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必看介紹

現鑒於世界各國逐步解封,並陸續重啟經濟活動與國際人員交流,為激發國家經濟動力,並重建國人正常生活環境,外交部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及所定標準,逐步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 自本年6月29日起,外籍人士除觀光(包含一般社會訪問)外,因其他事由欲來臺者,得備妥相關應備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但學生、研習中文等就學相關事由的來臺申請,將按教育部所定開放程期受理。 外籍人士可依居留證登記地址向所屬的國稅局或所屬分局辦理,若工作地點與居留地址不在同縣市,則須填妥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及相關文件,並至金融機構繳納稅款後,再將「外僑自繳稅額繳款書第二聯」郵寄到居留地國稅局。 5-2 依親對象為在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居留或永久居留外僑、港澳或大陸地區人民者,應繳交有效期六個月以上之外國人居留證明書、在臺合法居留證件或永久居留證正本及影本。 6.【父母之婚姻關係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申請人為在台有戶籍國民之外籍20歲以下未成年子女或(外)孫子女者,申請人之父母須在國內設有戶籍,並應繳交載有父母婚姻登記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3個月內有效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 是否開放申請: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歐洲及台灣邦交國,於 9/12, 2022 起恢復免簽證待遇。
  • 如:來臺訪友、參加婚宴、觀賞體育賽事、演唱會或表演節目、參與節慶文化活動等。
  • 4-1 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3.自98年1月1日起,屬非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包含外籍勞工)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之1.5倍以下者,按照給付總額扣繳6%;超過1.5倍者,按給付總額扣繳18%。
  • 若您發現您的雇主未依限為您辦理上述相關事項者,請儘速要求您的雇主依規定辦理,若經反應後仍未改善或發現您的雇主有任何違法的情事,請您儘速與新北市政府移工諮詢服務中心聯絡,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 外籍人士除需在登機前及抵臺時出示「登機前3個工作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以外,登機前也必須以手機完成「入境檢疫系統」線上健康申報。
  • 現鑒於世界各國逐步解封,並陸續重啟經濟活動與國際人員交流,為激發國家經濟動力,並重建國人正常生活環境,外交部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及所定標準,逐步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公布各類人士來台限制一覽表,誰能來台,誰暫時不能來台,國人可以一目了然。 8-4 依親對象係在台有戶籍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者,須檢附申請人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之親筆授權書或委託書。 6.【在學及註冊證明正本及影本】由就讀學校核發之在學暨巳註冊證明或學生證正本及影本(背面須加蓋當學期之已註冊章戳)。 5-4 在學僑生申請改辦居留簽證須另檢附在學暨已註冊證明及在校成績單。

外籍: 相關圖檔

過去就曾有一名在台求學的外籍生,為了補貼生活費,在未申請許可證的情況下就到飯店應徵工作,而飯店業者也不了解有相關法令規定就錄用,最後被檢舉違法處以15萬元罰鍰。 還有一名外籍生在雞排店打工,但許可證已過期沒有申請重新核發,最後也因此被開罰。 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之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以其依法登記之床位數每5床聘僱1人。

  • 在一片「洗工」風潮中,幾乎外籍家庭看護無不坐地起價,又因外籍家庭看護主觀自認薪資偏低,逃逸後換新工作薪資提高;若雇主不接受坐地起價,而讓其轉換雇主。
  •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證簽發日起15日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
  • 所謂符合健保投保資格,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外籍人士自受僱日、出生日開始,就得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 另外,一般外國專業人士,並具有我國政府公告各領域之特殊專長,可申請認定為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以取得就業金卡,或最長5年的聘僱許可。

見衛福部中央健保署(2016),《保險費計算》。 外籍 一、外籍勞工之薪資 凡是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不分本勞、外勞,都一體適用基本工資相關規定,所以外籍勞工之薪資也是按照勞動基準法之規定。 但目前「家庭類看護工」因其工作性質特殊,需要極高彈性、難以區分上下班時間,所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工作,工資是依照勞雇雙方之約定辦理。 根據2018年3月勞動部發布之外籍勞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統計結果,2017年年中,在工廠上班、從事製造業及營建工程業的外籍勞工,平均薪資為26,308元;家庭看護工經常性薪資為17,955元。 大陸配偶之居留證如未註記「持證人工作不需申請工作許可」字樣,應檢附與本國人結婚之戶籍資料影本,如未辦理戶籍結婚登記,可檢附與我國國人結婚及該國人在我國設有戶籍之證明文件。

外籍: 申請流程

(一)畜牧工作:依畜牧法規定領有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且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規定者。 目前開放移工來臺從事的工作為海洋漁撈工作、家庭幫傭工作、機構看護工作、家庭看護工作、製造工作、外展製造工作、營造工作、屠宰工作、外展農務工作、農、林、牧或養殖漁業工作。 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或在台灣地區出生之本國籍、外籍新生嬰兒,應自受僱日、出生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舉例來說,一對日本夫妻被外派到台灣工作,他們的小孩在台灣出生;雖然是外籍新生嬰兒,但同樣受到健保保障,自出生日就可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3.自98年1月1日起,屬非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包含外籍勞工)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之1.5倍以下者,按照給付總額扣繳6%;超過1.5倍者,按給付總額扣繳18%。

