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讀生的資遣費計算,基本上仍然與全時勞工的計算相同。 在新制之下,工讀生如果非自願離職時,計算資遣費的方式,則主要需參酌勞工退休金條例的計算方式。 指僱用全月在職的工時人員,雇主應該申報整月提繳勞退。 用員工整個月的薪水總額來對照勞工退休金提繳分級表所對應的月提繳工資,並提撥6%勞退金。
- 老闆僱用小新為暑期工讀生,約定每週上班5天、每次工作2小時,時薪220元,月薪資總額為8,800元。
- 員工電子化薪資單有雙重驗證機制,瀏覽時需要再次輸入密碼,並整合電子郵件通知,保障員工薪資隱私。
- 派遣事業單位與派
遣勞工訂定之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 - 一天數十封類似這樣的網路詐騙訊息,讓你感到厭倦嗎?
- 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經濟部訂定,並報行政院核定。
若小莫是民國92年3月1日生,以106年7月1日暑假開始打工計算,只有14歲又4個月,這樣就未滿15歲。 大家可能有發現到我上面一直用「工讀生」這個職稱,而沒有提到「實習生」吧! 現在讓我們來談談「實習生」跟「工讀生」的不同。 相信每個人都希望能在一個和善溫暖的環境下工作,不希望在冷冰冰的辦公環境下工作,那樣對年輕的工讀生而言,沒人說話、沒人教導的陌生環境,更是一種折磨。
如「2週彈性工時」,雇主與勞工協議後,將2週內2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到其他工作日。 但分配的正常工時每日不得超過2小時,也就是說單日的正常工時最高可以到10小時,但相對的,2週內一定有某天的正常工時最高只能為6小時。 而調整後單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48小時,但必須要有1個例假,而且週期內要有2天例假日與2天休息日,且不能使勞工連續出勤逾6日。 至於勞退部分,雇主須以工讀生的日薪乘以 30 天換算成月薪標準後,再對照我們上一個段落中提供的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用該分級表中的金額乘以天數來申報。 只要你的公司雇用人數在 5 人以上,就需要成立投保單位幫員工保勞保,而且不論員工的職位為何,是工讀生、短期打工人員、計時人員、兼職工作者或正職員工,都必須在員工的到職日投保。
工讀生勞基法: 部分工時員工或工讀生是否有特別休假??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得將
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定之例假,於每七日之週期內調整之。 前項所定例假之調整,應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始得為之。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報當地主管機
關備查。 老闆僱用小新為暑期工讀生,約定每週上班5天、每次工作2小時,時薪220元,月薪資總額為8,800元。 雖然只有工作2個月,老闆還是要幫小新申報全月加保,月投保薪資填寫8,800元,並在加保表備註「部分工時人員」。 勞保局在受理時會將勞保月投保薪資自動歸級為11,100元,並收取全月份的保險費。
- 基金墊償程序、
收繳與管理辦法、第三項之一定金額及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由中央主管
機關定之。 -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
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 為預防特殊事件造成公司的營運中斷,也有完整的營運持續管理計畫,會定期進行演練、風險評鑑、系統弱點掃描,亦透過委外單位進行滲透測試,經多方嚴謹的風險評估,確保系統安全無虞、符合現況需求。
- 如果雇主A不依法幫工讀生B投保,或高薪低報,會依情形被處保費4倍或2倍的罰鍰!
-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對於資安可用性而言,MAYO有完善的異地備援機制,避免天災人禍造成客戶無法使用服務的風險,並啟用Microsoft Azure提供的備份機制來保留備份資料,同時提供本地和異地備援,在緊急狀況時也能夠快速應變處理。
- 童工及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
-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而延長工作時間,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不過因為通常工讀生不像全職的員工,每週都擁有完整 40 小時的工作時數,雇主便可以依照實際的打工時數計算出特休假的時數或天數給工讀生。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 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
工讀生勞基法: 相關新聞
雇主應依規定申報員工加保,以保障暑期工讀生的工作生活安全,切勿因學生已以眷屬身分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享有醫療照護,而誤以為可不必參加勞(就、職)保。 因此如果老闆算月薪給你時,如上述案例每日只做4小時的話,依法來說(等同每日工時8小時為基準的一半比例),只要給付12,625元即可符合基本工資規定。 工資約定方式常見可分為「按月計薪」或「按時計薪」,通常如果勞資雙方於議定薪資的過程,因為雇主沒有辦法提供固定的工作量,會與勞工協商日後視實際出勤時數計算薪水,即屬於按時計薪形式,依照111年1月1日起實施之基本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每小時168元。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打工的工讀生和全職員工相同,只要和雇主簽訂了勞動契約,就必須遵守打工的工作守則、保護營業或技術上的機密,欲離職時也須遵守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期間」,依據年資提前預告雇主,並不能夠因為自己是工讀生,就可以想要任何時候離職就離職。
機構應跟學生簽立建教訓練契約,內容應該包含生活津貼、團體保險、申訴或協調處理等,並準用勞工保險條例為學生辦理勞工保險。 此外,不能要求學生負擔任何訓練費用、繳納保證金以及提前終止契約應賠償違約金等等。 有鑑於實務上,部分雇主並未另行給付部分工時勞工例假或休息日工資,時生爭議,所以將本來就應由雇主負擔的「例假」、「休息日」工資,折入基本工資「時薪」中(現行為168元),以後遇有例假或休息日,只須給勞工休息,不必外加計給例假及休息日工資,以減少紛爭。
工讀生勞基法: 打工面試要帶什麼?
