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公屋2024詳細攻略!專家建議咁做…

反之,如你的父母只是間中短暫逗留內地,他們仍在香港居住,以香港作為他們日常生活的地方,並以香港社會一般成員身分在這裏生活,他們是通常居住於香港,你可以就他們申索供養父母免税額。 納税人申請供養父母免税額須符合的其中之一項條件,是受養人須通常居住於香港。 由於你的母親已移民外國,長期穩定居住於外地及訪港日數不多,縱使她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她不能被視為通常居住於香港。 任何已婚人士,不論是否香港居民,都可選擇用合併評税方式計算薪俸税。 最重要的是兩人在選擇合併評税的年度均曾賺取須繳納香港薪俸税的入息。 若你的配偶在2021/22課税年度沒有在香港收取任何應課薪俸税的入息和沒有就該年度選擇自行以個人入息課税方式評税,你可申索扣除已婚人士免税額,不用選擇合併評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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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與其他人士在同一課税年度有資格就同一子女申索子女免税額,你們必須互相議定由誰人提出申索或如何分攤該免税額。 否則,税務局局長會根據你們對該名子女的供養及教育所作的貢獻來決定分攤這子女免税額的基準。 如你們沒有協議,又未能提供供養該名子女的資料,有關申索將不被考慮。

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公屋: 制度影響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 香港討論區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 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 如該受養人在有關課稅年度內連續全年與納稅人同住,而毋無須付出十足有值代價,納稅人可申索扣減新增的額外供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

再者,如納稅人已就其受養人申請長者住宿照顧開支,他不能就同一受養人申請父母免稅額。 這種即使有需要亦不領取綜援的情況,在長者中亦相當普遍。 根據樂施會委托政策二十一於2010年進行的調查,估算全港約有33萬長者符合領取綜援的資格,當中只有57%有領取綜援,即有超過四成(14萬)長者合資格領取綜援而沒有領取。 安老事務委員會大致上同意研究顧問的看法,並認為在落實任何「現金券」模式之前,必須確保市場可提供各種適合長者的照顧服務,讓長者能作出最合適的選擇;真正有需要接受院舍照顧服務的長者,亦因而可更快獲分配宿位。

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公屋: 我需要供養父母,可否申索「供養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免稅額」或「供養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額外免稅額」?

「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任內施政頻頻失誤一事無成,加上他執意停建居屋及減建公屋,令本港房屋問題愈來愈嚴重。 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表示從未聽聞父母要作聲明不供養子女以申請綜援,對做法感訝異,又指「衰老竇紙」要父母承認自己不能供養子女,同時亦會令為人子女者質疑父母為何不供養自己,尤其對有關子女構成心理陰影。 自該措施推出後,長者綜援個案的增長率由98/99年度的10.9%,下降到00/01年度的1.7 %。 00/01年度香港的經濟環境仍然欠佳,因此相信長者綜援大幅下降的主因是新制度取消了大量原本合資格長者的領取綜援資格。 (一)及(二)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目的,是協助面對經濟困難的家庭應付基本生活需要。 綜援金可自由運用,有需要時可用以支付受助人的安老院舍住宿費用。

這使人擔心政府能否負擔未來的綜援開支,以及政府會否因此而減低綜援的保障水平及保障範圍。 根據樂施會2009年進行的調查,有近三成(27.5 %)受訪者表示即使自己或家人有經濟需要亦不會申領綜援,而當中最主要理由包括「不想依賴政府」(68.2%),和「不想自己或家人被看低」(27.2%)。 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公屋 此外,社署亦自二○一○年起推行「到院藥劑師服務試驗計劃」,以提升安老院舍及其員工在藥物管理方面的能力。 社署亦就各項與管理安老院舍及長者護理有關的課題向安老院舍發布指引,並定期向安老院舍的員工提供培訓,以提高他們在長者護理方面的知識及技能;以及與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緊密合作,制定服務指引及個案轉介等。

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公屋: – 長者生活津貼或高齡津貼的金額皆不足

要適應因摯親離世而帶來的轉變和平復哀傷的心情,你需要多方面的支援和協助。 政府部門提供多種服務,包括死亡登記、殮葬安排、遺產管理及經濟援助等,助你度過這段困難時期。 這些申請人在原來類別的輪候時間,會全數計入新申請類別的輪候時間。 房委員發言人表示,新服務有助申請人更準確和快捷地填寫表格,節省翻閱申請須知和致電或親身前往公屋申請辦事處查詢如何填表的時間。 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公屋 申請人於網上填妥表格後,要連同所需文件,在指定時間內以郵遞方式或親自遞交予房屋署申請分組。