今年起,勞動部為了加快僑外生申請工作許可證的速度,推動數位化的方式申請工作許可函,學生只要透過線上申請就可在8天內取件,還可透過手機驗證後顯示QRcode驗證碼讓雇主掃描,確認是否在效期內(如下圖示2)。 雇主資格:符合以下資格之一。 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長期照顧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

外籍: 適用對象

在一片「洗工」風潮中,幾乎外籍家庭看護無不坐地起價,又因外籍家庭看護主觀自認薪資偏低,逃逸後換新工作薪資提高;若雇主不接受坐地起價,而讓其轉換雇主。 但是,疫情期間上述如此惡質風潮無法遏止,卻嚴重損及外籍家庭看護雇主,不得不接受外籍家庭看護坐地起價(約22,000-25,000元),方能勉強留住照顧長輩人手。 歷年來任由外籍看護薪資相對外籍勞工,任由她們處於偏低水準,雇主只得痛苦承受外籍看護種種乖離態度、外籍看護內心的忿忿不平,演變如今外籍看護市場一片亂流的混亂。 因勞保是強制的社會保險,不分本國或外國籍勞工,雇主都有義務幫其所屬員工投保。 因此滿5人的企業仍需依法幫僑外生投保勞保,而未滿5人的企業,雇主也可以自願投保的方式,幫僑外生參加勞保(勞工保險條例§6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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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衛福部中央健保署公布之投保金額分級表,月領實際薪資在新臺幣22,800元以下者,投保等級為900元;月領實際薪資在新臺幣22,801到28,800之間者,投保等級為1,200元。 實際雇主所需繳納之健保費,還須視投保薪資金額以及衛福部公布之健保費率,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條之規定分別計算之。 外籍 臺灣雇主若要聘請外籍勞工,通常需負擔之費用分別為:外籍勞工之薪資、外籍勞工之健保費用及就業安定費。

外籍: 外籍員工加保應檢附證明文件

6-2 申請人為在台有合法居留或永久居留身分人士(指在台無戶籍國民、外國人、港澳居民、大陸人 士)之外籍20歲以下未成年子女者,應繳交父母 之婚姻關係證明。 居留簽證在中華民國境內審核作業需8個工作天,申請人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8個工作天前向本局提出申請。 倘申請人之原停、居留許可期限在本次居留簽證審核期間內屆滿,且因拒發簽證而致在台逾期停、居留者遭內政部移民署主管機關依法裁罰者,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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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1款規定:「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且該規定並未限於本國籍勞工才適用。 所以,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之勞動條件(如工資、工時、休假等),不分國籍一律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 各位外籍朋友,為了確保您在臺工作之權益,請務必遵守以上各項規定。 若您發現您的雇主未依限為您辦理上述相關事項者,請儘速要求您的雇主依規定辦理,若經反應後仍未改善或發現您的雇主有任何違法的情事,請您儘速與新北市政府移工諮詢服務中心聯絡,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至於為何不考慮修法或訂立「新經濟移民法」,勞動部官員表示,有關無論是藍領或白領勞工的引進,現行「就業服務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等相關法令已很完備,因此暫不考慮修法,而擬以行政命令修訂的方式公告,勞動部明天將在行政院院會後的記者會上詳細說明。 可以,但健康檢查、美容醫學等非急迫性的醫療需求除外。 收治病患的醫療機構必須先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核准函後,再由申請人(就醫者及陪同就醫者)持憑該核准函及相關證明文件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1日電)台北競技俱樂部為培育更多足球好手,總教練陳信安今天宣布,將聘請5名外籍教練,改變青訓體系,且免收球員每週參與4次訓練費用,目標2027年第一隊6成球員來自青訓梯隊。 不過這些外籍配偶中,也衍生出不少實際上是郵購新娘(透過婚姻仲介)、假結婚(非真正以夫妻的身份生活)等問題。 以目前外籍配偶在各縣市來看,外籍配偶以新北市14,213人占總外籍配偶比率為18.73%最多,桃園縣7,226人占11.09%次多,臺北市5,736人居第三 。 以外籍配偶的來源地來看,以中國大陆占66.91%最多,其餘依序為越南占18.97%,印尼占6.07%、泰國占1.79%、菲律賓占1.55%。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近年來詐騙歪風橫行,連外籍漁工都不放過,馬公警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呂振國、鄭智元、薛念竺,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超商店員通報有一名外籍人士欲購買鉅額遊戲卡,立即趕往現場了解,成功阻止移工辛苦錢遭騙。 農委會今(20)日公布12月中旬寒流農業災情報告,經農糧署彙整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查報資料,截至今日上午11時止,農業產物估計損失計達1758萬元,全數為屏東縣蓮霧。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條、第9條。 吳佩芬(2012),《外籍人士享有同等醫療保障》,中央健保局電子報,第213期。 ]5[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5條第6項前段:「投保單位應於保險對象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三日內,向保險人辦理投保。」外籍勞工屬於「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所以也是全民健康保線的被保險人,詳見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第1項第1款第3目。 外籍 衛福部中央健保署(2017),《投保金額分級表》(2018年1月1日生效)。 從2016年1月1日起,全民健康保險費率由4.91%調整為4.69%。