勞工保險的投保,則應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辦理加保;至於受僱於未滿5人或不屬於強制投保的事業單位,雇主可以自願加保。 另外,除了生產育嬰相關假別、生理假及國定假日等跟全部工時勞工相同外;其他例如工資與特別休假,除依勞動基準法,並依照工作時間比例調整。 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僱用之勞工(包括工讀生、部分時間工作者等)均受勞基法規定的保障。
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
果者。 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法定傳染病,對共同工作之勞工有
傳染之虞,且重大危害其健康者。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
之工作者。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I 建教生每日訓練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星期受訓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且不得於午後八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接受訓練。 指為連結企業學術參與、促進研發潛能與培植人才,並讓學校發展實用性技術研究,由學校與政府機關、事業機構、民間團體或學術機構合作,透過修習校外實習課程,且一定期間內於實習機構學習的在學學生。 工讀生因為屬於公司組織內部的最基成的組成,聽命上司或主管,因此自然經常存在「從屬性」的情況,而在法律上被認定為屬於勞工。
工讀生勞基法: 離職預告期怎麼算?勞基法離職4要點,算法超簡單! – 法律010
首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的《在學的工讀生,應如何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一文,清楚說明工讀生的健保投保規則。 而且,雇用未滿18歲之人,勞基法也特別要求雇主必須置備年齡證明文件以及法定代理人簽署的同意書,當勞動局進行檢查時,雇主必須能提出這些文件供檢查人員查閱,否則可能會被處以新台幣2萬到30萬元的罰鍰。 中央主管機關,為貫徹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之執行,設勞工檢查機構或授
權直轄市主管機關專設檢查機構辦理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必
要時,亦得派員實施檢查。 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此外,2019年修法後,更賦予勞動部公布違法公司和雇主的名稱等資訊的權力。 本件B是長期工讀,因為B每週五晚上至週日來工作,不是每天到工,所以再依他每週的總工時判斷要不要投保:B每週總工時是16小時,已經超過12小時,所以就是圖1③的情形,雇主A必須幫B投保健保。 如果A沒有依法幫B投保,或高薪低報的話,會被處保費2至4倍的罰鍰。 人氣打卡餐廳的老闆A因為週末來店人潮眾多,實在忙不過來,除了正職員工外,再僱用了在學的B來長期工讀,約定B每週五至週日來打工,週五晚上來工作4小時,週六、日則各工作6小時,每週合計16小時。
工讀生勞基法: 約定好上班的日期,工作時間一旦超過正常工時8小時以後都要算加班。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 工讀生勞基法 工讀生勞基法 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未符合下列規定者,雇主不得與勞工為離職後競業禁止之約定:
一、雇主有應受保護之正當營業利益。 二、勞工擔任之職位或職務,能接觸或使用雇主之營業秘密。
,先確認有多少業績是在正常工時內銷售,須將這部分的業績獎金也算進工資所得後,再以上方步驟算出平均時薪,最後得出加班費。 如果平常加班時數在2小時以內,加班費為「時薪 x 時數 x 1.34」;如果平常日加班超過2小時,前2小時加班費為「時薪 x 時數 x 1.34」,後面超過2小時的部分為「時薪 工讀生勞基法 x 時數 x 1.67」。 每2週必須要有2日例假日,總計每4週內要有4日例假日與4日休息日。 最高法院民事裁判第46條未滿十六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20條:「保險對象原有之投保資格尚未喪失,其從事短期性工作未逾三個月者,得以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
不過,學生實習期間如果有從事學習訓練以外的勞動力提供,則書面契約條款的訂定,應該要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為確保並落實童工生命健康及特別保護國家未來生產力,原則上雇主不得僱用未滿15歲之人從事工作,除非符合但書規定或經申請許可。 如工讀生係年滿16歲以上之女性,依法雇主不得使其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 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1、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2、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不在此限。
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三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
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僱用暑期、短期工讀生,政府還是有課予雇主相關法定義務,今天就讓我們用以下2個重點幫助您了解。 普遍雇主、求職者誤以為短期、暑期打工人員的勞動權益相較正職員工差,導致這些工作者在職場環境相對弱勢,因此勞動部在今年7月-9月鎖定工讀生、部分工時勞工進行勞動檢查,針對熱門的打工行業,例如:餐廳、量販店、速食店、超商、加油站、飲料店進行專案勞檢。 寒暑假學生打工很常見,勞動部也要提醒雇主應依規定申報暑期工讀生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職災保險,並提繳勞工退休金,以保障員工加保及退休金權益並避免受罰。 而學生找打工時也要注意雇主是否有幫自己申報勞就職保,保障自己的權益。 其實工讀生和全職員工的差別,只在於工讀生通常是用「時薪」計算打工的薪水,全職員工基本上都是以月薪制為給付方式,除此之外,在勞基法中這兩者的權益並沒有不同。
首先,雇主不可以巧立名目向技術生收取訓練費用。 其次,關於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災害補償以及勞工保險等權益,都準用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 至於生活津貼,不同於一般受僱者是提供勞動力取得工資;技術生主要透過「學習技能」換取雇主所提供的「訓練內容」,因此所領取的生活津貼,需要另外在書面訓練契約中訂明,並將訓練契約送主管機關備案。 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應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而工讀生和正職勞工一樣有相同的權益。 雇主應該在員工到職當天辦理勞工退休金提繳,不會因為工讀生工作時間長短、或兼職的關係有所差別。 另外法令也有規定,提撥給勞工的退休金,每月應用書面通知勞工,也可在薪資單中註明。
