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鐵路平交道設有警鈴及閃光號誌者,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駕駛人應靠邊暫停俟火車通過後,看、聽鐵路兩方確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如警鈴未響,閃光號誌未顯示,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確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一、鐵路平交道設有遮斷器或看守人員管理者,如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已開始放下或看守人員表示停止時,應即靠邊暫停,俟遮斷器開放或看守人員表示通行後,始得通過。 如遮斷器未放下或看守人員未表示停止時,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按鳴喇叭時,應以單聲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 超過半秒鐘。 針對喇叭的使用,Andy老爹提醒,「喇叭通常不會按到三聲,那個絕對是不好的感受,會令其他人覺得帶有一些警告意味,甚至根本是在罵髒話。」因此,務必提醒駕駛,按喇叭時要格外注意時機與次數,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汽車駕訓班模擬考試卷 第二回 1.手機版請按下面連結 2.電腦版請往下看即可 汽車駕訓班模擬考試卷 第二回 甲、標誌、標線、號誌、手勢、儀表板(一)選擇題: 倒車時,應按鳴喇叭3長聲警告其他車輛或行人 … 如果違反按鳴喇叭規定,將會被處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雖然罰款不重,但亂按喇叭惹人厭,可能引發的危機實在太大,奉勸用路人最好心平氣和各退一步,千萬別讓自己陷入危險當中。 一聲長喇叭聲從前方傳來,只見前方的大貨車拚命往前開,沒多久…,叭一聲還不夠,這部大貨車駕駛真有夠大膽,邊超車邊按喇叭,油門踩到底立刻超過小黃。 自用小客車使用液化石油氣及壓縮天然氣為燃料,小貨車、大型車幼童專用車及營業車其出廠年份未滿5年者,每年至少檢驗1次,10年以上每年至少檢驗2次。
倒車時,應按鳴喇叭3長聲警告其他車輛或行人: 倒車時,應按 鳴 喇叭3 長 聲 警告其他車輛或行人
四、貨車駕駛室每一座位之寬度,不得少於三十八公分;駕駛人座位寬度不得少於六十公分,連駕駛人座位不得超過三個座位。 但貨車駕駛室具前後二排座位且另有不同車身做為載貨空間使用者,小貨車連駕駛人座位不得超過七個座位,大貨車連駕駛人座位不得超過九個座位。 二十四、總聯結重量及總重量在二十公噸以上之新登檢領照汽車,應裝設具有連續記錄汽車瞬間行駛速率及行車時間功能之行車紀錄器(以下簡稱行車紀錄器)。 自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之八公噸以上未滿二十公噸汽車、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起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及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之八公噸以下營業大客車,亦同。
四、機關、學校、團體標售或拍賣者,應繳驗該機關、學校或團體正式證明文件,其原屬免稅車輛者,並應繳驗補繳貨物稅之完稅照。 (三)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個人輸入自行使用之車輛,應繳驗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及出廠證明。 四、以執行業務者名義申請登記者,應繳驗該執行業務者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執業證明文件或所屬公會出具之證明,並提具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 汽車號牌不得變造損毀、塗抹或黏貼其他材料、加裝邊框或霓虹燈、裝置旋轉架、顛倒懸掛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並不得以他物遮蔽,如有污穢,致不能辨認其牌號時,應洗刷清楚。
倒車時,應按鳴喇叭3長聲警告其他車輛或行人: 按喇叭、閃大燈是在打暗號? 使用不當可能造成行車糾紛
一、已領有聯結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大客車(含雙節式大客車)、大貨車、代用大客車、大客貨兩用車、曳引車、小型車(含小型車附掛拖車)、輕型機車。 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一日起已領有大貨車駕駛執照二年以上之經歷申請考驗取得聯結車駕駛執照者,不得駕駛大客車、代用大客車、大客貨兩用車。 汽車駕駛人依前項第一款規定申請換領國際駕駛執照,同時申請換發新照者,得不受第五十二條第一項應於有效期間屆滿前一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規定之限制。
- (三)考領職業駕駛執照須年滿二十歲,最高年齡不得超過六十五歲。
- 小心越過 – 越過長車需要較多時間,所以應讓自己有較多空間和時間駛過。
- 汽車所有人具有同一型式之汽車在五輛以上或汽車修理廠備置新品引擎者,得向公路監理機關申領預備引擎使用證。
- 有關汽車檢驗、登記、發照及駕駛人、技工考驗、登記、發照,公路監理機關於必要時,得委託相關團體協助辦理,其委託作業及監督要點,由交通部另定之。
如要在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應先在安全地方停車,或請車上乘客代勞。 不可駛貼行人路或路旁帶,應預留空間,提防駕駛時應注意的事項行人走出馬路。 駛經已停泊的車輛時,亦應預留空間,以防有人推開車門。
