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專業證書:有效期限內之急重症護理、血液(腹膜)透析、手術室護理、長期照護、 精神衛生護理或安寧緩和療護等業務相關訓練證書、ACLS/ETTC /PALS/NRP證明或其他表現優良之證明文件。 3建議您可以在患者入住機構後,利用不同時段、臨時造訪或電話諮詢,確實去掌握機構照護的品質,當然…這並不是要您去找麻煩,而是提醒您針對看到的問題,適時向機構反應並達到良好的溝通,讓患者得到最好的照顧品質。 協助出院後患者在家即可獲得醫護專業人員連續性照護,減少患者住院費用及家屬往返醫院金錢及人力耗費,及減輕患者及家屬出院後之焦慮,為使家庭維持既有的功能與生活品質。 按”確認”後會出現詢問資料是否正確的對話方塊;若資料有誤,則按”取消”重 新輸入;若資料正確,則按”確定”,隨後會出現掛號預約結果的號碼,如出現”已額滿”就表示預約不成功,須重新選擇其他日期或其他醫師。 服務經歷證明:須現職地區醫院(含)層級以上臨床護理業務服務滿6年以上或現職區域醫院(含)層級以上臨床護理業務服務滿3年以上工作經驗之證明,請詳列服務機關、服務單位及服務年資,年資計算至111年12月31日止。 護理專業: 1.
本院為無菸無檳醫院,未來如進入本院服務者,應遵守本院無菸無檳政策(環境、文化)及相關禁菸法令。 經歷: 1. 須現職地區醫院(含)層級以上臨床護理業務服務滿6年以上或現職區域醫院(含)層級以上臨床護理業務服務滿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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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有效期內之急重症加護護理、血液(腹膜)透析、手術室護理、長期照護、精神衛生護理或安寧緩和療護等業務相關訓練證書尤佳。 急診部份負擔為150元,中醫門診部分負擔50元,一般門診部分負擔80元,持有轉診單維持50元。 看診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及健保卡至一樓服務台或掛號櫃台填寫初診資料表暨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及一般同意書,完成掛號手續後至診間報到候診。 看診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戶口名簿)及健保卡至一樓服務台/掛號櫃台填寫初診基本資料表,完成掛號手續後至診間報到候診。 在掛號預約單中,身分證號碼與病歷號碼請選擇其中一項輸入即可;然後按請選擇就診日期即出現當年當月的日期選擇 表單(未來30天內可預約)。
持慢箋調劑者,領藥期間如果計畫出國,請於領藥時出具機票等足以證明其出國之書面相關切結文件(如機票影本、旅行社開立之證明等;電子機票請先列印成書面資料),則得先行一次領取該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總給藥量。 遠洋漁船船員可於領藥時出具「團員證」及「公司出具之證明(內應註明預訂出海日期及出海期間)」等書面切結文件,始可先行一次領取該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總給藥量。 6保險對象因緊急傷病就醫,未能即時繳驗保險憑證或身分證件者,可於就醫之日起十日內,攜帶健保卡及收據辦理退費手續。 2看診當日請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至一樓掛號櫃台填寫初診基本資料表,抽取號碼牌依序至櫃台掛號,完成掛號手續後至診間候診。 持慢箋調劑者,領藥期間如果計畫出國,要於領藥時出具機票等足以證明其出國之書面相關切結文件(如機票影本、旅行社開立之證明等;電子機票請先列印成書面資料),則得先行一次領取該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總給藥量。
南基醫院掛號: 預約掛號
4-APP初診預約等掛號服務途徑。 取消預約掛號 在彰基首頁點選 網路掛號 南基醫院掛號 之標題後進入門診表選項頁面。 點選 取消預約掛號 選項即出現取消預約掛號單。 在取消預約掛號單中,身分證號碼與病歷號碼請選擇其中一項輸入即可,然後按確認就會顯現預約掛號的訊息。 取消預約掛號在彰基首頁點選 網路掛號 南基醫院掛號 之標題後進入門診表選項頁面。
病人經診治並依醫囑通知可出院時,應即辦理出院或轉院。 7 特殊情況下,慢性病患可以請他人代為領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7條規定內容:須長期服藥的慢性病人,有下列特殊情況之一,而無法親自就醫時,只要繼續領取相同的方劑,就可以委託他人向醫師陳述病情並代為領藥:因行動不便,經醫師認定或經受託人提供切結文件。 查詢預約掛號 在彰基首頁點選 網路掛號 之標題後進入門診表選項頁面。 點選 查詢預約掛號 選項即出現預約查詢單。 在預約查詢單中,身分證號碼與病歷號碼請選擇其中一項輸入即可,然後按確認就會顯現預約掛號的訊息。
南基醫院掛號: 網路預約掛號
3轉診病患無論是初診或複診掛號後,轉介服務中心人員將引導病患至各科門診診療室就診,為便利轉診病人順利就醫,爭取醫療時效,凡轉診病人均不受掛號名額限制。 2轉介服務中心業務範圍:轉診患者服務(急診、門診轉入)、轉檢患者服務(各項常規檢查、特殊檢查及G6PD複檢)、檢體代檢服務、轉診轉檢報告回覆、轉出病患之後續照護機構評核及追蹤。 本院門診部份負擔依健保署規定由醫院代收並需申報繳回健保署,彰基為醫學中心層級,基本部份負擔費用為420元,和區域醫院層級部份負擔240元代收金額不同。 為響應分級醫療,若民眾持轉診單就醫,門診基本部份負擔則降為170元,各醫院層級部份負擔收費標準詳見健保署網頁說明,並歡迎您隨時洽詢。 醫院、診所開具前項轉診病歷摘要及病歷摘要時,應作成複製本併同病歷保存;收受轉診病歷摘要及病歷摘要時,應將其併同病歷保存。 2醫療法第七十四條:醫院、診所診治病人時,得依需要,並經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之同意,商洽病人原診治之醫院、診所,提供病歷複製本或病歷摘要及各種檢查報告資料。