但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對於違反之發生
,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不在此限。 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教唆或縱容為違反之行為者,以行為人論。 違反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第四項、第六十四條第三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項
準用規定之處罰,適用本法罰則章規定。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 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於次
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
於第二十三條所定之勞工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 勞工依本條主張權利時,雇主如認為其權利不存在,應負舉證責任。 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週更換一次。 依前項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
部分工時勞工如於法定休息日出勤工作,即使當週的工常工作時間未達40小時,仍應依休息日出勤工資加給標準計給工資。 但月薪制勞工工資不得低於每月25,250元,是指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基準者,如果勞工同樣是每7日休息2日,但每日工時未滿8小時之情形,則可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 相關規定在〈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3條「勞工工作時間每日少於8小時者,除工作規則、勞動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法令規定者外,其基本工資得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之。」。 不足一日部分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惟不得損害勞工權益。 但部分工時勞工每週工作日數與該事業單位之全時勞工相同,僅每日工作時數較短者,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給予休假日數。
許多人大半人生時間都如同在勞動市場的一葉扁舟,對於法令,你怎麼能不在乎? Workforce,我們是一群有人力資源、職業訓練及勞動檢查員經驗的團體,希望透過以往的實務經驗,用文字與圖解試著摒除複雜的勞動法令所致生之迷霧,讓勞資雙方都能了解這份國家制定的說明書。 依照《勞基法》的規定,解僱員工一定要有正當事由。 提繳方式是用B全月工資總和,對照「勞工退休金提繳分級表」所對應的月提繳工資,以不低於6%的金額提繳。 如果雇主沒有提繳或沒有繳足的話,會被處應繳金額3%至1倍的金額,勞保局還可以就雇主欠繳的勞退直接送強制執行。
工讀生勞基法: 「童工」打工常見5大QA總整理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
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 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
者減半發給。 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 童工及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 前項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擬訂後,報請行政
院核定之。 前項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之組織及其審議程序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另
以辦法定之。
以今年的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來看,部分工時勞工的投保級距區分成11的等級,雇主應按照其實際領到的每月薪資總額來對照應投保在哪個級距,避免有高薪低報的情況。 總結說來,雇主A應幫工讀生B加保整月的勞保、提繳勞退;健保部分,則依工讀生的工作期間、工作日是否均到工,以及每週總工時,而有不同的結果(圖1),本件A必須幫B投保健保。 最後,具體投保疑問,也建議進一步詢問健保署及勞保局。 最後,具體投保疑問,也建議進一步諮詢健保署及勞保局。 案例中的B不是臨時來1、2天的短期工作人員,而是長期工讀,所以是整月在職的部分工時勞工。 因此,A應該幫B整月加保,不可以週五上班時加保、週日下班退保。
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適用本法前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
金給與標準,依其當時應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資適用者,
依各該事業單位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之。 適用本法後之工作
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金給與標準,依第十七條及第五十五條規定計算。 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第一項
至第三項、第六項、第七項、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
工讀生勞基法 、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五十九條規定。 二、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七條限期給付工資或第三十三條調整工作時間
之命令。 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三條所定假期或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
之最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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