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組織詳細懶人包

人民團體圖記由其自行製用,並拓具印模送主管機關備查;其規格長、寬、直徑或短徑應在三公分以上,不適用印信條例有關規定。 內政部組織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及省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但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2014年9月2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搬離以後由內政部使用的基河大樓(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12號)改為「內政部基河檔案大樓」,於本日由內政部主任秘書翁文德與內政部總務司司長林清淇共同揭牌啟用,存放歷年內政史料檔案。 (一)優質:均衡區域發展,推動都市更新與城鄉風貌改造,營造優質的生活環境。 人民團體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 另會員之權利與義務應基於均等原則,會員依法應享之權利,不得於章程任意予以限制或剝奪。 由先申請者優先取得該名稱,並通知後申請者變更名稱。 收受之先後順序以主管機關收文日期為準,收文日期相同時,由主管機關通知各該申請人以抽籤定之。

民國38年(1949年),行政院遷臺後由閻錫山召開的首次院會中,決議總統府與行政院以「介壽館」(今總統府廳舍)為辦公場所,於是確定行政院與總統府共署辦公。 此共署情形直至民國46年(1957年)後行政院遷出為止。 熱門關鍵字:COVID-19 防疫補償 隔離 確診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script狀態。

內政部組織: 行政院所屬機關

一、人民團體之理事長、常務理事、常務監事或理事、監事之辭職 內政部組織 應以書面提出,並分別經由理事會或監事會決議准其辭職,再 於會員(會員代表)大會舉行時提出報告。 辭職後出缺由候補 理事、候補監事依次遞補,倘遞補後仍未達章程所定名額三分之二時,應擇期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補選足額。 (註:故遞補後若達三分之二,則不須立即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惟須在召開定期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時補選;足額係指章程所定理事、監事名額。 )惟理事長、常務理事或監事會召集人(常務監事)出缺應自出缺之日 (理事、監事會決議通過其辭職案之日)起1個月內補選之。

2月6日,行政院主計處改制為「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改制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及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改組為「公平交易委員會」。 1928年2月7日:國民政府下設內政、外交、財政、交通、司法、農礦、工商等7部,以及軍事委員會、最高法院、監察院、大學院。 地政司現有13科及3個任務編組(衛星測量中心、臺灣電子航行圖中心、不動產租賃小組),正式人員116人,聘僱35人,合計151人。北部辦公室正式人員79人,聘僱24人;中部辦公室正式人員37人,聘僱11人。

內政部組織: 內政部公告:預告「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草案

二、屬於選舉類之相關事宜:都無法以視訊會議方式進行開會,仍以「集會」方式辦理。 (三)由鄉(鎮、市、區)公所受理管理組織之報備者,應將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資料建檔,於每年一月十五日及七月十五日以前彙整受理公寓大廈第一次管理組織報備之件數、管理組織名稱及其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資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及七月三十一日以前,彙整自行受理報備及委由鄉(鎮、市、區)公所受理第一次管理組織報備之件數、管理組織名稱及其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格式如附件七之一 。 (三)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時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會議紀錄及出席人員名冊(簽到簿),格式如附件三、附件三之一 ;推選管理負責人公告,格式如附件四 。

(二)申請人應備文件不齊全或未符合申請報備檢查表自主檢查重點,受理報備機關應通知申請人於一定期間補正,屆期不補正或未完成補正者,不受理其申請。 掌理條約、國際公約、協定之研訂解釋、國內法及涉外法律問題之研議及解釋、法律諮詢及司法協助事項、條約輯編之編印廣宣、環境外交等事項。 防火實驗中心:配置綜合實驗場、部材防火實驗場、耐火構造實驗場、戶外火災實驗場、煙控實驗塔、防火材料暨消防器材實驗區及行政區。