查詢預約掛號在彰基首頁點選 網路掛號 之標題後進入門診表選項頁面。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連同證明文件請於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 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南投市復興路478號)人事室簡小姐收。 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公職護理師】。 4病人接受診療後,轉介服務中心人員負責將該病患的初步診斷及所安排的檢查項目及報告次日以E-mail 方式或印出寄回轉介醫療院所。 1本院提供 南基醫院掛號 1-人工電話初診預約 2-現場初診預約 3-網路初診預約掛號。
南基醫院掛號: 門診時刻表
保險對象因緊急傷病就醫,未能即時繳驗保險憑證或身分證件者,可於就醫之日起十日內,補送證件並辦理退費手續。
原診治之醫院、診所不得拒絕;其所需費用,由病人負擔。 1醫療法第七十三條:醫院、診所因限於人員、設備及專長能力,無法確定病人之病因或提供完整治療時,應建議病人轉診。 但危急病人應依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先予適當之急救,始可轉診。 前項轉診,應填具轉診病歷摘要交予病人,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南基醫院掛號: 出院準備服務諮詢
4醫療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醫院、診所依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辦理轉診業務,應置適當人員,並對轉診病人作必要之處置。 醫院、診所辦理前項轉診業務,應每月統計,並作成紀錄,以備主管機關之查核;醫院、診所接受病人轉診者,亦同。 3醫療法第七十五條:醫院得應出院病人之要求,為其安排適當之醫療場所及人員,繼續追蹤照顧。 醫院對尚未治癒而要求出院之病人,得要求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自動出院書。
- 醫院對尚未治癒而要求出院之病人,得要求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自動出院書。
- 看診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戶口名簿)及健保卡至一樓服務台/掛號櫃台填寫初診基本資料表,完成掛號手續後至診間報到候診。
- 5醫療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一條:醫院、診所於接受轉診病人後,應於三日內將處理情形及建議事項,通知原診治之醫院、診所。
- 本院門診部份負擔依健保署規定由醫院代收並需申報繳回健保署,彰基為醫學中心層級,基本部份負擔費用為420元,和區域醫院層級部份負擔240元代收金額不同。
- 具備有效期內之急重症加護護理、血液(腹膜)透析、手術室護理、長期照護、精神衛生護理或安寧緩和療護等業務相關訓練證書尤佳。
- 3轉診病患無論是初診或複診掛號後,轉介服務中心人員將引導病患至各科門診診療室就診,為便利轉診病人順利就醫,爭取醫療時效,凡轉診病人均不受掛號名額限制。
甄選作業: 南基醫院掛號 1. 資格條件: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並具備下列資格條件者: 1.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含)以上學校護理科系(所)畢業。 本系統僅供您做就診參考時間控制,實際看診情況還是以現場為主,請您估算到院所需時間時,務必多估算些可能延遲的時間,提早一點到院,才不致於錯過您的看診順序。 身體評估、注射、更換或拔除鼻胃管、氣切管、留置導尿管及尿袋、膀胱灌洗、訓練、一般傷口護理、大小量灌腸、其他之護理指導及電話諮詢…等。
遠洋漁船船員可於領藥時出具「團員證」及「公司出具之證明(內應註明預訂出海日期及出海期間)」等書面切結文件,先行一次領取該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總給藥量。 網路掛號 南基醫院掛號 『糟糕!明早要看病,忘了掛號?』您是否也常發生同樣的窘境呢? 即日起,加入『自動語音掛號』與『網路掛號』,全天候24小時為您服務,歡迎多加利用。
特殊情況下,慢性病患可以請他人代為領藥。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10條規定內容:須長期服藥的慢性病人,有下列特殊情況之一,而無法親自就醫時,只要繼續領取相同的方劑,就可以委託他人向醫師陳述病情並代為領藥: (1.) 因長期臥床行動不便。 (2.) 南基醫院掛號 已出海為遠洋漁業作業,並有相關證明文件。 (3.) 需持病患身份証明及委託人証明文件,及填寫代領藥切結書回診。 5醫療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一條:醫院、診所於接受轉診病人後,應於三日內將處理情形及建議事項,通知原診治之醫院、診所。 前項轉診病人接受住院診治者,醫院應於其出院後二星期內,將病歷摘要,送原診治之醫院、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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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轉介服務中心每月會寄送門診表給各醫療院所,轉診醫師可參考本院門診時間表,建議轉診病人前來看診之適當時間,或可直接打電話到轉介服務中心或使用本院提供之網路掛號功能,為病患預約掛號,以避免病患奔波之苦。 2門診患者持轉介醫師開立之『轉診單』及健保卡IC卡至本院一樓轉介服務中心辦理掛號。 急診患者持『轉診單』及健保IC卡直接至本院急診處即可。 6轉診患者出院後,醫師以最快速度完成出院病歷摘要,由轉介服務中心負責E-mail 或印出寄給原轉介醫院(診所)醫師。
- 病人經診治並依醫囑通知可出院時,應即辦理出院或轉院。
- 協助出院後患者在家即可獲得醫護專業人員連續性照護,減少患者住院費用及家屬往返醫院金錢及人力耗費,及減輕患者及家屬出院後之焦慮,為使家庭維持既有的功能與生活品質。
- 3建議您可以在患者入住機構後,利用不同時段、臨時造訪或電話諮詢,確實去掌握機構照護的品質,當然…這並不是要您去找麻煩,而是提醒您針對看到的問題,適時向機構反應並達到良好的溝通,讓患者得到最好的照顧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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