  • 就《税務條例》而言,「婚姻」一詞指香港法例或結婚當地的法例所承認的合法婚姻。
  • 此外,鑑於香港長者的院舍入住率已屬偏高,而現金券極可能會導致更多人過早或在沒有需要的情況之下選擇院舍服務,因此研究顧問對於在現階段引進「住院券」有所保留,建議應先推動社區及院舍照顧服務的均衡發展。
  • 長者申請者可用單身人士身份申請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兩位或以上長者,可聯名申請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

在香港逗留日數,訪港頻密程度及每次逗留在香港的時間﹔ 在香港是否有一個固定居所﹔ 在外地是否擁有物業作居住用途﹔ 在香港有否工作或經營業務﹔ 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公屋 其親友是否主要在香港居住。 一般來說,如受養人長期居住於外地,縱有回港,亦只會作短暫停留,即使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税務局不會視他們為通常居住於香港。 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的持有人是否通常在香港居住,須按他/她在有關期間於何處居住的事實來考慮。 勞工處展翅計劃是讓參加的年青人為將來投身社會工作做好準備,提供的是短期單元培訓課程和工作實習訓練,不屬於類似大學或學院的全日制教育課程或訓練。 由於你的兒子已年滿 18 歲,而並非接受全日制教育,你不能申領他的子女免税額。 職業訓練局屬下訓練中心提供不同程度的課程,如一年及兩年全日制課程、職前的訓練課程和部分時間制課程供在職人士修讀。

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公屋: 公屋除名手續 子女繼承父母的居屋

如果你的兒子修讀的是全日制課程,他亦即是接受全日制教育,你可申領他的子女免税額。 如果只是一些短期課程或部分時間制課程,他便不是接受全日制教育,你不能申領他的子女免税額。 若市民向政府部門或非政府機構提出要求或作出申請,需要提供證明而未能出示有效證明文件時,一般會以聲明代替該證明文件。 食環署轄下的墳場及火葬場服務簡介預約火葬服務資料火葬場預訂情況可供分配靈灰龕一覽申請編配壁龕政府現擬設立發牌制度以規管私營骨灰龕。 政府的目標是在2013年第四季把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在發牌制度落實前,市民在選購私營龕位時可參考以下的提示和資料,以便作出適當選擇。

上述兩項新增的免稅額可分別給予納稅人 20,000 元的免稅額。 該受養人在有關課稅年度內至少連續 6個月與納稅人及其配偶同住,而毋須付出十足有值代價(即沒有付款或作出補償);或納稅人或其配偶在該課稅年度內提供不少於12,000 元以供養該名受養人。 兩位或以上的高齡人士,若同意共住一個單位,即可循此計劃申請公屋;但必須同時符合公屋申請的基本申請資格。 公屋租戶不一定只關注資助房屋市場,假若日後經濟收入增加,或子女有置業需要,也有機會在私樓市場搵盤,不妨上千居物色各區筍盤,總有一個啱心水。 透過「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合資格的公屋租戶可以用折扣價買入現租住的單位,由租客榮升業主。

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公屋: 長者申請公屋資產: 人士家庭需受公屋入息審查

綜援是供無法在經濟上自給的香港居民申請的,政府會以入息補助的方法向他們提供特定的金額援助使他們可應付日常的基本開支及需要。 根據現時的政策規定,長者申請需要填寫一份經濟聲明即「不供養父母證明書」。 「衰仔紙」制度在1999年起實施,當長者申領「綜援」時,不論獨居或與家人同住,只要是以獨立身分申請,便需要作出一份經濟聲明以用作證實該長者的經濟來源,並須由長者的子或女填寫。 社會福利署對綜援申請人者作資產審查時,申請人如有成年子女,社署會假設申請人子女有供養父母(即申請人),故子女的收入也是資產審查因素之一。 如子女的收入較高,申請人可能因此通過不了資產審查,而不獲綜援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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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在某課税年度內結婚、辦妥離婚、喪偶、或與配偶分開居住,你不能在該課税年度申索單親免税額,最快也要待下一課税年度才可得到該免税額。 如果受供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年度內全年連續與你同住而並無付出十足費用,你亦可享有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額外免税額。 如你符合指定條件,便可享有基本免税額或申請其他免税額。 本文介紹有關各類免税額的資料,以及這些免税額如何減少你的税款。