倒車時,應按鳴喇叭3長聲警告其他車輛或行人: 快速便利分享工具
一、在設有彎道、狹路、坡路、狹橋、圓環、隧道、單行道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快車道、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且為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導引路線上等危險地帶,不得倒車。 二、行至聲光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時,駕駛人應暫停、看、聽兩方無大眾捷運系統車輛駛來,始得通過。 倒車時,應按鳴喇叭3長聲警告其他車輛或行人 一、行至設有聲光號誌之交岔路口,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駕駛人應暫停俟大眾捷運系統車輛通過後,看、聽兩方無大眾捷運系統車輛駛來,始得通過。 三、鐵路平交道上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閃光號誌之設備者駕駛人應在軌道外三至六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始得通過。
- 年滿十八歲駕駛人使用合格腳踏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並安裝合格兒童座椅之前座椅者,以附載一歲以上四歲以下且重量十五公斤以下幼童為限;其屬安裝後座椅者,以附載一歲以上六歲以下且重量二十二公斤以下幼童為限。
- 十四、曳引車、經核可附掛拖車之小型車及拖車除依照一般汽車檢驗規定外,其聯結設備應完善;拖車煞車效能平衡度合於規定;煞車燈、方向燈、號牌燈、車寬燈、倒車燈、尾燈、危險警告燈及反光標識良好,位置合於規定。
- 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得利用相鄰二車道間之車道線行駛,而在車道線左右兩側車道之車輛,應即減速慢行分向左右兩側車道避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 二十、裝載砂石、土方之傾卸框式半拖車及裝載砂石、土方且總重量在二十公噸以上之傾卸框式大貨車,應依規定裝設載重計,其實施日期由交通部另定之。
- 現在普遍車輛都有倒車雷達,但難免還是會有落差會是突發狀況,林沐弘提醒,不要過度依賴,建議若有親友在場時,倒車可以請親友在旁引導。
- 五、手拉(推)貨車載重不得超過一千公斤,高度自地面起不得超過二.
- 駕駛時避免戴上耳機,及不要將音響裝置的聲量放大,以免分散注意力及聽不到緊急警號或車輛響號,也切勿收看電視或影片。
- 但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或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五十四馬力(HP)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號牌每車二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其前方號牌並得以直式或橫式之懸掛或黏貼方式為之。
(八)應考大客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大貨車職業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或領有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二年以上之經歷,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小型車逕升大客車駕駛訓練結業者。 (七)應考大客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大貨車普通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或領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二年以上之經歷,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小型車逕升大客車駕駛訓練結業者。 (二)應考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者,須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駕駛訓練結業。
倒車時,應按鳴喇叭3長聲警告其他車輛或行人: 停車規定(來源: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一、以裝有輪胎且方向盤在左側及確實無法使用車輛載運者為限。 倒車時,應按鳴喇叭3長聲警告其他車輛或行人 但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進口者,其方向盤得非在左側。 進口第一項第二款裝有輪式輪胎之動力機械,其方向盤應在左側。 但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進口者,不在此限。
但上坡車尚在坡下而下坡車已駛至坡道中途者,上坡車應讓下坡車駛過後,再行上坡。 申請汽車修護技工執照考驗者,其應考科目分為學科筆試及術科實務操作兩項。 七、前款之駕駛執照為英文以外之外文者,應附中文譯本,並經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國內公證人驗證,或經外國駐華使領館、經外國政府或地區授權並經我外交部同意辦理文件證明業務之外國駐華機構之驗證。 六、其他國家或地區所發駕駛執照,應經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經外國駐華使領館、經外國政府或地區授權並經我國外交部同意辦理文件證明業務之外國駐華機構之驗證。 持有外國政府、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所發有效之正式駕駛執照(證)並取得經許可停留或居留六個月以上之證明(件)者,得於入境之翌日起依平等互惠原則免考換發同等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