內政部設會計處及統計處,置會計長一人,統計長一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二職等;依法律規定,辦理本部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內政部設人事處,置處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依法律規定,辦理本部人事管理事項。 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與安全。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或未開啟JavaScript功能,將無法正常使用本系統,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功能,以利系統順利執行。 此外,對於實施都更危老重建而需申請許可取得住宅情形,內政部也將規劃適當的申請方式,例如申請人得事先申請預計實施都更危老重建之街廓,後續免再逐戶申請,以符合實務推動需要。

1928年10月北伐結束,國民政府公布《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國民政府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組成,設主席一人(兼任陸海空軍總司令),委員十至十二人,並在全國施行「訓政」。 內政部組織 1932年1月28日一二八事變後,復設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1937年盧溝橋事變後的9月,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成為實際的政治行政中心,國民政府主席為虛位元首,直至抗戰結束後縮編軍事委員會。 (一)營建署(以下簡稱本署)於民國70年3月2日自內政部營建司改制成立,是我國國土資源規劃、利用與管理之中央主管機關。

整理小組無法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接管立案證書時,得準用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第十一條之規定,報請主管機關將原發立案證書註銷,重新發給。 另人民團體經限期整理,整理小組之任務為清查現有會員(會員代表)會籍,故不得再吸收新會員。 成立沿革成立日期1940年11月聯絡資訊地址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電話1996網站group.moi.gov.tw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為中華民國內政部的任務編組之一,主管人民團體輔導、合作事業等相關業務。 民間團體種類繁多,一般可分為以捐贈財產為成立基礎的財團法人,和以民眾為成立基礎的人民團體。 財團法人之管理機關為政府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文教財團法人以教育部為主管機關,環保財團法人以環保署為主管機關,社會福利財團法人以衛生福利部為主管機關。

2000年1月28日,整合國防部軍管區司令部暨海岸巡防司令部、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財政部關稅總局緝私船隊而成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1996年12月10日,新成立「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2002年1月1日更名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1954年11月1日,新成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委員會」(2002年改名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依照《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設置,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內閣(1912年1月3日-1912年3月12日)為總統制,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為國家元首兼政府首腦。 111年度GPKI外部稽核作業由受委託稽核方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本年抽核之憑證初審註冊窗口(檔案如附),近期受委託稽核方將與各受稽單位協調稽核日期,惠請協助辦理。 1935年4月,原衛生部併入內政部,成為「內政部衛生署」(1971年成立的「行政院衛生署」的前身)。

內政部組織: 地籍清理條例修正三讀 內政部:落實還地於民

(三)同一管理組織報備案件同時由二個以上管理組織申請時,應由各申請人協調由一人申請,未能自行協調者,受理報備機關應依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調處、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或法院裁判結果受理。 (六)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其共同設施之使用與管理具有整體不可分割地區,就其共同設施之使用與管理所成立之社區管理組織。 (五)非封閉式公寓大廈集居社區,依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就住宅、辦公、商場分別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組織者。 秘書組:辦理有關中央或地方政府及民間之互訪、推動地方縣市交流,處理國人急難救助及行政庶務等事宜。

內政部組織

掌理新聞聯繫、新聞發布、對外事務之闡釋、國際新聞文化之協調、國際關係及中共情勢之分析及網路文宣等事項。 主管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區內各國雙邊政治、經貿、財政、新聞、學術、文化、軍事、外交、國際組織暨合作,以及與我國僑民有關等事務。 內政部說明,依地籍清理條例規定,神明會等權屬不明土地,如逾期無人申請重新登記,將由縣市政府代為標售,未能標出者,將囑託登記為國有。