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公屋: 申請按揭文件詳細懶人包

另一方面,許多長者由於不願為難自己的子女,免得他們揹上惡名,因此無論經濟環境如何惡劣,都不願出口要求子女簽「衰仔紙」,結果令他們無奈地跌出「綜援安全網」之外。 從此恩斷義絕,名正言順不理老父,子女簽「衰仔紙」時有否「甩難」之感? 雖然香港「空巢」現象相比不算嚴重,但並不代表香港人更孝順,可能香港打工仔賺錢不多,樓房價格超高,他們普遍「有老婆仔但無屋仔」,迫不得以仍然「在家靠父母」,甚至無力反哺親恩。 透過租置計劃買入公屋,假如日後在公開市場 (即非居屋第二市場) 上把單位出售,便需要先進行補地價 。 書中指,正因為貪曾施政失誤,致令特首梁振英上場後不能貿然增加房屋供應之餘,更面對至少五年延誤,直接造成港人居住環境愈趨惡劣的根本原因。

  • 透過「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合資格的公屋租戶可以用折扣價買入現租住的單位,由租客榮升業主。
  • 房委會規定,新登記的公屋申請者只可選3個非市區的地區;而合資格的長者申請及「天倫樂」申請,可選的區域則不受限制。
  • 惟父母認為可抽多2年居屋,「換咗間公屋先好過白白俾返間公屋政府,兩年後如果真係抽唔到就買私樓算」,一家人為此拗到面紅耳赤,媽媽爆喊,「老豆差啲要斬我」。
  • 經由社會福利署管理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或公共福利金計劃發放傷殘津貼的必要條件是要經由衛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或特殊情況下由私家醫院的註冊醫生)證明申請人的情況符合有關計劃定義的殘疾情況。
  • 他解釋,過去綜援申領者所簽署的「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只涉及申請者的子女,不包涵括其他親戚。

為維護公屋資源合理分配,如在刪減人口後,戶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人數低於現居單位所容許的最少居住人數時,便成為「寬敞戶」及須遷往房委會認為居住面積符合其家庭成員人數的公屋單位。 申請人須於提交申請前已在香港居住滿7年或以上(以香港身份證的簽發日期為準)及持有香港身份證 ,並擁有香港居留權或其在港的居留並不受香港入境事務處所限制。 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公屋 房屋署會定期公佈申請書現正進行調查的最低分數及獲編配公屋的最低分數,給申請人參考,詳情可瀏覽房屋署網頁 - 公屋編配進度。 房委會去年推出「公屋申請填表易」網上填表服務,協助公屋申請者更準確和快捷地填寫申請表。

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公屋: 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

一般來說,税務局不會要求市民提交受養父母日常開支的單據。 申報支付生活費以供養父母的納税人,可陳述給予父母生活費的詳情,如透過自動轉帳或定期提取現金給予父母生活費,可提交銀行月結單作證明文件。 假若納税人有保留一些開支的單據,例如受養父母居所的租金收據、水電費單及醫療費用單據,亦可在個案被抽查時提交税務局作查驗。 若納税人提供的資料與税務局所有的不符,税務局會作更深入查詢,並因應個別個案的情況,要求納税人提供其他資料及證明文件。 如你的受養父母遷移內地定居後,只是間中回港探親,他們不是通常居住於香港,因此不符合申索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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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在任何課税年度內供養一名有資格根據「香港政府傷殘津貼計劃」領取津貼的家屬,你便可申索傷殘受養人免税額。 如你就你或你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獲扣除長者住宿照顧開支,則你不得在同一課税年度就同一名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獲給予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 如你或你配偶在有關課税年度內獨力或主力撫養兄弟姊妹,則該兄弟姊妹方被視為由你或你配偶供養。 如除你以外有其他人士在同一課税年度均有資格就同一兄弟姊妹申索該免税額,你們必須互相議定由誰人提出申索。