倒車時,應按鳴喇叭3長聲警告其他車輛或行人: 倒車時,應按鳴喇叭長聲,警告其他車輛或行人。-阿摩線上測驗
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得利用相鄰二車道間之車道線行駛,而在車道線左右兩側車道之車輛,應即減速慢行分向左右兩側車道避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二、在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之路段,應即減速慢行向右緊靠道路右側避讓,並暫時停車於適當地點,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超越。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前二項所稱危險物品,係指歸屬於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6864危險物運輸標示之危險物品、有害事業廢棄物、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公告之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 非屬汽車、動力機械及個人行動器具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不得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
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另有特別規定時,應依其規定。 倒車時,應按鳴喇叭3長聲警告其他車輛或行人 汽車在調撥車道或雙向車道數不同之道路,除依第一項各款規定行駛外,並應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行駛。 汽車在設有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除應依前項各款規定行駛外,於快慢車道間變換車道時,應顯示方向燈,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
倒車時,應按鳴喇叭3長聲警告其他車輛或行人: 標籤: 警告其他車輛或行人
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執行任務之警備或巡邏機車,得不受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九十九條之一之限制;並得行駛快速公路、市區快速道路,不受標誌或標線之限制,但應開啟警示燈。 倒車時,應按鳴喇叭3長聲警告其他車輛或行人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車輛裝載第三項規定之危險物品,除應符合本條規定外,並應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相關法令及檢附各目的事業主管核准證明文件,始得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 十六、裝載危險物品如發現外洩、滲漏或發生變化,應即停車妥善處理,如發生事故或災變並應迅即通知貨主及警察機關派遣人員與器材至事故災變現場處理,以及通報相關主管機關。
一、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倒車時,應按鳴喇叭3長聲警告其他車輛或行人 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慢車上下乘客或裝卸貨物,應緊靠路邊,不得妨礙交通。
倒車時,應按鳴喇叭3長聲警告其他車輛或行人: 倒車時應按鳴喇叭3長聲警告其他車輛或行人
總聯結重量及總重量十二公噸以上大貨車、總聯結重量三點五公噸以上拖車及總重量五公噸以上大客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起,亦同。 十四、大貨車及拖車左右兩側之防止捲入裝置與後方之安全防護裝置(或保險槓)合於規定。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四日起,新登檢領照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至五千公斤且全長六公尺以下之小貨車,亦同。 三十一、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之大客車與大貨車,應裝設合於規定之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二十七、裝載砂石、土方之傾卸框式大貨車及半拖車,自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應裝設合於規定之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總聯結重量及總重量十二公噸以上大貨車、總聯結重量三點五公噸以上拖車及總重量五公噸以上大客車,亦同。
這裡呼籲一下,被後車閃大燈的時候,可以正向一點思考,對方的想法可能只是禮貌地跟你說聲「不好意思借過」,不要自行想像對方是在叫你「滾開」而影響情緒。 當別人有超車需求且禮貌示意的時候,如果路況允許也請大方禮讓,無須充當警察去探究對方是否有超速行為。 有些人或許會認為,這種閃爍警示燈的答謝方式可能會造成後方車輛誤會前方有緊急狀況。 不過,多數狀況之下應該很容易分別兩者的差異,畢竟前方若是有緊急狀況,通常煞車燈會亮起、警示燈也會閃爍一段時間才會關閉。 「寂靜地帶」通常設於醫院附近,附在標誌的時間牌上會註明管制的時間。
香港SEO服務由 https://featured.com.hk/ 提供