內政部組織: 中央法規 – 含憲法、法律及法規命令。如欲查詢行政規則,請利用「跨機關檢索」功能查閱。

1925年7月1日,中國國民黨在廣州成立國民政府,最高決策機關為國民政府委員會,採取合議委員制,設十六人為委員(一人為主席);另設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設常務委員(一人為主席)。 1927年2月21日國民政府遷往武漢期間,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與國民政府委員臨時聯席會議」作為臨時領導機構,設聯席會議主席一人;國民政府暫時駐錫武漢後,不設主席以常務委員(五人)決議。 1927年4月18日蔣中正等國民黨反共派於在南京另立「國民政府」,採取委員制(十二人,一人為主席),至同年8月19日,寧漢兩方改以南京之國民政府為主體。 在中央行政機關之中,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共3個二級機關,以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共2個三級機關為「獨立機關」。

內政部為中華民國有關內政、民政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是中華民國內政部附屬機構,其設置目的係為推動全國建築研究發展,達成國家整體建設之目標;並著重公共安全性、政策性、管理性之實務研發工作,以提昇建築安全、改善全民整體居住環境品質、提高營建技術水準、及健全都市發展計畫。 1928年2月7日,中國國民黨二屆四中全會通過改組國民政府,國民政府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監督,政府委員由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選舉,國民政府與軍事委員會各設主席一人。

同年10月25日,行政院院長及十部部長宣誓就職,行政院正式辦公。 根據1949年3月行政院命令,社會部於1949年5月宣布撤銷,業務由內政部社會司、內政部合作司等單位辦理。 同時成立以原社會部會計長盛長忠為主任的社會部結束辦事處,辦理員工遣散結束事宜。 1963年9月美援會改組成「行政院國際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1973年8月改組為「行政院經濟設計委員會」,1977年12月合併行政院財經小組改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1947年3月31日:計畫行政院下設14部3會,內政、外交、國防、財政、工商、教育、交通、司法行政、農林、郵電、勞動、水利、地政、衛生部,以及資源、蒙藏、僑務委員會,以及不管部會的政務委員。 院本部設秘書處、訴願審議委員會、會計處、統計室、人事室。

培訓規劃組:辦理新進外交領事人員職前教育訓練、在職同仁專業講習、外語訓練及其他機關委辦訓練。 秘書室:辦理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設施管理、圖書館管理、資訊安全管理、出納、採購、收發文及場地租借等行政業務、督導會計業務。 研究交流組:辦理國際交流、政策研究及全民外交研習營等業務。 2020年11月,行政院副秘書長由現制一人修正為二人,其中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襄助秘書長處理行政院幕僚事務;另明定行政院置發言人,為政務職務,處理新聞發布及聯繫事項。

社會團體係以推展文化、學術、醫療、衛生、宗教、慈善、體育、聯誼、社會服務或其他以公益為目的,由個人或團體組成之團體。 職業團體會員(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會員代表)代理。 但委託出席人數,不得超過該次會議親自出席人數之三分之一。 人民團體會員(會員代表)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者,得劃分地區,依會員(會員代表)人數比例選出代表,再合開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職權。 人民團體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而致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人民團體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後,得依法向該管地方法院辦理法人登記,並於完成法人登記後三十日內,將登記證書影本送主管機關備查。

其中受社會關注的環境資源部,整合緊密關連且互相影響的大氣圈、水圈、地圈和林圈,從原先的環境保護觀念,走向整體環境資源管理,並由分散到整合,將相關自然資源統合管理,希望達到永續發展目標。 至於內政部等4部,則以現行相關原部會為基礎,進一步順應國家發展需求,進行功能微調。 內政部組織 1948年12月21日,立法院通過新的《社會部組織法》,原勞動部業務併入社會部。

此外,理事長、常務理事或常務監事等同時具有2個以上職務者,應於辭職書內敘明所辭去之職務,以便判別遞補或補選。 二、理事長、常務理事或監事會召集人(常務監事)應於出缺之日起1個月內,召開理事會或監事會辦理補選,選舉方式應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辦理之,並應於補選完成後,將該次辦理補選之理事會或監事會之會議紀錄及異動後最新版本之理監事簡歷冊報送本部。 (一)申請管理組織報備經查文件齊全或線上報備系統申報電子檔登錄完成後,由受理報備機關發給報備證明,格式如附件七 ;管理組織變更報備或其他報備事項,由受理報備機關發給報備函。 資安國際合作科:推動新興資安國際合作案或相關國際會議、組織之參與、制定資安規範及研析相關資安政策。 行政組織區域變更時,人民團體名稱變更者,應將會議紀錄函請主管機關備查。 人民團體名稱變更者,不得與登記有案之人民團體相同。