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公屋: 免税額

如你不諳熟法定語文 (包括只諳熟廣東話及普通話以外的方言) 或不瞭解聲明或誓章/非宗教式誓詞的內容,民政事務總署可為你預約時段由非政府機構提供現場傳譯服務。 你亦可選擇自行帶同一名諳熟法定語文及你所諳熟的語文/方言的人士擔當傳譯員。 傳譯員需在監誓員面前將聲明或誓章/非宗教式誓詞內容向你作出真實明確及清晰可聞的傳譯,並在你辦理聲明/宣誓及/或讀出聲明詞/誓言字句的過程中提供適切的協助。

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公屋: 長者申請公屋資產: 申請方法

若受養人在課稅年度內全年連續與納稅人同住而並無付出全數費用,則享有額外一倍的免稅額。 其實洪婆婆在天津出生,讀到中學三年級,丈夫是馬來西亞華僑,她嫁雞隨雞,19歲跟隨丈夫到北京工作,成了小學教師。 她33歲時,二人申請來港定居,第一份工就是做工廠妹,一做便是廿多年, 其後打過住家工 ,幫人煮飯。 地攤旁是一地紙皮,洪婆婆不會閒坐看攤,而是站在旁,手執界刀,由左至右,利落地界開紙皮箱上的膠紙,將紙皮摺疊起來,放上手推車。 「賣雜物的話,每天只賺十幾二十元,我知自己執的東西殘舊,賣得出少少已經很開心。」反而執紙皮的收入較「理想」,勞碌一夜,大概少不了30元,所以她收檔後,就會拉著手推車,四圍游走,收集紙皮,至天亮才歸家。 洪婆婆獨居於公屋單位,每晚八點到凌晨一點左右都會到深水埗擺地攤,說是地攤,不過是在路邊鋪一塊爛布,放上各式各樣拾荒而來的舊物,包括手機殼、電線、玩具、碗碟等,甚或是連她也不知何物的疑似電池。

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公屋: 衰仔紙Vs父母免稅 政策「分裂」

而根據政府的要求,所有綜援申請者,必須以同住的家庭作申請單位,所有家庭成員的入息、資產均一併作計算其是否合資格。 這限制了部份本來合資格的長者,由於子女入息資產超出標準而不能申請。 這樣的政策產生了許多社會問題,許多低收入的家庭因為不符合申領綜緩的資格,被逼過貧困的生活或是要簽「衰仔紙」來換取資助。 「衰仔紙」的由來引申出另一個問題:現今社會確實對長者的支援不足,現下的強積金、退休金等不能夠完全保障長者退休後的生活,綜緩變為唯一的出路。

不供養父母證明書公屋: 八旬綜援翁收侄女零用囚兩月 長者組織指不熟法例易中伏

你亦可參考免税額、扣除及税率表,以及關於免税額的常見問題以了解詳情。 倘多於一名納稅人有資格就同一位受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申索免稅額,他們須議定由那一位提出申索。 申請者及所有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並擁有香港入境權,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制(與逗留期限有關的條件除外)。 社會福利署於2017年1月公布將由2月1日起將取消這項安排,改為由長者本人清晰地交代家庭狀況,但會保留以家庭為單位申請長者綜援的規定。 人口老化是嚴重的社會問題,政府不能再浪費資源在無謂的條例上鑽,反而應加大力度做好老人福利配置,令市民可享有豐盛的晚年。

自1999年,香港經濟衰退與人口老化問題,政府就著力緊縮不同的福利開支,但在過去幾年申請長者綜援的個案卻有增無減。 由於現下社會對退休老人的保障制度未完善,令到他們未能獲得足夠其生活的退休金,以現今的社會物價指數來說,單靠625元的高齡津貼(高額705 元)根本無法維持基本生活,故選擇申請綜援的個案有增無減。 屋邨辦事處若發現列於租約上的家庭成員,想從居屋單位除名,令您100%安心。 【本報訊】現時獨居長者若要申請綜援,申請人的子女或需簽署俗稱「衰仔紙」的不供養父母證明書,以確認不供養父母,同樣地,欲以單身人士身份申請綜援的子女,申請人的父母亦需要作性質相同的聲明,等同「衰老竇紙」。 有社福界人士憂慮,父母為使子女有資格申請綜援而聲明不供養子女,會令子女有陰影。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