差前須先至公司打上班卡再出發,或是出差回來後須先至公司打下班卡再回家,那麼上開情形打卡前後之出差通勤時間,即有可能被認定為工作時間。 例如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5年度嘉勞訴字第1號判決即認為:勞工若先前往工作地點報到後,再一同搭車前往外勤地點,該段通勤時間仍屬受雇主指揮監督下從事相關工作之時間,應列入工作時間計之。 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勞訴字第211號判決以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6年度竹北勞小字第3號判決等案件中,法院皆曾審酌「勞工完成出差後是否仍須回到辦公室」。

公務員出差費: 國外出差旅費

出差人員應於出國前,將預計支用之行政費,簽報該機關首長核准後,據以檢附原始單據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報支。 但在國外期間因應業務臨時需要,致超出原核定項目或費用者,經敘明理由,簽報機關首長核准後,得併同報支。 ◎(二)行政院主計總處編訂之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暨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解釋彙編及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置於行政院主計總處全球資訊網/主要業務/政府預算/解釋彙編項下,請自行下載參閱。 奉派出國時如有一日內跨越兩地區或兩地區以上者,其生活費請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附註2,公差人員一日內跨越兩地區或兩地區以上者,其生活費日支數額均以當日留宿之地區為列支數額,不得重複之規定辦理。 4) 交通費:機票應以票根(或電子機票)及登機證與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開立代收轉付收據)為原始憑證;其遺失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及登機證者,應取具航空公司之搭機證旅客聯或其所出具載有旅客姓名、搭乘日期、起訖點之證明代之;其遺失登機證者,得提示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代之。

公務員出差費: 出差範圍定義‍

2.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簽報機關首長核准其出差行程及日數;除有不可歸責於出差人員之事由外,非經事先核准,不得延期返國。 國外出差天數之計算,以「算頭不算尾」標準法列之,例如 1 月 20 日出差,1 月 27 日返國,出差天數為 7 天。 有數則法院見解即援引行政院勞委會上開函釋,認為勞雇雙方既未約定出差通勤時間為工作時間,則勞工若因出差通勤早出晚歸,自不得據以請求加班費,例如: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豐勞簡字第13號判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8年度虎勞簡字第3號判決。 所以公務員偶爾投稿、講演賺點小錢,或假日偶爾做個外送,並不違法。 由上開函釋,我們可以規納出幾個要件,如果全部符合,即屬於合法的兼職:「偶一為之」、「獲利不能太高」、「無損公務員尊嚴」註:←這個條件超級鳥超級爛,根本難以介定什麼是損及公務員尊嚴、「不能有礙本身公職業務也不能有利害衝突」。

公務員出差費: 交通費憑證核實認定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國內出差搭乘座位有分等之臺鐵者,部會及相當部會之首長、副首長得乘坐商務車廂,並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覈實報支,但當日往返或使用經費結報系統報支者,無須檢附。 公務員的出差費錢很少,就以前在xx市府辦理公務的經驗,公務員出差依規定就是按坐公車段數給你交通費,雜費另計。 十一、在同一地點出差超過一個月之住宿費,超過一個月未滿二個月部分,按規定數額八折報支;二個月以上部分,按規定數額七折報支。

公務員出差費: Q:公務人員奉派參加同仁家屬之公祭,可否請公差並支領差旅費?

為鼓勵青年圓夢,參與地方創生投入國內旅遊市場,交通部觀光局已於2019年9月將乙種旅行業之最低資本額,由新臺幣300萬元調降為120萬元。 十三、旅費自起程日起至差竣日止,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滯,具有確實證明按日計算外,其因私事請假者,不得報支。 八仙樂園塵爆至今8年,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定讞,他入獄服刑過半申請假釋,被法務部矯正署駁回,他…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六、凡陪同外賓出差者,其交通費按外賓所搭乘之交通工具覈實報支,其住宿費得就所宿旅館之統一發票或收據,覈實報支。 凡公民營汽車到達地區,除因業務需要,經機關核准者外,其搭乘計程車之費用,不得報支。 2.科技部計畫之出國人員、人數、次數、天數或地點如有變更,計畫主持人填列「計畫變更申請表」(請至產學合作系統申請)。

公務員出差費: 申請出差旅費報支三大注意事項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2016年4月1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规定,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 《通知》规定,接待单位应当按规定收取出差人员相关费用,及时出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确实无法出具上述凭证的,可出具其他收款凭证。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