另目前規劃之「需經內政部許可」項目,則將就私法人取得住宅用途具有正當性之情形予以納入,例如私法人購買住宅作為宿舍或具規模性之出租,以供居住使用;至於目前業者最關心因參與都更危老重建而需事先購入住宅進行整合,也將予以納入。 但經許可取得之住宅,將受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之限制,以防杜藉其後續變相轉作短期炒作。 (二)由鄉(鎮、市、區)公所受理管理組織之報備者,應逐件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同時副知該轄警察局(分局)。

  • 1927年2月21日國民政府遷往武漢期間,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與國民政府委員臨時聯席會議」作為臨時領導機構,設聯席會議主席一人;國民政府暫時駐錫武漢後,不設主席以常務委員(五人)決議。
  • 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將於111年10月15日(星期六)18時至21時30分進行系統維護作業,該時段各項服務均暫停,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至於內政部等4部,則以現行相關原部會為基礎,進一步順應國家發展需求,進行功能微調。
  • 至會員代表大會因會員(代表)人數眾多,且依法令會員如不能親自出席,得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故仍應以同一地點集會之方式辦理。
  • 二、屬於選舉類之相關事宜:都無法以視訊會議方式進行開會,仍以「集會」方式辦理。

1912年1月3日,依《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成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內閣,中華民國大總統下設立「內務部」,首長稱為內務總長,取代清政府的民政部。 3月12日,依《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成立北洋政府內閣,國務院下依舊設置「內務部」(直至1928年6月3日北洋政府結束,國務院解散)。 一、發起人會議及籌備會議建議於7日前通知參加人員,並以系統報送主管機關備查。 二、主管機關得派員列席,但如因故無法派員列席,不影響會議效力。 人民團體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而致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職掌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資通安全、電腦資訊、機密文書傳輸、保密通訊裝備維管及檔案管理與外交史料彙編等業務。 行政院置秘書長一人,特任,綜合處理本院幕僚事務;副秘書長二人,其中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襄助秘書長處理本院幕僚事務。 內政部指出,自97年開始推動地籍清理工作,已協助民眾完成12萬餘筆土地清理,總值約774億元。 另也提醒,仍未提出申請清理登記的權利人,儘速向地方政府申辦,以維護自身權益。

職業團體係以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促進社會經濟建設為目的,由同一行業之單位,團體或同一職業之從業人員組成之團體。 人民團體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會員(會員代表)。 但因緊急事故召集臨時會議,經於開會前一日送達通知者,不在此限。 內政部組織 人民團體之會員代表係指由會員單位推派或下級團體選派或依第二十八條規定分區選出之代表;其權利之行使與會員同。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位於新北市新莊區,建有南、北兩棟。 有文化部、原民會、客委會、勞動部部分所屬機關、國發會檔案局以及財政部、內政部、法務部的相關機關進駐。

本署一般行政-人事費、其他設備費、教育訓練及資訊業務之歲出預算、歲出應付款等相關經費執行審核。 本署歲入預算、歲出預算及歲出應付款等相關經費(一般行政-人事費、其他設備費、教育訓練及資訊業務除外)之執行審核。 1928年中國國民黨二屆四中全會暫停一切民眾運動,取消中央婦女部、農民、工人、商民、青年五部,合併為中央民眾訓練委員會,下設婦女科。 本會委員會議或審查小組會議,須有過半數之出席,決議事項須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可否同數時,由主席裁決之。 2013年1月1日,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與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分別降級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與「教育部體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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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