外籍: 外國人退稅方式

除此,與之前相同的,今台灣女性外籍配偶者佔總數七成以上。 部分台灣人士指外籍配偶為帶有歧視之意,他們認為同樣住在台灣的人,不應因為其原國籍而被冠上如此刻版化的稱呼,因此於2003年,婦女新知基金會曾舉辦「請叫我──,讓新移民女性說自己徵文活動」,以表達這些女性希望社會能稱呼她們為「新移民女性」的訴求。 外籍配偶泛指與本國籍男士締結婚姻的外籍人士女性,通指嫁至台灣的東南亞及中國大陆的女性;實際上,嫁台灣男性的外籍女性,國籍非僅有來自東南亞或大陸的女性,但因其佔大多數,越南與大陸配偶女性便為一般台灣民眾印象中的外配代表。 1990年代以後,台灣男人娶外籍女性人口暴增,外籍女性配偶通稱「外籍新娘」。 台灣人以「外籍配偶」統稱,後來改以「新移民」統稱所有與台灣人有婚姻關係之男性與女性外籍人士,為防歧視之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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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國外最高學歷證件(含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正本及影本】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經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倘原文件為中文、英文以外之語文,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連同原文件併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經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 6.【國外最高學歷證件(含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正本及影本】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經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倘原文件為中文、英文以外之語文,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連同原文件併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經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 4-1 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就短、中期而言,主管機關嚴肅對待上述4項問題加速解決;否則,國內嚴重缺乏之勞動力情況下,仍需騰出勞動力由就業市場往家庭照顧方面移動,致就業市場「缺人+缺工」更惡性循環。 「少子化」、「總人口下降」二大不利趨勢,國人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只剩「替代效果」,如今女性國人早已是就業市場不可或缺的人力資源;但「家庭照顧假」對於勞工家庭照顧,幾乎無能為力。

外籍: 中華民國政府對中國大陸配偶的法規

勞動部官員說,目前規畫鬆綁外籍中階技術人力,符合一定的工作年資與薪資予以鬆綁,目前是朝「 外籍 在台工作6年、技術純熟、符合一定薪資,經申請後再工作5年」的方向鬆綁可申請永久居留。 4.外僑本人之最近一年申報書收據影本(在外轄申報者須另附申報書影本),無申報記錄者,則應檢附扣繳憑單第2聯(備查聯)。 (稽徵人員應依本項資料審查其是否尚有境外雇主給付之勞務所得未申報)。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2月5日指出,目前所有在台確診COVID-19者的隔離治療費用,不分國籍、身分別,均由政府預算支應,但從明年1月1日起(確診隔離起始日)不具健保身分的非本國籍人士在台期間確診,需自付隔離治療費用。

修正「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成年子女工作許可申請案件審查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暑假到了,多數學生利用這段時間打工賺外快、補貼生活費和學費,今年暑期職缺數也比起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增加許多,加上國內出現報復性旅遊,許多飯店業和觀光景點也都大量釋出短期職缺需求。 雇主資格: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總噸位20噸以上之漁船所有人,並領有目的事業或主管機關核發之漁業執照。 被看護者領有直轄市或縣(市)社政主管機關核發的身心障礙手冊,且須符合下表中的特定身心障礙重度或極重度等級項目之一、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身心障礙類別鑑定向定度。 修法生效後受僱者,若新到職時即係外籍配偶、陸港澳配偶身分, 自到職日起為強制提繳對象;若為到職後始取得外籍配偶、陸港澳配偶或本國籍身分,則自取得身分之日起為強制提繳對象。

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均有責任查緝逃逸外籍勞工,事權機關愈多,事責分散,以致外籍勞工逃逸沉疴宿疾,多年仍維持約5萬餘人,逃逸外籍勞工無法有效遏止,依然是主管機關的痛。 疫情期間接近2年,外籍勞工引進及聘僱也隨入出境嚴格管控,暫停引進,108年接近72萬名外籍勞工,至110年底約66萬人,市場至少缺少6萬餘人。 您在臺工作之薪資所得,應依規定繳納所得稅,依我國稅法規定,移工在臺工作之薪資所得應繳納所得稅。 應定期接受健康檢查,您應於進入我國後 3 日內及滿 6 個月、18 個月以及 30 個月之日前後 30 日內,由雇主安排前往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即衛生福利部)指定之醫院辦理健康檢查。 親愛的外籍朋友,歡迎您來到臺灣協助我們推動各項國家建設、產業生產及相關社會福利服務,我們除了表示誠摯的感謝外,為了您在臺灣工作期間能順利愉快,有些話要提醒您。 雇主應為本國籍勞工提撥6%勞退金,但僑生、外籍生非勞工退休金提繳的適用對象,不需提繳勞退金(勞工退休金條例§7Ⅰ)。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